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华的作品活着多少本:离婚期间发现对方有侵占任职公司财产的,是否应以夫妻共同财产偿还?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高校问答 时间:2024/04/29 18:03:13
由于男方有外遇, 女方提出离婚,但在离婚期间, 男方所在公司向法院起诉男方侵占公司财产, 该财产并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 是否应作为夫妻共同债务清偿?
多谢徐律师, 想再问一下不知应如何证明该财产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

你好.
未用于共同生活的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你不应承担偿还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