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皮龙泥料介绍:动感央视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高校问答 时间:2024/04/28 14:19:05
我父母有五个子女、母亲04年8月死亡、父亲05年9月死亡、母亲生前向子女借款如下:
老大一万五千、有借条
老二没有出借
老三一万元、母亲生前已归还、但借条没有收回。
老三一万元、是母亲再次借款、但没有写借条。
老四一万元、有借条。
老五、五万元、有借条
老五的丈夫三万五千元。有借条
父母亲留有房产情况如下:
无锡市区平米房一套、原父母居住、产权证是父亲名。
无锡市区平米房一套、是老三以母亲名买的、产权证是母亲名。
另外祖父留下无锡郊区100平米的自建房。老三插队时在那里生活必需品过、并在那里结婚。后来夫妻都回城了、房子一直无人居住。可是访产证在父母不知晓的情况下、老三已改成他妻的名了。
我是老五、我认为、继承人应先还债再继承遗产。但老三说:你应该去问死人要债、我没有借你的钱。郊区的房是我妻名、没有父母的份。60平米的房是我(老三)买的、只是借母亲是名字。70平米的房是父亲的。我已让父亲写下遗嘱归我了、没你的份。
请问这样的情况怎样才能讨回我的钱?我是凭借条起诉父母还是继承人?
请律师指点我好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