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芬克斯猫怎么纹身的:这样对待小偷违法吗?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高校问答 时间:2024/04/29 04:37:21
前几个月,有几个小偷经常光顾我们学院,潜藏在教室里,吃学生留在教室的食物,拿留在教室里的手机,MP3等物品,而且还撒尿到教室讲台,更恶心的是,他还到女厕所去把用过的卫生用品到处丢,在一个月内连续做案3起,每次的做法都一样。学校保卫工作人员花了大量的时间,人力终于在前些天把小偷抓获!我校保卫人员在审问时把小偷5花大绑,并且还把小偷在上课时间带到教室附近进行现场指认,最后移交了公安机关。我院系新闻机构对此过程做了新闻报道,并且在学校内传播,请问这样做,我校保卫工作的人员有错吗?院系新闻机构有错吗?
真诚希望能有法律人事解答,谢谢。

非法拘禁小偷同样是犯法,套用公安机关的办案程序就是私设公堂! 犯了非法拘禁罪,私设公堂和非法拘禁他人是触犯了法律

没有过错

有错,这是非法囚禁。

没错

没问题 ,虽然触犯了非法拘禁罪条文,但是依据刑法总论“情节显著轻微,后果危害不大”,所以,有错,但没罪。

校保卫工作的人员如果第一时间报警然后讯问的话就没事儿,有小小的过错,没罪。院系新闻机构如果没有说出小偷的真名,也没有把小偷的模样公布的话应该也没过错吧,我想。
对于正在实行犯罪或犯罪后及时被发觉的、通缉在案的、越狱逃跑的、正在被追捕的人,群众依法扭送至司法机关的,是一种权利,而不是非法剥夺人身自由。所以不构成非法拘禁罪
个人意见,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