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自由搏击培训班:什么样的企业有资格作贷款担保?企业的一个部门或者外地的代表处有权利做担保吗?法律中有明文规定吗?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高校问答 时间:2024/05/08 23:46:21
是只要有偿还能力就可以吗?偿还能力用什么来衡量?(固定资产,净资产,还是别的?)

1、一般的企业法人都有资格提供贷款担保。担保法第七条: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可以作保证人。
2、担保法第八条、第九条规定了什么样的法人不能做保证人。(第八条:国家机关不得为保证人,但经国务院批准为使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的除外。第九条: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为保证人。)
3、担保法第十条规定了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职能部门不能承担担保责任。但这里是有区别的,详细说一下。分支机构,是独立的法人,有营业执照,有独立的经营权,可以在一定范围内承担民事责任。担保法司法解释规定,分支机构可以在法人授权的范围内对外担保,但一定要有法人的明确的书面授权。而职能部门没有独立法人资格,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能对外提供担保。
4、分支机构提供担保,以分支机构自有的财产承担保证责任。
5、你说的企业的一个部们或者外地代表处都没有权利为他人提供担保。
详见担保法司法解释15、16、17、18条

净资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