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irdie怎么读:一个有关经济的法律问题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高校问答 时间:2024/05/06 01:38:06
王某为A五金交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兼总经理。1994年11月,王某以B公司的名义从国外进口一批家电产品,共计价值380万元。之后,王某将该批家电产品销售给了C公司。A公司董事会锝知此事后,认为王某身为本公司董事兼总经理,负有竞业禁止义务,不得经营与本公司同类的业务,王某的行为违反了有关法律的规定,应属无效。于是决议责成王某取消该合同,而将该批家电产品由A公司买下。C公司认为,该批家电产品的买卖,是在C公司与B公司之间进行的,与A公司无关。合同的成立是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的产物,而且合同的内容不违法,所以是有效的。至于王某作为A公司董事而经营与A公司同类的业务,属于A公司内部事务,与B公司和C公司无关。
问题:
1.王某的行为是否合法?
2.B公司和C公司的合同是否有效?
3.对王某应如何处理?
是根据哪一条法律?

1,王某的行为不合法,他负有竞业禁止的义务
2,合同是有效的。此合同为b公司与c公司意思表示一致的产物,合同内容合法,符合合同的有效要件
3,对于王某,a公司股东大会可以解除王某的职务。如果王某的行为给a公司造成了损失,可以要求其赔偿损失

同意楼上的意见.根据是公司法149条第5款.第150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