亮剑和尚被杀是哪集:音乐的发展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高校问答 时间:2024/05/14 02:35:35
音乐发展中发生了很大的改变 请问这可以算是一种进步吗? 就是说现代人比古代人的欣赏水平更高?

在线音乐的发展史,差不多就是诉讼史。数年来,唱片公司的代言人 RIAA(Recording Industry Association of America,美国唱片工业协会),一直以维权的法律名义,于1998年10月起诉 Diamond 的 mp3 播放器 Rio 助长音乐盗版,1999年9月以高达20亿美元的索赔告倒 napster,2000年1月又以数十亿美元的索赔告倒 mp3.com,在RIAA网站上还有更多案件作为警示。在主席换届之后,RIAA 又开始向非法下载或交换音乐的消费者起诉,虽然媒体和舆论首次出现倒戈同情和支持弱势消费者,但 IFPI(International Federation of the Phonographic Industry)的跟进,无疑会让唱片业将打击盗版进行到底。 耐人寻味的是,与 RIAA 追踪消费者非法交换音乐、对抗 P2P 所花费的巨大精力相比,对真正的盗版制作者的追踪和打击却力度似乎小得多,或者说,唱片业的目的不在于剿灭在线音乐,而在于需要付费才能获得音乐。 但是,在线音乐服务的单曲下载,远没有整张CD的利润丰厚,出于本能,唱片公司不会主动促进数字音乐市场的壮大。反正有传统市场,反正有版权在手,唱片公司对网络不做为,任由其他人去开拓。你做不成,先驱变成先烈,跟唱片公司无关,做成了、做大了,唱片公司就来收版权费,否则就告你侵权。在现有的产权制度下,唱片公司的确在维权。然而,这样的产权制度,相对落在了互联网和技术发展的后面,已有背离产权制度初衷的倾向,产权人的私人利益和社会的公众利益之间的平衡,正在逐步偏向前者。 苹果公司以灵活的商业折中方式,创造性地推出了付费音乐下载服务,iTunes 的累计下载量已过了5亿,但 CEO 斯蒂夫·乔布斯依然怒斥:唱片公司越来越贪婪。谁让唱片公司越来越贪婪的呢?在某些情况下,“好法”会不会变为“恶法”呢? 百度的版权门 百度的 mp3 搜索是否真的侵权?只有等法院来最终判决。这样的产权制度是否合理,怎样才能从法律上维持利益平衡,会有法律界来讨论。从上面背景来看,知识产权在互联网上所遭遇的问题,恐怕短期内难以彻底解决。 表面是法庭上的争辩,背后则是利益的争夺。对商业公司,法律上的说法有时并不那么重要,更重要的是实际的利益和代价。 百度目前处于相对不利的位置:一审已经败诉。考虑到发达国家对中国知识产权保护不力的重压,国内不得不采取过度保护的政策,百度要推翻一审判决的概率不大。作为全球第一个因 mp3 搜索而被推上法庭的搜索引擎,百度是有些冤,不过不算太冤,在主流的搜索引擎中,如此大规模公开做 mp3 搜索的,只有百度。同时,百度在 IPO 公告里已申明,此项业务可能引发版权诉讼,并导致大量赔偿。 但百度似乎并没有为可能陷入版权诉讼做深入准备,步升案中的“专利失效”、“CTO证人无效”就是例子。更值得注意的是,该案“在判决下达前,法官李东涛曾经询问双方是否同意和解。上海步升同意,而百度的律师因为没有得到百度关于此项权利的特别授权,表示不同意。”这表明,百度事先根本没有和解的打算,错过了解决版权诉讼的最好时机。 国内做 mp3 搜索的不止百度一家,唱片公司之所以告百度而不告其他,无非是看中百度的 mp3 搜索流量,希望把这些搜索和下载转变为付费行为。与 RIAA 一样,诉讼只是唱片公司的法律手段,目的在于打压百度,迫使其就范,使唱片公司能获得更多的经济利益。百度当然要坚决否认侵权,这至少是一种较量的需要。