颈袖添香旗舰店:父亲的权益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高校问答 时间:2024/04/28 03:07:20
我的父亲在镇政府的食堂工作了二十七八年,一直都是临时工的待遇,工资很低,也没有什么医疗和养老保险,现在机构改革,想把他辞退了。象我父亲的这种情况应该得到什么样的待遇或者说是补偿呢?

劳动法
第二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据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二)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三)女职工在孕期、产假、哺乳期内的;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九十一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四)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