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修县黑社会谁老大:以受伤为由,强占我住宅,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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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10月9日下午5点钟左右,我骑摩托车携带丰乐镇李河村八组的村民关彩虹行驶在丰乐镇218省道上,行到肖庙村时,丰乐镇青丰村六组村民张学先驾驶的鄂F73751华山农用车由肖庙六组左转弯快速驶入218省道,撞上我所驾驶的摩托车后座,致使摩托车翻倒,我与关某同时摔倒受伤,关彩虹因小腿受伤较重,住院治疗。后经交警现场勘察及事后调停,关某因不同意调停结果,于2005年10月28日起诉到钟祥市人民法院。经法院2006年3月28日开庭审理后,在法院未形成判决时,3月31日早上,我和老伴外出不在家,关某的哥哥关大国及其父母带领族人(于李维高为首的十几人)闯入我的家中,(不知是如何闯入我家的),并强行在一个房间里住了下来。上午11点左右我回家刚进家门,他们就把我们逼在家中,且封住了家门,我随即与他们进行交涉,他们开口说要钱。我说,这件事既然已交由法院审理,就应该等判决结果下来后,按判决结果办。他们却说:我们现在就找你。我就又问他们到底想要多少钱,但他们却又说不上来。此时关某的母亲张某已开始胡搅瞒缠,大声谩骂了起来(语言十分的恶毒),在她大声辱骂我们的同时,他们中的另一些人也开始对我又推又攘,致使我的左脚严重扭伤,迫于无奈,在被他们威逼了几小时后于下午3点多钟,在老伴的掩护下我跛着脚从屋后翻墙逃出了我自己的家。我的老伴在几小时后趁他们监视松懈的时候才打开家门逃了出来。
第二天晚上(4月1日)我得知关某的公公及父母一直住在我家没有离开,于时吩咐老伴到镇派出所报案,派出所2名值班民警将我老伴送回家时,他们正睡在我的床上。民警将他们请出家门进行了一番教育,可当民警一离开,他们又强行闯进了我的家,并漫骂了一夜,闹得左邻右舍都不得安宁。第三天我老伴又找派出所,可得到的回复是:刚把他们弄出来,他们又进去了,我们(派出所)也没办法,你找政法委去。无奈,我老伴又找到政法委。在政法委书记的安排下,关某所在村及我所在村的治安主任和派出所民警前往我家规劝他们离开,但无效。后来他们又多次到我家劝解,也是毫无作用。4月3日,关某家人又指使其亲戚李维高跑到我们大哥的家大闹(因我当时寄居在他家),并恐吓说:“三天给你“点子”见!”结果后来我家的大门锁就被撬了,家门成天敞开着。
截止今日,他们一直强占我家二十余日,仍然没有离开。致使我和老伴有家不能归,东奔西走,流离失所。
我的脚伤由于疲于奔波,到现在愈来愈严重,老伴由于受到过度的惊吓与刺激,彻底难眠,头痛欲裂,精神几近崩溃。

已经构成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犯罪,根据刑法的规定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所以,你们应当直接到住所地法院,提起自诉,请求依法追究侵入者的刑事责任

为什么不起诉呢???
你可以起诉他们 不要害怕 法律是公正的 法院会还给你一个公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