逻辑思维跨年演讲:“一五”计划中围绕长江进行过的重大工程有什么?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高校问答 时间:2024/04/26 08:05:25
除武汉长江大桥外

同志们:
  党的十六大提出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明确了本世纪头二十年我国经济建设和经济体制改革的主要任务。“十一五”时期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承前启后的关键时期,“十一五”规划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提出后的第一个五年计划,编制和实施好这一规划对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今天召开全国“十一五”规划编制前期工作的电视电话会议,主要任务就是贯彻落实十六大精神,研究部署树立新的发展观、做好“十一五”规划编制的前期工作。下面我讲四点意见。
  一、用新的发展观指导“十一五”规划的编制
  做好“十一五”规划的编制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抓住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迎接挑战,加快发展。要紧紧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促进经济更加发展,民主更加健全,科教更加进步,文化更加繁荣,社会更加和谐,人民生活更加殷实。要按照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要求,把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我们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做好“十一五”规划的编制工作,要以人为本,坚持全面、协调和可持续的发展观,要注重统筹兼顾,促进经济与社会、城市与农村、东部地区与中西部地区、人与自然的协调发展,全面提高人民的物质生活水平和健康水平。下面,就第一个问题我讲五点:
  1、以人为本,全面发展。
  发展不只是经济增长,发展还包括经济结构的优化、科技水平的提高、人民生活的改善和社会的进步,归根到底是为了人的全面发展。国内生产总值是反映经济增长的重要指标,但不能全面反映发展的所有内涵。如果在指导思想上把经济增长本身当作最终的目的,就会过于看重国内生产总值及其增长速度,自觉不自觉地忽视扩大就业、增加农民收入、健全公共服务、保护资源环境等与人的全面发展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密切相关的问题,在工作中就会确定不合实际的高指标,甚至不顾实际情况地层层分解,级级加码,这是带来部分产业盲目投资,不合理重复建设等问题的一个重要原因,不利于扩大消费需求,不利于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也不利于国民经济的良性循环和持续快速健康发展,不利于人类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树立正确的发展观,要全面把握以人为本的发展内涵,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促进发展的政策要更多地把增加经济收入、扩大就业、解决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问题放在重要位置;结构调整的政策不仅要促进产业结构和产品结构的调整,而且要促进就业结构的调整;收入分配政策不仅要有利于促进经济的快速增长,而且要使广大人民群众能够分享经济快速增长的成果。
  2、统筹协调经济与社会发展。
  经济发展是社会发展的前提和基础,但经济发展不会自动带来社会进步。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发展取得了举世瞩目的巨大成就,但在经济快速增长的同时,经济发展与社会发展“一条腿长一条腿短"的问题尚未得到有效解决。就业问题难度加大,收入差距有所扩大,社会保障和其他社会援助体系覆盖面小,保障水平比较低,义务教育、公共卫生等公共服务相对滞后。这些问题如果不能很好的解决,不仅会影响社会的稳定,也会动摇经济发展的根基。统筹协调经济与社会的发展,必须坚持经济发展与社会发展“两手都要抓,两手都要硬”。要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在履行好经济调节和市场监管职能的同时,要更加重视发挥好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职能。改变把经济增长当作硬任务,把社会发展当作软指标的做法。把给农民提供更多受教育的机会,增进人民福利,提高人民健康水平,促进社会和谐安定等放在重要位置。要加快社会管理体制的改革,合理划分中央政府与地方各级政府的职权,进一步深化教育、卫生、文化等公共事业的改革。
