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亿森科技:父亲出钱给儿子买房子,要不要做婚前公证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高校问答 时间:2024/04/28 17:20:06
父亲出钱给儿子买房子(房款一次付清,名字是儿子),儿子现在要用这套房子结婚,为防止以后儿子离婚财产分割不清,要不要把这套房子以父亲名字在婚前做个公证?

对不起我只能从法律的角度说:
以后的财产纠纷包括离婚和死亡两个方面(抱歉,但是这是必须考虑到的)
如果是离婚,房产证上是儿子的名字,那么永远是儿子的私人财产。对方没有权利去分割。
如果是死亡,房产证上是儿子的名字,那么父母、儿子的妻子、儿子的孩子都具备继承权。
房产证上如果是父亲的名字,那么这些问题就都解决了。不用公证。但是涉及到以后继承税、遗产税、过户、评估等一系列费用。这些费用也是相当高的。

现在的新规定好像不用,你不妨咨询一下你们那里的律师,或者干脆就公证一下得了

不用的,这属于个人财产。但是如果父亲买房指明给儿子做婚房用,则是夫妻共同财产(不过这种情况很难举证)。所以不用公证

如果房产权使用的是儿子的名字 ,相对父子而言公证没什么意义,但儿子是要结婚的相对媳妇和儿子的家庭来说,相对自己晚年的生活来说,公证一下,比不公证更保险!亲情有时候也需要裁判来评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