藏族的祖先是哪的人:关于“半费之讼“这个二难推理最后的解决办法!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高校问答 时间:2024/04/30 15:25:36
古希腊有一个名叫欧提勒士的人,他向著名的辩者普罗达哥拉斯学法律。两人曾订有合同,其中约定在欧提勒士毕业时付一半学费给普罗达哥拉斯,另一半学费则等欧提勒士毕业后头一次打赢官司时付清。但毕业后,欧提勒士并不执行律师职务,总不打官司。普罗达哥拉斯等得不耐烦了,于是向法庭状告欧提勒士,他提出了以下二难推理:如果欧提勒士这场官司胜诉,那么,按合同的约定,他应付给我另一半学费;如果欧提勒士这场官司败诉,那么按法庭的判决,他也应付给我另一半学费;他这场官司或者胜诉或者败诉,所以,他无论是哪一种情况都应付给我另一半学费。
而欧提勒士则针对老师的理论提出一个完全相反的二难推理:如果我这场官司胜诉,那么,按法庭的判决,我不应付给普罗达哥拉斯另一半学费;如果我这场官司败诉,那么,按合同的约定,我也不应付给普罗达哥拉斯另一半学费;我这场官司或者胜诉或者败诉,所以我不应付给他另一半学费。

这个二难推理我在学习逻辑学的时候看到过,在网站上也看到过很多。但全部没有最后的判决结果和判决依据。哪位朋友知道,请告知详细的判决依据和结果。谢谢!
谢谢1终于有人回答了。但是我想知道的是,最后法官是怎么处理的。

普罗塔哥拉生于古希腊的阿布德拉,与大哲学家苏格拉底是同时代人,与另一位著名哲学家德谟克里特是同乡。他是当时著名的诡辩学派的创始人,同时又是著名的政治活动家。据说曾参加过位于意大利南部的雅典殖民地图里翁民主共和国的建立工作。他是古希腊哲学家中第一个以传授知识赚钱为生的人。徒众很多,影响很大。据柏拉图《普罗塔哥拉》篇记载,当苏格拉底和希波克拉底前去会见他时,他正带领着一大班人,态度雍容、声势浩大地走过来。这些人中有许多出名的人物,此外,还有一大群听众,可谓盛极一时。
普罗塔哥拉曾提出一个著名的相对主义的哲学命题,即“人是万物的尺度”。他举例说,一阵风吹来,“对于感觉冷的人是冷的,对于感觉不冷的人是不冷的”。糖,对于有病的人尝起来是苦的,对于健康的人则是甜的,也就是说,人的主观是决定人类对世界认识的准绳,并没有什么所谓客观的真理。而所谓知识,就是感觉,各人的感觉不同,知识也就互异。结果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是非无法判定。他还说,对每一论据都可以同样令人信服地举出另一完全相反的论据。可见一切真理都是主观的、相对的、暂时的。
普罗塔哥拉对自己的传授本领十分自信,他说:“年轻人,如果你和我在一起,在你头一天回家时就会比来时好一些,到了第二天,又会比头一天好一些,而且以后天天如此。”但是他并不是教人寻求真理,而是教人能言善辩,使对手语塞。这种教学要收取昂贵的学费,这曾使很多人却而止步。
这个故事就是关于普罗塔哥拉与他的学生就是否应交学费的问题而发生的一场“智斗”。结果虽然没有交待,但学生的回答真可谓“青出于蓝而胜于蓝。”
从逻辑学的角度来分析,普罗塔哥拉和爱瓦特尔两人的言论都是错误的,因为他们都违背了同一律的要求。而违反统一律则必然会产生概念及判断混乱,是非标准不统一的毛病,从而导致诡辩。
本题中,普罗塔哥拉有意违反统一律进行诡辩,当他向爱瓦特尔提出:“不管你胜诉还是败诉,你都得付给我学费”时,他是依据了不同的标准。胜诉时,以法院的判决为依据;而败诉时,则以事先商定的条件为依据,他原以为这样就可以迫使爱瓦特尔不战自降。谁知爱瓦特而一眼就看穿了老师的诡辩伎俩,于是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力争败诉时,以事先商定的条件为依据;胜诉时,则以法院的判决为依据。这就使得普罗塔哥拉陷入非常尴尬的境地,如果指出爱瓦特尔是在进行诡辩,那么就得首先承认自己是在诡辩,如果认为自己的推论“正确”,那么就得承认爱瓦特尔的推论也无懈可击。左右为难,进退维谷。
当然,爱瓦特尔虽然是在反驳老师的诡辩,但他自己的推理也是一个诡辩。师徒两人各自都没能保持论辨标准的统一,这样的争论,当然是得不到正确的解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