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拳超人琦玉有多强:我要辩时势造英雄 我是一辩 请大家帮帮忙 帮我找些资料好吗 先谢谢了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高校问答 时间:2024/04/29 22:51:58
希望大家帮忙 最好4月24日之前给我 谢谢哈

我个人认为是:时势造英雄
  有什么样的环境才会有什么的英雄出来,这样的英雄才会创出相应的时势出来。

  时刻在上演着沧海桑田的戏剧性场面,一轮大的行情波动可能就决定或改变了许多人的命运。而在不断的大浪淘沙之中,能够立于不败之地的人显然是凤毛麟角。而他们之所以能够成为成功者,就在于很好地把握了“时”和“势”,所谓“时势造英雄”

  何谓之英雄?“所谓英雄,就是做到了自己力所能及的事的人。”罗曼.罗兰如是说。也许英雄就是个那么平凡的人,并非每个都有着惊天动地的壮举,但必定是让人可敬可佩的人。然而许久以来,有个问题都搞不清楚,究竟是时势造就了英雄,亦或是英雄改变了时势?
  昔者曹操煮酒论英雄,天下之大,无一人放在眼内,‘惟使君(刘备)与操耳!’而今,“问苍茫大地,谁主沉浮?”,“数风流人物,还看今朝。”正可谓乱世出英雄。而真正得势者,可得守势者又有几人?“秦扫六合,其势何壮哉?”,姑不论秦人之残暴,能平定天下者,英雄也!而秦始皇所以得天下者,惟暴惟武,未曾有丝毫之文治之功,是故二世而亡也!此则“时势造就了秦始皇也”!
  隋炀帝可谓昏君也,然京杭大运河大可与秦长城相媲美,只有够魄力者,才敢如此大胆地为人所不敢为。而正因为此,隋亡矣!不得民心,不可谓之英雄,但他却改变了时势。唐太宗皇帝,文有“贞观”,武功更可平天下,平突厥,可谓英雄否?然而又不可避免地有“玄武门之变”,是故英雄不是完人。成吉思汗率领他的蒙古大军横扫千钧,大有席卷天下之势,可谓英雄也!然大元王朝之残暴,有如秦人也,在历史的车轮中不可避免地灭亡了。乱世也,时也;英雄者,得势者也!
  毛泽东可谓大英雄也,救民于水深火热之中,救中华民族于危亡之中;中国革命若非他,兴许结局就会改变了。然而时势造英雄者,偶然性是很大的。如果陈独秀等中共早期领导人能坚持正确的领导,也许他们就是英雄。机会是平等的,所以英雄莫问出处。邓小平之改革开放的提出,正是由于社会之需要,顺应时势之发展的情况下提出来的。所以如果若非是他,兴许另外一些领导人也会提出这个改革开放来的。
  现今我们美好的生活是由无数无名英雄用他们的青春,用他们的血泪,用他们的生命所换来的。正是由于这些无名的英雄,所以大英雄才更显得出他们的雄才大略,运筹帷幄。就是故英雄乃得人心者也!得道者多助,失道者寡助。得道者,得势;失道者,失势。时也,势乎?势者,命也!荀子有言曰:制天命而用之!英雄未必可以改变时势,但时势却是造就英雄的摇篮。
  (时势造英雄?英雄改变时势?有待发现吧?? 竖子胡言乱语,不足为戒。)

  下面是引用重庆晚报用足球关于这个问题的谈论!
  重庆晚报:时势造英雄还是英雄造时势
  2005-04-08 10:55
  时势造英雄是个永恒不变的概念,乱世中如此,绿茵场上也是如斯。远点的有意大利金童罗西,近点的有英格兰帅哥小贝,意大利国家队和红魔曼联的强大成就了他们“世界杯射手”和“三冠王英雄”的美誉,但在取下外在的光环之后,他们的杀伤力依旧是溟然众人矣。

  或者说,现在的世界足坛更需要一些英雄造时势的壮举,一如当年的马拉多纳带领阿根廷队连续两次杀进世界杯决赛,让世界足坛多了一些人为制造的新鲜空气。我们现在不能不承认切尔西的强大,虽然肯定会有很多人唾弃有钱人阿布的奢侈无度。阿布并不是英雄,他只是一个愿意为英雄提供舞台的富绅,穆里尼奥目前在欧洲足坛如此飞扬跋扈,这也得益于俄罗斯老板给了他恃才放旷的机会。这至少对世界足坛是件好事,天下足球之中又多了一种令人为之而动的性格。接下来才有兰帕德引起的惊声尖叫,穆里尼奥给了他一个支点,他却用这个支点来撬动了整个世界足球。

  切尔西可以谓之新,他们是一股在试图改变世界足坛格局的新兴势力。而米兰则在进行一种蜕变,由一种传统的“1:0主义”逐步向更加现代的攻守平衡进化。米兰人在近5年只获得了一个联赛冠军,这样的变化让我们淡忘了昔日的一个王朝,也让我们感叹欧洲足坛的时势风云变幻。但安切洛蒂却在入主米兰之后展示了一种创造时势的能力,看看近两个赛季AC米兰的表现,我们会发现又一个王朝正有悄然崛起的迹象。而皮尔洛则是米兰乃至整个意大利的新领军人物,他的存在,让意大利足球有了焕然一新的感觉。

  我们不能否认这是一种进步,英雄在变,时势也应该随之而变。这正印证了足球运动中一个恒久不变的道理,就是人永远控制着足球。
  时势中出现英雄,英雄又改变了时势
  如果没有清朝末年一片混乱景象,就不可能成就毛泽东,成就不了毛泽东,就没有现在社会的一片繁荣景象。这样的例子又很多,如三国时各个人物,李世民,曾国藩,岳飞,好多的自己举一反三吧

哈哈,我原来是重大辩论队的,就辨过这个题目,而且我也是一辩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