  3、统筹协调城市与农村的发展。
  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是关系我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全局的根本性问题。改革开放以来,农业和农村的发展为我国胜利实现现代化建设前两步战略目标做出了巨大贡献,但目前城乡二元结构还没有根本改变,农业生产方式落后,农民收入水平低而且增长缓慢,特别是农村居民享有的公共服务与城市居民相比存在明显的落差。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最近几年采取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取得了明显成效。但在开发区建设、小城镇建设、农民进城务工等方面损害农民利益的问题依然存在。统筹协调城市与农村的发展,必须破除城乡分割的发展观,在发展战略、经济体制、政策措施和工作机制上树立城乡统筹的思想,要改变就“三农”论“三农”的思维定势,把农业的发展放到整个国民经济的循环中,把农村的进步放在整个社会的进步中,把农民增收放在国民收入的分配和再分配中统筹考虑。要消除城乡间生产要素难以有效流动的障碍,引导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镇有序转移。要调整国民收入分配结构和财政支出结构,逐步形成工业反哺农业、城市反哺农村的机制,逐步缩小城乡差别。
  4、统筹协调地区间的发展。
  “十五”以来,各地区、各部门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促进地区协调发展的重大决策。西部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步伐加快,为进一步加快发展创造了较好的条件。但有的地区对缩小地区差距缺乏长期作战的思想准备,急于求成;有的地区把地区协调发展完全等同于缩小地区差距,又把缩小地区差距完全等同于缩小国内生产总值的差距;无论是省级行政区,还是市县;无论是生态脆弱地区,还是其它不具备大开发条件的地区;都要在辖区实现翻两番,实现工业化,实现赶超。这些想法是片面的。这些做法强化了不合理的行政区经济,加剧了经济发展与水资源、土地资源短缺之间的矛盾,破坏了生态环境,助长了招商引资过程中的过度竞争、地区间产业趋同等问题。统筹协调地区间的发展,必须全面理解地区协调的内涵,要认识到地区协调是指人口分布、经济分布在各地区之间要适当,不仅是经济的分布在各地区之间要均衡。缩小地区差距,主要是国内生产总值的差距,重点是缩小人均国内生产总值的差距和城乡居民收入的差距,最终是要缩小人民生活水平和公共服务方面的差距。要认识到缩小地区差距是一项长期的课题,不是一两个五年计划或几个五年计划可以根本解决问题的。实现地区协调,关键要打破行政区域分割,建立统一市场,筹措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新型地区经济关系。促进地区协调发展,还要加强对区域发展的引导,从经济区出发,统筹规划城乡体系、城镇体系、生产力布局和基础设施;要根据不同区域的发展条件,实行差别化的区域政策。在重点开发地区,要加大投入力度,尽快改善发展环境,形成新的增长极;对城镇密集地区要加强统筹规划,形成良好的人居环境,实现可持续发展;对于生态脆弱地区,要减少开发活动,适度引导人口的转移;对水资源严重短缺的地区,要控制高耗水产业,避免地下水超采导致生态环境恶化;对贫困地区,要以人口脱贫为目标,把开发式扶贫与异地扶贫结合起来。
  5、统筹协调人与自然的发展。
  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推动整个社会走上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发展道路,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任务,也是关系中华民族生存与发展的重大战略性课题。“九五”计划提出了可持续发展的战略,“十五”以来进一步加大了对生态环境建设和资源保护的投入力度,成效显著。我国人口众多,资源短缺,生态环境承载能力弱。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人口的增长,能源、水资源、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等相对不足的矛盾越来越尖锐,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等问题也十分严重。