里根总统和中国的关系:什么是欺诈?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高校问答 时间:2024/04/29 19:42:56

所谓欺诈,就是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或者故意告知对方虚假的情况,欺骗对方,诱使对方作出错误的意思表示而与之订立合同。欺诈的种类很多,例如,出售假冒伪劣产品,提供虚假的商品应当说明书,在没有履行能力的情况下,对外签订合同以验取定金或者货款等。

因欺诈而订立的合同具有以下构成要件:

1、欺诈一方当事人有欺诈的故意。即欺诈方明知告知对方的情况是虚假的,并且会使对方当事人陷于错误而仍为之。欺诈的故意既包括欺诈人有使自己因此获得利益的目的,也包括使第三人因此获得利益而使对方当事人受到损失。

2、要有欺诈另一方的行为。所谓欺诈行为,是指欺诈方将其欺诈故意表示于外部的行为,欺诈行为既可是积极的行为,也可是消极的行为。欺诈行为在实践中可分故意陈述虚假事实的欺诈和故意隐瞒真实情况使他人陷入错误的欺诈。故意告知虚假情况就是虚假陈述,如将劣质品说成优等品;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是指行为人负有义务向他方如实告知某种真实情况而故意不告知的。

3、受欺诈方签订合同是由于受欺诈的如果。只有当欺诈行为使他人陷于错误,而他人由于此错误在违背其真实意愿的情况下而与之签订了合同,才能构成受欺诈的合同。

诈欺是指以使他人发生错误为目的的故意行为。各国法律均认为,因受诈欺而订立合时,受欺骗的一方可以撤销合同或主张合同无效。

在英美法中,诈欺分为两类,签字诈欺和缔约诈欺。签字诈欺是指诈欺方通过对所签的合同作不正确的陈述和说明骗得对方签字。如签字时故意以另外的合同代替本来要签的合同。签字诈欺使合同无效。缔约诈欺是指在谈判中,一方以诈欺性的陈述骗取对方的同意。要证明诈欺,受害方必须证明以下内容:一是对方对有关的重大事实作了不正确的陈述或隐瞒、不公开上述事实,而他知道所作陈述是虚假的或无法确定其真实与否;二是对方具有欺骗和诱使另一方对其不正确陈述产生信赖的意图;三是另一方确实合理地对上述不正确的陈述产生了信赖;四是他因此受到损失或损害。受诈欺方可以要求金钱赔偿,也可以宣布合同无效。美国《统一商法典》规定,货物买卖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在对方违约的情况下可能采用的一切救济措施,受诈欺方均可采用。

法国民法典对这一问题规定,如当事人一方不使用欺骗手段与伎俩,另一方当事人显然不会与之缔结契约,在此程度,欺诈为契约无效之原因。由此可见,诈欺的结果将导致合同无效,但是法国民法典又规定:欺诈不得推定,应当证明之。

我国合同法对于欺诈手段所订立的合同,规定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