但嘴上不承认侵权,并不等于就真的不侵权。如果能庭外和解,应该是化解版权危机的最佳出路。 即便百度的 mp3 搜索,由于技术上无法事先检验来源网站合法性,而不构成侵权,那么当唱片公司向百度指出哪些是盗版音乐后,百度就有必要及时删除那些链接,否则就是明知故犯的侵权。但在搜索结果中删除链接,不仅会落下可以人工干预搜索结果的口实,而且,如果唱片公司接连不断地开出盗版名单,百度就要天天忙于删除盗版链接,这样的 mp3 搜索不就废了么?因此,百度只有采取坚决抗争到底的道路。 倘若二审再次败诉,百度会更加被动。赔钱的口子一开,唱片公司接二连三地排队上门,百度好不容易把 mp3 搜索的流量,转变成了现金,最终却变成了唱片公司的提款机。不仅如此,败诉还会使百度失去与唱片公司的合作谈判筹码,以至于后来由百度主持的论坛,唱片公司拒绝出席,显然败诉的百度,已让唱片公司认为没有谈判的资格。除非百度将来不做 mp3 搜索,否则将来需要在利益上做出更大的让步,才能与唱片公司合作。 缺乏准备的坚持到底,缺乏弹性的拒绝和解,使百度深陷版权门。其实,在国内的搜索引擎里,只有百度才有巨大的 mp3 搜索流量,也是唱片公司最看重的市场基础。如果步升案中,百度能抓住和解的机会,与唱片公司共同开发付费音乐的市场,那么对百度就相当有利:1)开辟新的收入增长点,缓解利润上的迫切压力;2)以后不再陷入版权诉讼,上市公司的形象得以保全;3)进一步打击竞争对手(其他搜索引擎的 mp3 搜索因流量不大,如果与唱片公司合作,也很难享受平等待遇;如果继续现在的做法,那么就可能官司缠身。) 有迹象表明,百度正在加快进行百度币的推行。或许这是一个积极的姿态和信号。错过了第一次机会,还有第二次机会。商业上的灵活和弹性,要比单纯的讲理更务实。越强硬,代价可能越高。业内有许多对百度在版权案中斗争到底的声援和支持,不如说那是一种怂恿,但愿百度不要当炮灰,争取和平解决版权门,在搜索引擎的商业模式上做出创新,不要让翻版的爱国者音乐网抢了风头

在线音乐的发展史,差不多就是诉讼史。数年来,唱片公司的代言人 RIAA(Recording Industry Association of America,美国唱片工业协会),一直以维权的法律名义,于1998年10月起诉 Diamond 的 mp3 播放器 Rio 助长音乐盗版,1999年9月以高达20亿美元的索赔告倒 napster,2000年1月又以数十亿美元的索赔告倒 mp3.com,在RIAA网站上还有更多案件作为警示。在主席换届之后,RIAA 又开始向非法下载或交换音乐的消费者起诉,虽然媒体和舆论首次出现倒戈同情和支持弱势消费者,但 IFPI(International Federation of the Phonographic Industry)的跟进,无疑会让唱片业将打击盗版进行到底。 耐人寻味的是,与 RIAA 追踪消费者非法交换音乐、对抗 P2P 所花费的巨大精力相比,对真正的盗版制作者的追踪和打击却力度似乎小得多,或者说,唱片业的目的不在于剿灭在线音乐,而在于需要付费才能获得音乐。 但是,在线音乐服务的单曲下载,远没有整张CD的利润丰厚,出于本能,唱片公司不会主动促进数字音乐市场的壮大。反正有传统市场,反正有版权在手,唱片公司对网络不做为,任由其他人去开拓。你做不成,先驱变成先烈,跟唱片公司无关,做成了、做大了,唱片公司就来收版权费,否则就告你侵权。在现有的产权制度下,唱片公司的确在维权。然而,这样的产权制度,相对落在了互联网和技术发展的后面,已有背离产权制度初衷的倾向,产权人的私人利益和社会的公众利益之间的平衡,正在逐步偏向前者。 苹果公司以灵活的商业折中方式,创造性地推出了付费音乐下载服务,iTunes 的累计下载量已过了5亿,但 CEO 斯蒂夫·乔布斯依然怒斥:唱片公司越来越贪婪。