球球大作战8级魅影幻姬:雷景的作品红舞鞋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高校问答 时间:2024/04/29 13:03:18
谁看过雷景的红舞鞋,它出自新青年2006年第二期,如果有的话。请将此故事法过来,谢谢。
谁看过雷景的作品《红舞鞋》它出自《新青年》2006第二期,剧中主人公是涔。如果有的话,请发过来,谢谢。下面是故事的节选片段

梦里花落知多少

舞蹈学院。正是杨柳细飞时节。黄昏下的光影,正追着要暗下去的脚步,在校园小径上,若有若无,轻快跳跃,仿佛调皮的13岁女孩儿。
涔,穿着白色的连衣裙,一双红色布鞋子,踏着石板路,一格一格地蹦,低着头,撞到来不及躲的人,便抬头顽皮一笑,再低头跳开去。直到满头大汗,跳完这条小径,就看到了背着书包中规中矩站在树阴下的陈木。
“小哥。”涔跳到陈木的鼻子底下,摊开手放在小哥眼睛下面,笑眯眯地望着小哥。陈木便拉着涔细细的手臂坐在长椅上,拿出一块蓝手帕,微皱着眉叹着气,帮涔擦黑白条的一双手。然后从书包中拿出一块大大的巧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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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文:红舞鞋

  总有那么一天,

  我会慢慢闭上双眼,因为我累了.

  我的睫毛 因此而异常美丽.

  你看, 那么长, 那么密, 那么黑

  像一只细簇的小刷子,那么轻巧得挡住我的眸

  那是什么? 你知道

  我没有别的意思 。

  没有什么会在我心中留下痕迹,

  因为我太累了。

  如果那么一天,

  这个睫毛很长的女孩为谁哭了,

  别误会 她是爱上谁了。

  只是,只是 因为每个从她身边一恍而过的人,都会在她心里丢洒馨香

  的。没什么特别的。就是那种缭远,飘渺,不可捉摸,不容忽视的香,像

  舞会上的熏香一样浓烈。

  愿望,遥想,都在这香气里 被蛊惑得妖媚。恍惚间,有一只纤细的,涂

  满色彩的手,舞动着,扭曲着,散播着罪恶。

  我看不见,

  看不见 操纵这只手的是什么样的身躯。

  但 我很清楚,她有一张妩媚的笑魇。

  有那笑就够了,我不愿意多想。

  你难道还不知道吗?

  每一个未被开化的人,都容易在笑意里受骗,心甘情愿地受骗。

  真的,我害怕,

  害怕再有谁像我一样,被无边无际的黑洞吸引进去,爬不出,叫不出声。

  “还真希望,

  真希望 有人陪!”

  我听见,那已被教化的另一半灵魂 鬼魅地笑着说.

  如果 你不怕死去,

  那么你也来吧!

  和我一起在凄厉的哭泣里跳舞,筋皮力竭地跳舞。

  童话里的小姑娘,

  穿着一双红舞鞋,

  她一直不停跳,

  跳到生命耗尽。

  看啊,

  那是尽情放纵的下场。

  其实,我已是第二个着红舞鞋的女孩了。

  现在,

  我把这双细巧 美妙的鞋

  交给你。

  记住:穿上它,你要不停跳舞。

  告诉你一个秘密,那柔软扭曲的手,就是你的。

  穿着红舞鞋的时候,

  你是那样的,至少

  后记:别怪我,好吗?善良的孩子,我并没想要把你引入歧途。只是,在

  这个世界里,我们无时无刻不在被邪恶滋蚀。又用自己沾染的邪恶滋蚀别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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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文:流浪的红舞鞋

  去年的生日,有人送给我一双红色的皮鞋。五公分,不太细的跟。一直放在橱里,没有打算要去穿它。
  那个送鞋子的人对我说,裘,你应该学会掂起脚走路。像大街上所有的女人一样。
  我微笑,没有说话。
  红色的鞋子是不可以随便穿的。因为它是一种宿命。
  小时侯就知道这样一个故事:有一个女孩为了让自己能跳出完美的舞步,而穿上了一双有魔力的红舞鞋。结果她真的跳出了美丽异常的舞步,一直跳一直跳,始终无法停下来。最后终于疲惫不堪的死去。
  是个美丽而凄楚的故事。每次读的时候心里都会隐隐的疼痛。女孩穿过荆棘丛,身上被割出一道一道的伤痕。诡异而华丽的舞步,绝望的流泪。却无法停下来。
  我对自己说,你并没有值得要以生命为代价而去换取的东西。穿红鞋子对你而言没有任何意义。
  红鞋子是给那些绝望的人穿的。

  看安妮宝贝的时候,读到过一些话,大致是说写字的人一般都没有什么好的结尾。因为写字的人往往生活在自己的世界里。他们杜绝与想法无关事物的侵入。当他们无法控制自己与外界的矛盾时,就会有一些麻痹式的举动出现。比如说写字的人大都喜欢抽烟,喜欢饥饿的感觉,喜欢一个人跑到很远的地方。一直在无意识中逃避着什么。
  也许写字是一种宿命。写字的人一直在挣扎,只不过沉陷其中最终都没有能够逃出来。