日益突出的资源问题、生态环境问题已成为影响当前经济增长、危及长期发展后劲的重要因素。统筹协调人与自然的发展,要树立人与自然和谐的新发展观,我们需要抓住机遇,加快发展,也要充分考虑资源和生态环境的承载力。以人为本,不仅要满足当代人的需要,也要考虑后代人的发展需要,当代的经济增长不能建立在牺牲后代人发展能力的基础上。经济建设活动不仅要尊重经济规律,更要尊重自然规律。 除了以上五点,还有一点,就是在经济全球化趋势不断增强和我国已加入世贸组织的形势下,树立新的发展观,还要统筹考虑并充分利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我国经济增长的对外依存度很高,在继续推进对外开放的同时,要坚持把扩大内需作为经济发展的基本立足点和长期战略方针,努力扩大消费需求,逐步提高消费在国内生产总值中的比重。我国主要资源相对短缺,对外依存度也在不断提高,提高资源保障程度,一方面要加强国内资源的勘探开发和提高资源利用率。另一方面要通过走出去,更多地利用国外资源,进一步拓宽我国经济发展的空间。
  二、正确认识新时期规划的性质和作用

  在规划编制和实施的体制环境发生很大变化的情况下,做好“十一五”规划工作,必须正确认识新时期规划的性质和作用。我国编制和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计划的基本框架的规划体制,已经有五十年的历史了。不同时期的规划对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都发挥了重要作用,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规划体制发生了很大变化,特别是“九五”计划和“十五”计划,在突出规划的战略性、宏观性、前瞻性、正确性,探索新的规划体系,创新规划方法,规范编制程序,提高透明度等方面都取得了很大进展。由于各方面的体制还不完善,规划编制和实施中还存在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比如各级各类规划的功能定位、相互关系,特别是与市场作用的界限,规划的数量不少但内容上交叉重复,针对性不强,区域规划不到位,规划编制程序不够规范,衔接协调不力,规划期的界定比较机械,规划的评估调整机制尚未形成等等。这些问题不仅有损规划的科学性、有效性,而且直接影响到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和可持续发展。最近我们对“十五”计划的实施情况进行了中期评估,通过评估我们感到,规划实施中的一些偏差,有些直接就是规划本身存在的问题。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编制和实施规划对实现国家战略目标、弥补市场失灵、有效配置公共资源、促进共同富裕等仍然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和作用。规划是政府履行宏观调控、经济调节、公共服务职责的重要依据。国务院领导非常重视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对一切重大建设项目要求依据规划来决策。即规划是政府定的,也是管政府的。政府需要依法行政,也要依规划行事。国务院已批准从“十一五”开始,将五年计划改为五年规划,各地区各部门编制的五年计划也要改为所属地区或领域的规划。在“十一五”规划编制中,要按照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总体要求,深化规划体制改革,这也是“十一五”规划编制工作中的一项重要任务。在规划理念上要以人为本,促进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在规划体系上,要探索形成功能明晰、衔接协调的规划体系;在继续搞好重要领域专项的同时,把编制和实施区域规划放到重要的位置;在规划的内容上,要增强规划的针对性,突出某些目标和重点任务,要从实际出发,科学、务实地编制规划,力戒空话套话;在编制程序上,要建立规范化的民主制度、衔接制度、论证制度、公布制度及备案和评估制度。要花大力气做好规划编制的基础调查、信息搜集、课题研究、项目论证等前期工作,不要把精力放在搞响亮口号、提过高目标上,要坚决纠正规划工作中做表面文章搞形式主义的做法。
  三、“十一五”规划编制工作的主要任务
  “十一五”规划按行政层级包括:国家、省、市县三级规划;按对象和功能包括: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专项规划和区域规划。
  1、总体规划的功能。