谁让唱片公司越来越贪婪的呢?在某些情况下,“好法”会不会变为“恶法”呢? 百度的版权门 百度的 mp3 搜索是否真的侵权?只有等法院来最终判决。这样的产权制度是否合理,怎样才能从法律上维持利益平衡,会有法律界来讨论。从上面背景来看,知识产权在互联网上所遭遇的问题,恐怕短期内难以彻底解决。 表面是法庭上的争辩,背后则是利益的争夺。对商业公司,法律上的说法有时并不那么重要,更重要的是实际的利益和代价。 百度目前处于相对不利的位置:一审已经败诉。考虑到发达国家对中国知识产权保护不力的重压,国内不得不采取过度保护的政策,百度要推翻一审判决的概率不大。作为全球第一个因 mp3 搜索而被推上法庭的搜索引擎,百度是有些冤,不过不算太冤,在主流的搜索引擎中,如此大规模公开做 mp3 搜索的,只有百度。同时,百度在 IPO 公告里已申明,此项业务可能引发版权诉讼,并导致大量赔偿。 但百度似乎并没有为可能陷入版权诉讼做深入准备,步升案中的“专利失效”、“CTO证人无效”就是例子。更值得注意的是,该案“在判决下达前,法官李东涛曾经询问双方是否同意和解。上海步升同意,而百度的律师因为没有得到百度关于此项权利的特别授权,表示不同意。”这表明,百度事先根本没有和解的打算,错过了解决版权诉讼的最好时机。 国内做 mp3 搜索的不止百度一家,唱片公司之所以告百度而不告其他,无非是看中百度的 mp3 搜索流量,希望把这些搜索和下载转变为付费行为。与 RIAA 一样,诉讼只是唱片公司的法律手段,目的在于打压百度,迫使其就范,使唱片公司能获得更多的经济利益。百度当然要坚决否认侵权,这至少是一种较量的需要。但嘴上不承认侵权,并不等于就真的不侵权。如果能庭外和解,应该是化解版权危机的最佳出路。 即便百度的 mp3 搜索,由于技术上无法事先检验来源网站合法性,而不构成侵权,那么当唱片公司向百度指出哪些是盗版音乐后,百度就有必要及时删除那些链接,否则就是明知故犯的侵权。但在搜索结果中删除链接,不仅会落下可以人工干预搜索结果的口实,而且,如果唱片公司接连不断地开出盗版名单,百度就要天天忙于删除盗版链接,这样的 mp3 搜索不就废了么?因此,百度只有采取坚决抗争到底的道路。 倘若二审再次败诉,百度会更加被动。赔钱的口子一开,唱片公司接二连三地排队上门,百度好不容易把 mp3 搜索的流量,转变成了现金,最终却变成了唱片公司的提款机。不仅如此,败诉还会使百度失去与唱片公司的合作谈判筹码,以至于后来由百度主持的论坛,唱片公司拒绝出席,显然败诉的百度,已让唱片公司认为没有谈判的资格。除非百度将来不做 mp3 搜索,否则将来需要在利益上做出更大的让步,才能与唱片公司合作。 缺乏准备的坚持到底,缺乏弹性的拒绝和解,使百度深陷版权门。其实,在国内的搜索引擎里,只有百度才有巨大的 mp3 搜索流量,也是唱片公司最看重的市场基础。如果步升案中,百度能抓住和解的机会,与唱片公司共同开发付费音乐的市场,那么对百度就相当有利:1)开辟新的收入增长点,缓解利润上的迫切压力;2)以后不再陷入版权诉讼,上市公司的形象得以保全;3)进一步打击竞争对手(其他搜索引擎的 mp3 搜索因流量不大,如果与唱片公司合作,也很难享受平等待遇;如果继续现在的做法,那么就可能官司缠身。) 有迹象表明,百度正在加快进行百度币的推行。或许这是一个积极的姿态和信号。错过了第一次机会,还有第二次机会。商业上的灵活和弹性,要比单纯的讲理更务实。越强硬,代价可能越高。业内有许多对百度在版权案中斗争到底的声援和支持,不如说那是一种怂恿,但愿百度不要当炮灰,争取和平解决版权门,在搜索引擎的商业模式上做出创新,不要让翻版的爱国者音乐网抢了风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