君子兰浇水要浇透吗:出纳写了欠条,但是老板跑了,欠款应该由出纳还吗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高校问答 时间:2024/05/06 19:00:12
胡某是一工厂的出纳员,李某是跑运输的,工厂欠了李某5万的运输费,于是李某就让胡某写一个欠条,并对胡某说别的工厂也都是出纳签的名,于是胡某写了欠条,内容如下:今欠李某5万元,落款是XXX厂,胡某.
现今老板卖了工厂跑了,虽然工厂的帐上有记这笔债,但是李某以签名的是胡某为由,找胡某催讨这5万元,不还就告胡某,请专家说说胡某应不应该还?胡某打官司的话有几分胜算?

出纳写了欠条,但是老板跑了,欠款是否应该由出纳还,要看欠条是以谁的名义出具的。
1、如果是以单位的名义出具的,那么出纳出具欠条的行为就属于职务行为。因职务行为而产生的责任,应当由单位承担,而不由行为人承担。这种情况下,欠款应当由单位承担,即使老板跑了,也不能免除单位的还款责任,出纳没有还款责任。
2、如果出纳是以自己的名义出具欠条的,那么应由出纳承担还款责任。出纳以自己的名义欠条,这就相当于出纳本人的欠款,当然应当由出纳本人偿还。

胡某不会输得,这种官司会有律师接吗?接了就是他不懂法。

胡某是以厂子的名义来出的欠条,胡某仅仅是厂子的雇员,出纳的工作就是整理厂子的账目。他本身不是所有者。所有者应当是厂子的法定代表人,即厂长。

目前关键是厂长。厂长跑了也就是脱逃欠款,你可以去报警,说厂长诈骗(这样公安可以给你立案)其实说诈骗也不足为过。

胡某并不能代表工厂出具欠条 胡某不具备法人资格
此欠条无效!
欠条的内容也不够详细
胡某胜算很大!

出纳是不用付钱的
因为你们之间的是属于民事关系
民事关系讲究的是意思表示一致
也就是说做事的人的心理要一致才可以算数
出纳签字的时候的心里是想着替他们厂签的
所以你拿那个也没有用的。
因为你不能证明是他借你钱

出纳不是法人代表,所以不用还.

职务行为,不用还.
但是从欠条反映的情况,出纳要证明自己是在履行职务行为,而不是私人之间的借贷,欠款.否则有一些麻烦.

因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