  总体规划就是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的纲要,是根据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的建议,以全国的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为对象编制的规划,是总体性、纲领性的规划,在各类规划中处于龙头地位,是编制专项规划、区域规划以及制定各项经济政策和年度计划的依据。“十一五”总体规划的规划期以五年为准,为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相衔接,应该展望到2020年。编制好总体规划,要进一步创新规划内容,强化行动纲领的功能。一是要加强战略性、宏观性和政策性,要抓住关系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全局的重大战略性问题,突出战略方针、战略任务、战略布局、战略措施和重大政策,不易搞过多过细的量化指标。二是要改变规划内容无所不包、涉及领域过宽的状况,突出重点,要减少由市场机制发挥作用领域的内容,进一步充实公共服务、生态环境、资源保护、优化发展环境等政府履行公共职责的内容。三是要强化空间指导的约束功能,在目前东中西三大地带划分的基础上,国家总体规划要根据不同区域的发展条件,确定自然保护区、生态脆弱地区、水资源严重短缺地区、自然灾害频繁地区、重点开发地区和优化组合地区,明确各类区域的总体功能和发展原则,为区域规划的编制和区域政策的制定提供依据。四是要增加制度创新的内容,总体规划不应再过多地具体描述竞争性产业的发展方向、产品产量、具体项目,也不应把对特定产业的扶持作为规划的主要内容。要尽可能阐明政府如何通过完善体制、健全法制、制定政策、改善环境、维护市场秩序等为市场主体创造良好的宏观环境、体制环境、政策环境和指导方针。省级总体规划在三级规划体系中有承上启下的功能,既要贯彻好国家的战略意图,也要突出地方特色,增强对所属市县规划的指导,并与周边地区的规划搞好衔接和协调。
  2、做实做深专项规划。
  专项规划是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特定领域为对象编制的规划,是总体规划在特定领域的延伸和细化,是指导该领域发展并决定该领域重大工程和安排政府投资的依据。本届政府决定建设项目的一个重要原则是能编制规划的领域要先编制规划,后立项目,这是政府职能从项目管理转向规划管理、从微观管理转向宏观管理的具体体现,符合市场经济的发展方向,有利于完善宏观调控体系。政府应当对特定领域和行业的发展进行调控,但调控的方式可以采取逐个审批的方式,也可以采取审批规划的方式。通过规划编制过程中的听取意见、协调、论证、发布等活动,可以让社会了解政府行为的方向、要干预的领域,使市场主体的行为方向与政府的意图更好地一致起来。按照投资体制改革的方向,发改委今后要大力减少项目的审批,把更多的精力放在规划的研究、编制、衔接、审查以及实施过程的监督评估上。编制好专项规划要改进三个方面,一是要界定规划领域。编制规划是政府的公共职责,但不是所有领域都要编制规划。政府编制规划的领域主要是政府履行公共职责以及需要政府扶持、调控的领域,如水利、能源、交通等基础设施建设,土地、水、石油等重要资源的开发和保护,生态建设和能源保护,科技教育卫生,防灾救灾,国防等公共事业,以及战略性产业和一些涉及国民经济重要布局的一些重要行业。二是要增强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专项规划必须符合总体规划确定的发展方向和原则,深化和落实总体规划的战略目标和任务,要体现本领域的特点,发展的目标要尽可能量化,任务要明确,重点要突出,布局要合理,保障措施要可行。三是要合理确定规划期。要改变所有规划都要五年编制一次的惯例,根据规划对象的特点和任务来科学确定规划期,科技、教育、能源、交通、水资源、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等专项规划可以规划到2020年,到编制下一个五年规划时再修订。有些技术进步较快、市场需求变动较大的产业规划期也可以三年或四年,不好一刀切。目前,科技、水资源、能源的规划编制工作已经启动,有关部门要按照本部门的职能,抓紧研究提出其他需要编制的专项规划,并对规划编制的必要性、要达到的目的进行分析论证。各地区也要根据需要编制部分领域的专项规划,但数量不宜过多。要突出本地特点,不要简单地重复国家专项规划的内容。
  3、把区域规划放在突出重要的位置
  区域规划是我国规划体系中一个亟待加强的薄弱环节。区域调控是宏观调控的重要内容,区域规划是区域调控的重要依据。市场经济国家一般对发展什么产业很少干预,但对区域发展则干预比较多。促进地区协调发展必须强化区域规划,这是“十一五”规划工作的一个新的任务。
