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硕电脑苏州有限公司:超市有权对顾客罚款吗?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高校问答 时间:2024/04/29 23:14:07
赵某在一已经挂了"偷一罚十"牌子的超市里将一盒巧克力塞入袋中,结果被一保安发现要她罚款200元并当场出示了票据,赵某理亏,只好交了罚款.

超市当然没有执法的权利…

目前超市这种类似于“偷一罚十”的行为只是超市单方面的行内规定…在法律上是存在争议目前还不认同的…

但是超市和这个理亏的当事人一个愿打一个愿挨…也就是平时说的“私了”…不然的话超市抓到盗窃者就应该要立即报警…

楼上的观点,我基本同意。
但四楼的提出“宪法”对公民私有财产的保护,这是对宪法的误解:
法律分为公法和私法,简单地说,前者调整公民与国家的关系,后者调整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之间的关系。
罚款权是典型的公权力,只能由国家(机关)或者国家(机关)委托的机构行使,当国家滥用罚款权时,这时你可以引用行政法乃至宪法;
但这个案例是平等的超市与个人,你的思维应该立足于民法(主要是合同法)以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无权
只有执法机关
才能剥夺财产
宪法刚刚把尊重个人财产写如宪法

无权,但她做坏事,是该受到惩罚的

当然没有!!!
依我对法律的了解,除了省会所在城市,直辖市,国家各部位,国务院等有权利规定罚款制度,其它一切机构包括一些地市的政府都没有权利规定罚款,这是违法的.可以依据法律进行诉讼,寻求对自身利益的保护.

从法律角度来看,超市的规定在法律上是不认同的,可以报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