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原县气象局 局长:开的租赁发票可以抵扣吗?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高校问答 时间:2024/04/28 00:17:13

所开发票是否有抵扣联,没有就不能抵扣。还有所收到的法票本单位税号前若没有机打“+”号,也不能抵扣...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1的规定: 第二十七条 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其中涉及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动产,仅指专用于上述项目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包括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不动产。 第二十九条 适用一般计税方法的纳税人,兼营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而无法划分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按照下列公式计算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 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当期无法划分的全部进项税额×(当期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销售额+免征增值税项目销售额)÷当期全部销售额 主管税务机关可以按照上述公式依据年度数据对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进行清算。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1-附《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的规定: 一、销售服务 (六)现代服务 5、租赁服务。 (2)经营租赁服务,是指在约定时间内将有形动产或者不动产转让他人使用且租赁物所有权不变更的业务活动。 按照标的物的不同,经营租赁服务可分为有形动产经营租赁服务和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
因此,支付的房屋租金及场地租赁费,属于购进的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符合上述第二十七条规定中的“用于免征增值税项目的服务”,应按照上述第二十九条的规定计算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租赁服务可分为有形动产经营租赁服务和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 因此,支付的房屋租金及场地租赁费,属于购进的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符合上述第二十七条规定中的“用于免征增值税项目的服务”,应按照上述第二十九条的规定计算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

出租车发票可以入账做费用处理,减少利润,不可以抵扣增值税

正常一般纳税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中所附进项税都可以抵扣

根据税法规定,目前只有增值税发票还有一部份运输发票可以抵扣。租赁性质的企业交的是营业税,属于地方税务局管辖,不能抵扣。

问题说得不够详细。
总监九级,专家说话这么外行啊。租赁的发票为什么不允许抵扣,租赁资产是我自身的正常费用,核算企业所得税也是我的正常支出,难道不可以抵?关键是问题说得不够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