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80pav种子:资方不给劳方结算工资、提成,借口是劳方通知欠晚,怎样可以帮劳方追回工资?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高校问答 时间:2024/05/07 15:11:56
我2月22日正式递交辞职。中途,老板提出挽留,我没有明确的答复,直至3月21日,我明确回复他,我要离开。 而后,我找到了新工作,催他找人交接,尽管他同意结算我的工资,但是我必须要等到他找到人接替后才能放我走,且会跟我结算。但是,之前有很多同事都是要走,而后,他们一直不直到同事找到了新工作急着要走的时候,他都不批,同事们只能放弃工资离开了。而他呢,就借口说要按公司规定办事,他们没有交接清楚就自已离开,不予结算。现在他对我要走所提出的借口就是,我正式回复的太晚。按公司规定办事,一个月以后才让我走,而我下周就的去新单位上班。我在这里上班10个月了,公司没有主动找我签合同,也没有给我买保险。我工作负责,没有给他造成重大损失。

可以,劳动法规定用人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克扣劳动者工资。
而且,你已经提前一个月提出辞职申请,合情合理。
首先,好言相劝。你可以向当地劳动局举报,劳动局回来查,公司最怕政府部门了。问题自然会解决。
再不行,申请劳动仲裁。
最后,告他们。
主动权在你的手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