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ba单挑赛结果:关于赴美商务签证B1的疑问。非常感谢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高校问答 时间:2024/04/28 22:08:35
我于去年7月拿到的商务签证B1。目的是到一家相关公司实习。在办理签证时相当顺利,但在10月到美国的时候,却出了大麻烦,在过海关时,那边的工作人员仔细看过我的邀请函(和在办理签证时是同一张)上面谈论到了关于少量报酬的事情。他们便告诉我不可能凭这样的签证和邀请函入境,我只得遗憾回国了(在办理签证时却丝毫没有过问相关的问题)。最后还在我签证上留下了以下注释:22 CFR H.122(h)(3) 。护照最后留有:A-095 716 829 WITHDRAWN PURSUANT TO SECTION 212(a)(B)(i)(II)INA. 。
问题一:这些注释是什么意思啊?影响我再次去美吗?当时我在海关是问他们,他们说不会影响,我换个签证再来就是。
问题二:我现在打算再以类似的邀请函去实习,我已经要公司写了一份不涉及报酬的邀请函了。 我能通过商务签证的一年内再次申请免面试的规定申请吗?
。。。郁闷ING。。。请各位大侠帮忙指明答案,感激不尽。。。

B1的签证在美国不允许工作,更不允许拿薪酬,你的问题就出在这里。

那些注释看上去是一些相关条例,比如你的这个案子违反了相关条例,因此让你回国,就是拒绝你入境的原因。

你这个案子不影响再次到美国,只是签证人员的疏忽罢了。

但是你不能以B1出去实习了,你可以说是business trip之类,最好别提实习之类,但是B1是绝不可以的。有些公司可以办J1出来培训之类,没有名额限制。而H1B对实习不管用,是正式工作,申请要好几千美金,所以你就去实习,但比较麻烦。每年10·1才开始发H1B的身份,而4·1开始申请,有时候晚了都申请不到的,不过这都跟你的案子不靠边。

b1是不准在美国工作得
所以你不能拿钱

转h1b又受名额限制(每年65000),而且办此签证收费很贵
轮不上你得

估计。。。。。。。。
没戏了
节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