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金龙金旅车:税前扣除项目:成本问题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高校问答 时间:2024/04/27 05:46:23
企业所得税中的内容:
“纳税人必须将经营活动中发生的成本合理划分为直接成本和间接成本。直接成本是可直接计入有关成本计算对象或劳务的经营成本中的直接材料、直接人工等。间接成本是指多个部门为同一成本对象提供服务的共同成本,或者同一种投入可以制造、提供两种或两种以上的产品或劳务的联合成本。
直接成本可根据有关会计凭证、记录直接计入有关成本计算对象或劳务的经营成本中。间接成本必须根据与成本计算对象之间的因果关系、成本计算对象的产量等,以合理的方法分配计入有关成本计算对象中。”
请问:这里间接成本中的“共同成本、联合成本”是指哪些内容?请举例释之。一种原材料如果同时被几种产品领用,或几种产品的情况下,生产工人的计时工资属不属于这个内容?如果属于的话,这里的间接成本应是指间接计入成本,其内容除了制造费用外,还应包括部分直接材料、直接人工。但这与我们通常所说的间接成本即指制造费用不符。
个人认为这里好象存在两种解释,不知哪一种理解正确?请各位老师赐教。

对于“共同成本”和“联合成本”两个概念的理解。企业生产产品除各生产车间外还有一些辅助部门在为生产提供服务,如动力部门、质量检验部门、设备维修部门、生产管理部门等。这些部门的费用都应计入产品的成本(“生产成本--辅助生产成本”科目)。月末,按一定分配标准分配给个受益对象,当然也包括公司管理部门。当多个辅助部门将费用多方汇集分配到同一个产品上时,就形成“共同成本”。

车间中的某个设备用于加工某个零部件,该零部件可装配于多个产品上。该固定资产的折旧费用也应计入产品的成本(“制造费用-折旧”科目)。月末,按成本核算办法分配计入产品或核算对象中。将要分配到各产品中去的这个费用,就是“联合成本”。生产工人的计时工作属于直接人工,即直接费用,可以根据工时记录直接对应到个产品中。不属于这个内容“联合成本”。
所以,不存在直接材料、直接人工与制造费用属于同一范围的问题。

直接材料和直接人工都是可以准确确定属于那个产品的。

直接材料是生产20台产品,就是BOM乘以20。

而“联合成本”不然。比如一台设备一个月仅开动十分钟,生产100个螺钉,装到两台不同的产品上,这时这台设备的全月全部折旧都要由这两个产品成本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