  刚入冬的时候,去逛八佰伴。为自己挑了一双REEBOK的DMX.最新款的网球鞋,鞋面是皮质的,大片的白。干净而安逸。穿在脚上很惬意,不过微微有点大。店员说这样的鞋是要买大一点的尺寸,从后帮能插进一个手指才算是正好。我试了一下,有点勉强。既然是自己觉得合适,就穿着去帐台了。直到付完钱,逛街回家。一直穿着。因为真的很喜欢。
  隔了半个月,又买了O.N.L.Y.的一件白色外套和一条军绿色莱卡直筒裤,因为觉得和那双白色的网球鞋很配。
  喜欢的东西,是可以用任何代价来满足的。
  何况这种喜欢早已升华至习惯。

  一直以为跑鞋是最合适自己的。以前穿NIKE,一双一双的穿了四年,习惯了就不舍得改变。后来买过NEWBALANCE.觉得颜色太过招摇,没有继续再买。期间也买过一些皮鞋,全部是黑色,低跟。结果一过夏天,全部都收起来放进了橱底。
  觉得自己还是离不开跑鞋。
  爱上REEBOK是因为暗恋着一个男人。是他的生日。我想给他一件礼物,纪念我们相识整整五年。
  于是在路过REEBOK专柜的时候,看见一件藏蓝色的T-SHIRT,是我喜欢的颜色。简洁的款式,朋友帮忙试穿的时候,一脸的羡慕。样子是很合适的,我想那个比我的朋友还要英俊的男人,把它穿在身上的时候,一定是很好看的。
  男人是微笑着接受它的。可那天我还是把它带回了家。后来他在电话里对我说:还是你穿吧,你穿会比较好一点。声音中透着淡淡的歉意。我说没关系。因为我知道我会穿。是从一开始就有的打算。

  在他的面前其实只穿过一次。那天和朋友们一起去逛街,他也在。一路上我们没有说一句话,只是默默的走着。很多日子过去后,他提起那件T-SHIRT.问我是不是还在。我说是。他很惊讶的样子。我说当然在。因为我要穿它。

  很多事都很难被改变。不会再送人,是因为再没有人可以送,也再没有人可以穿。一切过去,只剩下那么几点零星的碎片可以去回忆。能留给自己的,太多的是空白。偶尔能触手可及的,也只不过这一件。物是人非,能有个东西怀念,已经是幸运的了。

  以前喜欢REEBOK是因为那件T-SHIRT,是因为那个男人。现在已经不爱那个男人了,却依然喜欢着REEBOK.因为它有优秀的跑鞋。习惯着喜欢跑鞋,所以我是注定会喜欢它。注定的事,我无能为力去改变。

  在过去的两个月里我不停的写字。写了一篇中篇,3篇散文,和一篇还未完成的长篇。写字通常是在晚上,因为白天有很多事要做,早上又要早起。所以一直很累,一直很想能好好的睡一晚。可是停不下来。有太多的故事要讲,有太多的话要倾诉,可是没有找到可以听的人,所以只能写。写到累得流泪,写到饿得干呕,写到以为会死去。可是停不下来。
  有一个夜晚,写那篇长篇写得失去现实。我开始放一些新买的CD,其中有王菲的新专辑。很喜欢《流年》的歌词,不停的REPEAT.连着放了很长的时间,才转选了ALL.于是,突然听到了那首《流浪的红舞鞋》。王菲庸懒而华丽的拖着长音,听着心头一紧,突然就让眼泪落了下来。
  女孩穿着红色的舞鞋跳舞,舞步美丽而诡异。当一切应该结束的时候,突然发现再也停不下来。
  人终究是无法摆脱宿命的动物。无论是人生。爱情。或是写作。想摆脱宿命的人,往往寂寞。那些已经与宿命战斗过,失败过的人,依然继续寂寞着。
  所以要学会习惯,无论是否无奈。即使一个人,能听着,能看着,也是可以天长地久的。自己的爱,自己是舍不得辜负的。没有背叛,没有伤害,就等于接近幸福了。
  我爱的人。如果有,会有那么一个男人,能让我远远的看着他,目光抚摸他的唇,心会为他的微笑而悸动。如果有这么一个男人,我宁愿远远的看着他的一切,永远不去接近。然后在逝去年华的某一天,心里还能够记得他的轮廓,淡淡的,不在乎样子。只需要一个轮廓,就足够了。因为自己的笑容,是很容易骗取的,即使转眼已到年近沧桑。

  这个月有过阳光明媚的日子,于是把那双快要长霉的红鞋子取了出来,晒晒太阳。
  是一双美丽的鞋子。圆圆的鞋头,小巧的搭扣,覆盖着柔软的皮料。在阳光下,不经意的折射出妩媚。
  我越来越相信这是一双有着魔力的红舞鞋。因为它无时无刻的在呼唤我去穿上它。无时无刻不在诱惑着我。
  可是我依然穿我的跑鞋。太阳下去了,我把它放回了柜子里。
  该藏起来的永远都应该藏着。即使美丽,却是付不起的代价。
  红舞鞋。永远注定在它的世界里。流浪。

  蓝色黄昏 流浪儿 庸懒的歌 红马车
  梧桐遮住了 舞蹈的鞋 马戏团描绘出声色
  不管你有一分钱或黄金万贯 不管你是一只蚂蚁还是个上帝
  我愿意翘盼 安然的醉酒微酣
  红胡子的老人 微笑多恬淡 我的舞鞋旋转
  歌唱到疯癫 我愿弃世偷闲
  旋转的车轮 来为我献欢 我怎会疲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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