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然气属于什么气体:能不能告诉我维吾尔族人的历史.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高校问答 时间:2024/04/29 06:12:02

傣族的族称族源

傣族是云南省的古老居民,但傣族族称“傣”是新中国建立后按照傣族人民的意愿,依其自称“tai?2”而正式定名的。在历史上,傣族族称不断变化。在汉晋时期称为“滇越”或“掸”,也有史书称作“僚”、“鸠僚”或“骆”。到唐宋时期,樊绰《蛮书》等史籍称之为“金齿”、“银齿”、“黑齿”、“绣脚”、“绣面”或“茫蛮”、“白衣”。元明时期仍称“金齿”、“白衣”,也写作“白夷”、“伯夷”,有的史书写作“●夷”,此名称常与白族先民“●人”混淆。到清代以后,则称为“摆夷”、“摆衣”。这些名称除“越”字应是本族自称之外,其他都是他称,常常是外人根据其形体装饰或服饰特点称呼的,这多少带有一点民族隔阂和民族关系不平等的痕迹。如今以本民族的自称来命名,正反映了新中国建立后各民族互相尊重的平等关系。?

傣族先民“滇越”一名,最早见于《史记·大宛列传》。与当时福建的闽越,广州的南越,广西及越南北部的西瓯越和骆越,两广的扬越,皖南及赣湘东部的山越,浙江的大越、于越和瓯越,同称“百越”或“百粤”。滇越作为古越人的一支,与其他越人有着共同的文化特征,如种水稻,习水性,烧制印纹陶器,住干栏式建筑,有断发文身之俗等,这些都为后代傣族所继承。但滇越还有一点是其他越人所没有的,那就是其地产象。?

到东汉时期,出现有“掸”人的称呼,在《后汉书》的《和帝本纪》、《安帝本纪》、《顺帝本纪》中皆有记载,其中所记的“掸国”,也就是滇越。不过,掸人当时分布区域很广,而且在其中心地区已形成强大的部落联盟,被东汉王朝承认为一个王国,其经济文化也已相当发达。这些东汉时代的掸人就是现代缅甸掸族和我国傣族的先民。?东汉之后,滇越或掸等族名不再见于史乘,魏晋以来有关云南之“僚”、“鸠僚”、“骆”、“濮”等记载,大体上都是滇越或掸人的后裔,也就是今天傣族的先民。在东汉至唐宋之间700-800年,史书上对僚人的记载十分丰富,其习俗如以长幼次第称呼所生男女,住干栏,以长者为王,不能远相统摄,能卧水底,持刀刺鱼,嚼食,鼻饮,铸铜为器等等,至今仍多遗留于傣族生活之中。凡此种种说明,秦汉之后的数百年间,傣族先民被冠以僚、骆及其他族名,作为滇越的后裔,继续繁衍生息,发展自己民族的传统文化。

傣族的历史
傣族的社会发展,和祖国的历史分不开的。在公元前二世纪以前,傣族地区就是祖国西南和中印半岛的缅甸、印度、泰国、柬埔寨、越南等国进行经济、文化交流的要道。西汉元封二年(前109)汉武帝开发西南地区,建置益州郡时,傣族地区即是益州郡的西南边疆;东汉永乐十二年(69)在哀牢地区增设了永昌郡,傣族地区属永昌郡管辖。当时永昌徼外的傣族先民——掸族部落,曾3次遣使携土产珍宝到东汉京城——洛阳朝贡,受到中央皇朝的封赐。公元120年,掸国王雍由调复遣使朝贺,并派出精湛的乐队和杂技艺术团到东汉宫廷演出,博得安帝和群臣的赞赏,东汉皇朝赐给掸国使节印绶、金银、彩缯;掸国王雍由调被封为汉大都尉。至此,傣族和东汉皇朝正式建立了隶属关系。这一时期,傣族社会已进入农村公社制。?

唐宋两代是傣族社会迅速发展的时期。当时傣族先民称金齿、银齿、茫蛮、白衣等,先后分属于云南地方政权南诏和大理管辖。根据樊绰《蛮书》及《新唐书·南诏传》等记载,唐时其分布区域广及今保山、凤庆、临沧、孟连、景东、西双版纳、德宏及红河州一带地区,与今日傣族分布区域大体相当。就在这个历史时期,傣族先民在滇西建立了勐卯国(公元七世纪),在滇南开南州(后银生府)一带也扩大了自己的地域。到了宋代,傣族先民在滇南地区以景洪为中心建立“景龙金殿国”,时在宋孝宗淳熙七年(1180),其首领叭真受大理国封号,“命为一方之王”(《泐史》),10年后征服远近各邦,成为盟主,所辖地域广大,人口众多。傣文编年史书《泐史》称其“有人民八百四十四万,白象九千条,马九万七千匹”。由于南诏、大理对傣族地区统治的加强,进一步密切了边疆与内地和中央皇朝之间的联系,傣族社会已处于封建领主制。?

这个时期傣族文化也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生产力有了很大的发展。唐时的傣族先民已进入了畜力犁耕的农业阶段,水利灌溉普遍应用于水稻之中。社会生产的极大发展。并由此带来了傣族地区商品交换的繁荣。明李京《云南志略》讲到傣族地区“毡布茶盐,互相贸易”,实是唐宋时商业情况的继续。傣族地区自古是中外交通的一条要道,西汉时所谓“蜀身毒道”或“西南丝道”,就是从四川经云南德宏等傣族地区通往缅甸、印度的交通线。到了唐代,云南与中南半岛之间已有四条交通线,都经过傣族地区。傣族地区所产之金、银、布、茶、盐及许多热带果品,也就进入了中外市场。傣族地区的物产,也吸引了不少内地商人。?

1253年,蒙古军灭大理国。元朝开国后,于至元十一年(1274年),建立了云南行省,开始在傣族地区实行土司制度,在云南南部今西双版纳等地建立了彻里军民总管府,在西部包括今德宏州一带建立了金齿宣抚司,设六路总管府,后又建立了许多土司政权,加强了云南边疆地区的政权建置。

清代初期,仍沿袭明制在边疆推行土司制度,后来对靠近内地的傣族地区进行“改土归流”,即由清廷委派的流官进行统治,这些地区逐步过渡到封建地主经济。清乾隆以后,云南的土司都属清政府委派的流官所建立的府厅管理。西双版纳于雍正七年(1729)属清朝普洱府管理。民国时期,土司衙门虽基本保留,但国民党在西双版纳设立了“思普沿边总局”,分置八个区,与当地土司共同议政;全区的重大事务归总局长处理;国民党在德宏地区设立芒遮板(今潞西)、南甸(今梁河)、干崖(今盈江)、盏达(今盈江西)、陇川、勐卯(今瑞丽)、盏西(今腾冲西)等行政委员,分辖各土司境,大大削弱了土司的权力。1949年废除土司制后在傣族聚居区建立民族区域自治。

我们55个民族情如手足 其他属于异类 谁骂我我桶他娘的B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