淘宝的dnf辅助怎么样:张韶涵什么是在加拿大出生的吗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高校问答 时间:2024/04/29 13:43:35
如果是,最好讲一些她在那边的一些情况(家人状况等等
如果不是,那请告诉我是何时

涵涵才不是呢 她是在台湾出生的后来移居加拿大 你可以去看看她的写真集《奇迹安琪拉》
  搞怪姐妹花大闹温哥华
  十二岁那年,我们全家移民去了加拿大。那年我国小六年级。由于之前假日总在母亲店中帮忙,所以与学校同学间并不是太熟络,电影'神隐少女'中那种送花、送离别卡的情况完全没发生,我们就这样默默地搬去加拿大。
  我后来在加拿大开始接续等同台湾高中程度的义务教育,这边的教育方式与台湾相当不同,由于民风自由,老师上课的方式多以自发性的问答为主,对于学生打工也抱持相当赞同的态度,甚至还设立了以打工取代学分的学习制度,鼓励学生在闲暇之余打工,这和台湾老师往往一听到学生出去打工便露出不以为然的表情,甚或想要严加阻止的态度有如天壤之别。
  当时我打的第一个工就是帮人家洗车。现在想起来觉得实在好笑,十五、六岁连自己房间都整理不干净的女孩,去帮人家洗什么车?而且会送来人工洗车的多半都是百万名车的等级,一下小心弄坏了什么可真是连把自己当了都赔不起!但当时我真是勇敢,仗着初生之犊的勇气,也没考虑太多,就迷迷糊糊的当起了洗车小妹,也迷迷糊糊的赚了生平第一笔打工费,折合台币大概二、三千元左右吧,现在想来真的很过瘾,当时我们那一群打工仔一看到百万顶级名车开进来,大家就好像疯了一样的一拥而上,兴奋得就像难民看到食物,万分珍惜的抚触着漂亮的车外壳,完全陶醉其中,就算太阳再大,也不觉得辛苦。
  我们通常是一边愉快地哼着歌、一边把车身洒满肥皂泡,而每一颗晶莹剔透的泡泡,都映着温暖耀眼的阳光。我和朋友边工作边玩乐,大家都很快乐,而当时种种的感觉我到现在还清楚地留在脑海中。
  我们住在加拿大一段时间后,留意到街头常有各式各样不同才华的人表演,那种街头艺人不像台湾多半是瘸腿瞎眼的苦情乞讨者,那里的艺人都会尽其可能地装扮自己,自信而卖力地表演;有演唱的、有拉琴的、有话剧演出的…他们也欢迎纯粹欣赏而不给赏钱的路人。对他们来说,街头表演不是乞讨维生的主要诉求,而是尽情展现自己、表达创意、用声音或其他专业技能来赢得肯定,所以他们在非表演时间,可得不断团练、创作以增加自己的音乐素养,甚至还会自己压制唱片贩售。
  我曾有一次忍不住"技痒"而加入这些街头艺人的表演经┭椤…但美其名是表演,说穿了只不过是大家又弹又唱,而我在一旁负责死命鼓掌罢了!因为我知道要是我开口,恐怕不只是有没有人打赏给钱的问题,搞不好还会砸了人家的场子,害别人从此都无法立足了!不过能用那种方式解解馋、过瘾一下,到也其乐无穷。

  弟弟看韶涵
  在家中的排行中,韶涵是大姐,与二姐相差一岁,长我九岁,所以照顾我的责任很自然地落到大姐韶涵头上。大姐不像其她人的哥哥姐姐,对于照顾弟妹一事容易感到厌烦,相反的,她却对我呵护有佳,还不时教导我许多事情,我想这与年幼时便移民异国、母亲忙于经营生意有极大的关系。

  大姐从小就比较早熟,与其她同年龄的人相比,她显得成熟懂事,也许因为这样,再加上在台湾的时候母亲总规定她与二姐放假必须在店中帮忙,所以她不太与班上同学来往,有也只是淡淡的交情。