  区域规划是以跨行政区的经济区为对象编制的规划,是国家总体发展规划或省级总体规划在特定经济区的细化和落实。区域规划是战略性、空间性和有约束力的规划,不是纯粹的指导性和预测性规划。区域规划的作用是划定主要功能区的红线,主要内容是把经济中心、城镇体系、产业集聚区、基础设施以及限制开发地区落实到具体的地域空间,是编制市县规划、城市规划和其他规划的重要依据。编制区域规划要着眼于打破地区行政分割,发挥各自优势,统筹重大布局和生态环境建设,提高区域的整体竞争能力。“十一五”期间,要着重对一些经济联系紧密的城镇聚集地区、以中心城市为依托的都市经济圈地区、重点开发地区等进行规划,如编制长江三角洲、京津冀、东北老工业基地等地区的区域规划,有关省市要根据需要做好省级区域规划的编制工作。
  4、改革市县规划。
  在中央、省、市县三级规划中,市县规划应该成为最贴近人民、有约束力、可操作的规划。市县的辖区较小,调控手段有限,市县规划没有必要搞成一个庞大的规划体系,市县规划要更多的阐述与本地区人民生活密切相关的内容,成为为人民群众干实事的规划。要加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城镇体系规划、城市规划、土地利用规划之间的衔接协调,有条件的市县可以编制一个规划,把辖区内的国民经济、城镇体系、基础设施、土地利用、生态环境、公共服务项目等融为一体。国家发改委已在苏州等六个市县开展市县规划体制改革的试点工作,希望试点地区及所在省区要大胆实践,努力创新,积累一定经验,为全国规划体制改革起到先导和示范的作用。
  四、做好“十一五”规划编制工作的几点要求
  做好“十一五”规划编制工作,必须全面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按照“发展要有新思路、改革要有新突破、开放要有新局面、各项工作要有新举措”的总体要求,加强调查研究,充分发扬民主,规范编制程序,注意衔接协调,突出发展重点,强化规划深度,提高可操作性。具体说来:
  1、加强研究,理清发展思路。
  全面深入分析国内外环境,准确把握所处发展阶段和前进方向,深入研究重大问题,形成发展思路,然后再具体编制规划。这是规划工作的一条成功经验,要继续坚持。要加强对全局性、战略性重大问题的前瞻研究。要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深入研究重点问题和难点问题。要按照以人为本的发展观,深入研究协调发展问题和可持续发展问题。要适应经济全球化的趋势,以开放的视野审视发展中的问题,把国内经济和国际经济结合起来进行研究。要抓住主要方面,抓突出问题,深入调查研究本地区本行业长期发展的关键问题。在广泛征求专家意见的基础上,我们提出了包括环境分析、总量平衡、结构调整、区域经济、科技教育、改革开放、社会发展、人民生活等八个方面四十多个重大课题,主要是如何解决当前小康的低水平、不全面、发展很不平衡的问题;如何扩大就业,缓解就业压力;如何促进农民增收,解决三农问题;如何扩大消费需求,形成国民经济自主增长的机制;如何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如何统筹城乡经济与社会发展;如何进一步推进西部大开发、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如何更好地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和可持续发展战略;如何提高粮食、水、原油、重要矿产品等战略资源的保障程度;如何充分利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等。各地区各部门要抓紧“十五”计划的中期评估,在此基础上抓紧启动“十一五”规划编制的前期工作。要结合实际,研究重点课题,组织各方面力量,采取多种形式,抓紧进行研究,理清长期发展的思路。我委明年将召开“十一五”规划基本思路的座谈会,听取各地区发展思路和对国家“十一五”的建议,希望各地区各部门早做准备。
  2、发扬民主,提高社会参与度。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规划既要体现国家利益,又要反映公众利益。编制规划不仅是政府行为,也是社会行为,实施规划不仅要靠政府组织协调,更要靠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因此,只有让社会各界参与规划、认识规划,才能协调利益,统一思想,达成共识,才能把规划目标转化为社会各界的自觉行动。各级各类规划都要提高编制过程中的透明度,提高社会参与度,在规划编制的各个环节,规划编制单位都要采取多种形式,保障人民群众了解和参与规划编制。要妥善处理保密与提高透明度的关系,为社会公众参与规划的编制提供畅通渠道,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特别要注意吸收不同观点。总体规划和区域规划在规划草案初步形成后要公开征求意见,专项规划也要采取适当形式,提高社会参与度。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规划要采取社会公示和社会听证制度。我委将在“十五”计划咨询委员会的基础上,进一步健全规划咨询制度,扩大专家队伍,完善咨询方式,形成规范化的规划决策咨询机制。各地区各部门要根据需要,完善规划的科学民主决策机制,也可以采取组建规划咨询委员会的形式。
