win10 0xc004e016:急求以“利”为话题的文章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高校问答 时间:2024/04/30 09:24:15

目前,对于群众利益的维护问题是各级领导最为重视的事情,也是群众自我维权意识最强的时候。尤其是温总理为农民工讨工资并题词以后,全国上下已经形成了一种时时对损害群众利益事件曝光、事事以群众利益为第一标准的氛围。这是好事,对政府工作和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们如何依法行政、如何真正的为民谋利益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然而,任何事都是一分为二的。一方面,对政府和干部的工作要求在不断的提高,另一方面,群众的思想认识和觉悟并没有因此而同步的提高。在实际工作和现实生活当中,会遇到很多很难的事情。比如,要使一个地方发展发达和让群众的生活富裕起来就必须开发开放搞建设,而建设当中会涉及土地征用,涉及动迁,涉及群众的切身利益,怎么办?这就要做许多耐心细致的宣传动员工作,而且要使群众能够认识到开发建设的好处,能够积极的参与。但要让群众离开世代居住的地方无论在感情上还是在经济上都是不能承受的。那么只有在做大量的工作同时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这是经常采用的方法,也是到目前为止唯一在用的方法。开发建设中的大小工程一般都是政府出面做的,而开发商只是与政府接触,而不可能直接面对群众去群众的工作,因而直接面对群众的是政府。现在的情况是,群众一手高举着拥护开发建设,也希望通过开发和建设优化居住环境,增加致富的机会,提高生活水平和质量,而另一手却举得更高,不符实际的漫天要价,有的还有组织有预谋的冲击基层政府,搞打砸抢,甚至抢武器,凌辱女工作人员,阻拦和威胁学生上街游行等等,施加各种压力迫使政府“就范”,在对话的过程中只要政府出于建设大局稍作让步,则会认为是应当得利的,产生只要“闹”就能有更多利益可得的心态,然后就继续“拖”继续闹,影响工作秩序不说,更影响了一些大工程的实施,而且影响到政府长久以来为争取这些工程所付出的努力可能成为“一江春水向东流”,甚至有被邻近地区乘机“挖走”的可能性。如果政府不想发展一个地方的经济和社会事业,只做些日常事务的话是没人来骂你的,可能还能树立亲民爱民的光辉形象。然而,要建设现代化的社会,必须要搞开发必须要搞建设,否则就很难改变落后的面貌,尤其是在渔农村。如何解决发展与群众利益之间的矛盾,是当前摆在政府面前的一个两难选择的问题,有时候是进也不是,退也不是。
当然,发生这样的问题,有多种因素造成,比如工作过程中的方式方法,事前没有广泛的征求群众意见,没有及时的把政府的规划打算向群众作透彻的宣传,没有形成共识;比如一些历史遗留的问题没有得到很好的解决,群众心中有积怨;比如群众对于开发建设对本地区发展的重要性认识不足,一般都只注重自身的利益,能够从大局考虑的人少之又少,即使有很好的补偿优惠条件也是不能很顺利的接受;比如群众对政府对干部的一些以偏概全的不正确的评价(当然也不排除政府和干部工作当中存在的一些问题)等等,这些都是导致开发建设面临的重重困难的原因或者是发生的不该发生的冲突事件的根原所在。尽管如此,开发建设仍然要搞,不可能因为群众的不认可而停止。那只有想更好的办法来解决这对难之又难的矛盾。让开发商直接面对群众?显然不可能做好工作的,开发商看重的商机,追求的是他自身的实际利益,不可能去做群众工作,更不可能解决群众提出的实际问题。那么只有政府去做群众的工作,政府是人民的政府,为人民群众办实事办好事是他的天职,无论有多大的困难都必须去面对,都必须想方设法做好工作,当然这工作是要以实现群众最大愿望和最大利益为前提的。同时,也真诚希望群众能够理解和体谅,能够从大局出发,上下共同努力能够在比较顺利的情况下搞好本地的建设。
或许有人会说,你有什么权利向群众提要求?是的,我没有任何权利向群众提要求,但我写此文的出发点是谈一种现象,谈自己的或许是不正确的想法。应该说,把一个地方建设得更好些,让群众的生活质量更高些,是政府和群众都希望看到的,而开发建设是需要一个过程的,政府既考虑群众的长远利益又考虑当前利益,而群众考虑更多的是当前利益。

出处无可考。FY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