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小说app 哪个更好:是否需要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高校问答 时间:2024/04/27 21:12:40
我在3月11日向单位领导上交了书面辞职报告,按规定15天后就可离职,但当初与单位签定劳动合同的时候有一条如果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均须向对方支付违约金600元。我想问一下收违约金是不是合法的?我在3月31日离职期限上已经达到单位要求,是不是还需要向单位支付违约金。
我的岗位已经有人接替了。
您好梁律师,我是在合同期限内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但当初与用人单位签定的劳动合同中有一条如果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均须向对方支付违约金600元的款项.按照用人单位规定我在提前15天交纳了辞职报告,并经用人单位批准.我想问的是,我提前15天交纳了辞职报告还算不算违反合同,是不是需要向用人单位支付600元的违约金??我是浙江省的,对于这种问题的处理有没有地区性的规定?如果用人单位的这种做法是不合法的,那我应该依剧哪个法律中的哪项条款来保护自己的权益??谢谢梁律师.

这个是单方面的.假如是公司解雇员工的话.他不会支付你任何违约金的.这是合同圈套.利用求职者急切希望得到工作的心理设下的一个圈套.同志们要小心呀!

单位是不能要求你支付违约金的。
根据《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规定在劳动合同中设定违约金的,只限于违反服务期约定和违反保守商业秘密约定两种情况。而约定服务期,又只限于对由用人单位出资招用、培训或者提供其他特殊待遇如出资购房的劳动者。
像你这种情况,一般性的提前离职,只要按规定提前通知就可以了,约定违约金是无效的。
劳动者相对于单位而言,是弱势群体。我国立法甚至于国际立法都是倾向于保护劳动者的,如果提前离职就要支付违约金,有可能造成劳动者辛辛苦苦的所得,全部交付违约金了。
因此你不用支付违约金。

您的问题不是很清楚,您的意思是在合同期限内提前解除的问题?如果您未违反劳动合同中的约定,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又履行了相关通知义务,无需支付违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