  后来移民至加拿大后,却因为学校规定的打工学分而认识了一些朋友,那时她对服装设计非常着迷,许多舞会与学校活动的衣着都是自己打理的。因为全家人都待在加拿大,所以我们父母的想法也比较洋化,不会硬性强迫姐姐们或我必须如何如何地规划生涯,只告诉我们无论如何一定要习得一技之长。所以大姐选择了成为歌手、成为光鲜亮丽的艺人。

  大姐从小就爱唱歌,会立志成为歌手的决定一点也不让人感到意外,不过她这样的决定大概是在她发现自己唱歌还有人听的时候才开始的,否则她以前的歌声真是惨不忍睹。

  妹妹看韶涵
  姐姐大概是全家人之中性格最不一样的成员。简单来说,母亲与父亲都是传统家庭出身,因此与大多数的人一样,容易对陌生人感到羞怯,虽然母亲曾经营过牛排馆的行业,但内向的个性似乎不是说改就能改的。也因为如此,姐姐从小不怕生、喜欢吸引他人目光的性格,便成为家中的异数。
  如此外向的作风让她面对任何事情时,总不会感到羞涩或退怯,也因此成就她立志成为歌手的原因。姐姐与我差一岁,许多事情,她总是会找我一起讨论,因为如此,我们的个性相像,似乎连喜好也大同小异。小时候,我们便迷上了服装设计这个行业,总觉得这是时尚先驱的工作,神圣而充满权威;若是自己能设计衣物,并深获大家好评,那样的成就感肯定是其他行业不能比拟的。
  到了加拿大后,姐姐喜欢唱歌并受众人注目的舞台个性并未改变,同时她的歌声有了一百八十度的转变,她班上的同学也越来越喜欢找她去唱歌,不仅有好歌可听,如果与其他人拼歌,多少还有点面子。

  母亲看韶涵

  说起来很惭愧,我是一直到陪着韶涵回到台湾,才开始认识我女儿的,在此之前,我对她、她妹妹、最小的儿子,都只是个义务母亲,供吃供穿,而且还做得不够好、不够称职。

  从小因为生意人的父母,学习了不少做生意的技能,同时也清楚自己除了做生意便没有其他讨生活的门路,因此当我的牛排生意由一个摊子扩充为店面时,我便下定决心,不论牺牲什么,都要将这个生意还算不错的牛排馆经营下去。

  当时的韶涵还只是强褓中的婴孩,我将她背在身后挺起腰杆为客人煎牛排。直到她与她妹妹都长大了,她们的生活起居我才全权交由我的母亲照料,而我继续努力不懈地为牛排店拼命。每天我总是一大早起床,两个女儿仍在熟睡中,我便开始忙着进货及准备今天生意要用的东西;深夜大家都睡的时候,我则在书桌前结算一日的营业额,因此经营生意的这些年,我几乎没有与韶涵她们说到话,更违论带她们出去玩或庆生。

  要是没记错,我们全家出游的情况只有一次,那天我将店面交给店中的工作人员照顾,与丈夫带她们去动物园。那天恐怕是我第一次注意到女儿们长大的事实,我惊讶着自己这么久没有好好看看她们、关心她们,但看着她们开心地跟我说着学校的事,原来她们也知道只有今天,妈妈才有时间听她们说话。于是,我决定要韶涵与她妹妹假日来店中帮忙,一来可以看到她们、二来我也酌发薪资让她们学习理财。

  就这样,每逢周末她们姐妹俩便来店中帮忙照顾生意,那怕是补补纸杯、递递餐具,我也不想再发生那种看到自己女儿却不相识的感觉。她们乐在其中地帮忙打蛋、搅拌调味料,那一刻我才知道韶涵有多么体贴,为了多与母亲相处,放弃与班上同学玩耍的时间,并游说妹妹一起待在假臼繁忙的店中。

嗯,我们可爱的张韶涵一定不是在Canada出生的。

大概不是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