  3、规范程序,依法编制规划。
  依法行政,完善重大决策的规划和程序,是党在十六大提出的重要任务,是政府运行体制创新和管理方式创新的重要内容。编制规划是政府行政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依法进行。我国已经编制和实施了十个五年计划,但规划编制立法工作相对滞后,除少数领域有专门的规划立法外,绝大多数规划是按惯例编制。为规范编制行为,保障规划的科学性,健全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规划体制,我委会同有关部门有关地方研究起草了《规划编制条例》,已列入国务院立法计划,我委将配合国务院法制办做好后期起草工作,争取明年早些时候出台,使“十一五”规划编制工作尽早纳入法制化轨道。《条例》对规划编制过程中前期工作、酝酿、起草、衔接、论证、批准、公布、评估和修订等各个环节的程序都做出了详细规定,这是规划科学合理的保障。条例出台后,各级各地的规划编制都要严格按规定的程序进行,避免编制过程的随意性。各地区要高度重视这一“立规则”的工作,提早研究本地区贯彻执行的办法。各地区、各部门在审查规划时,不仅要审查规划的内容,还应审查规划编制的程序。
  4、衔接协调,形成合力。
  做好规划、政策以及制度建设之间的衔接协调,是提高政府决策水平和管理水平的需要,也是形成行为规范、衔接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的内在要求。规划衔接是保障各级各类规划相互协调形成合力的关键。在“十一五”规划编制工作中要坚持一个十分重要的原则,即各级各类规划要与相关的规划进行衔接,下一级规划要与上一级规划衔接,区域规划、专项规划要与总体规划相衔接,相关的规划之间要进行衔接,城市规划、土地规划也要与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相衔接。规划衔接要遵循下级规划服从上级规划,专项规划和区域规划服从总体规划,同级规划相互协调的原则。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规划衔接不是所有的目标、项目都要衔接,衔接的重点是主要是部分领域的发展指标、重大基础设施布局、重要资源开发、区域发展方向等。各地规划部门要顾全大局,密切合作,积极主动的做好规划衔接工作。
  5、突出重点,提高针对性。
  突出重点,是历次五年计划编制中都要强调的、但又很难处理的问题。“十一五”期间面临的任务十分艰巨,许多突出问题亟待解决,各地区、各部门可能都会觉得本地区、本行业的发展很重要,但有限的规划期、有限的政策资源不可能毕其功于一役。有重点才能集中力量办大事,有重点才有针对性。各级各类规划都要坚决改变过去那种面面俱到、针对性不强、什么都点到、每句话都正确,但都难以根本解决问题的习惯。要按照突出重点、有所为有所不为的方针,突出重点任务、重点领域、重点区域、重大工程,使我们的规划为解决这些实际问题、为人民办几件实事发挥更大的作用。
  6、强化深度,增强可操作性。
  规划必须有一些项目和指标,政府组织实施的规划,作为政府对人民的承诺,不能停留在难以考核评估的空洞口号上。在加强重大问题研究、理清发展思路的同时,还要做好重大工程的筛选、比较和论证工作。“十五”计划提出的西电东送、西气东输、青藏铁路、南水北调等重大工程对增强我国经济发展后劲有重大意义,在编制“十一五”规划中要继续研究提出一批关系全局、意义深远、带动作用强、政府组织实施的重大工程。各地区、各部门要增加重大工程前期工作经费,加强对重大工程的筛选、论证,保证重大工程科学合理、切实可行。规划要有一些预见性、导向性的指标,我们改变了计划经济时期大量罗列指标的做法,当然也不是指标越少越好,关键是指标的设置要符合市场经济的原则,符合规划本身的功能定位。要按照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要求,深入研究与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和促进社会全面进步密切相关的指标,按照新的发展观的要求,研究提出促进协调发展和可持续发展的指标。根据规划的性质和作用,既要研究提出预期性、导向性的指标,也要研究提出一些有约束力、能检查、可评估的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