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式农村土灶台设计图:关于知识产权被侵犯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高校问答 时间:2024/04/28 15:52:39
我在一个广告公司工作了一个月,月底发工资时老板赖帐不给发工资。我就辞职了。但是我在工作期间帮一个客户做出的一系列设计的版权是否归我个人所有,因为我在这个公司并没有得到任何劳动报酬,如果公司拿我做的设计复制并用于商业用途,我能不能利用版权权维护自己的正当利益?
多谢各位为我指点迷津。

我的个人认为你是没有办法取得版权了.你在公司工作的时候工作的成果应该是属于公司的,这点你已经十分明白了,我就不用再说.对于你这件事来说你的和法权益是取得你应该拿到你的工资.如果那家公司用你的设计就是在说它承认你为它的工作,它必须给你你应该得到的工资.如果它坚持不付工资的时候恭喜你你拿回你的版权了.但是要有证据证明它不付工资,即它不承认你为它工作过.这时候你拿到了版权就明白该怎么让它明白什么叫因小失大了吧.

如果你和单位有劳动合同存在,你从事设计就是你的本职工作,一般情况下,单位享有版权。但是,你可以以公司违约来追究其违约责任。
象你公司的这种欺诈行为,目前比较常见,法律上没有更好的保护方法。只有依靠你个人,在订立合同时有所约定。
如果该事项对你权益影响很大,建议求助于专业律师。

你的设计属于职务作品,版权属于公司所有,这是一层法律关系。你与公司有事实上的劳动关系,公司有义务支付你的劳动报酬和职务作品奖励(法律规定有提成),这是第二层。
依次观之,你完全在法律上有权利来向公司主张你的劳动报酬请求权。

你的问题实际涉及两个法律关系,一是这个公司与你之间的劳动关系,以及由此产生的他们拖欠你工资的问题.另外一个问题是你在履行你的职务行为的过程中产生的作品的著作权的归属问题,这个问题在我们国家的著作法中明确的规定,你的这个设计的著作权属于你的公司.两者不能混为一谈.以上意见供参考.希望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