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素云居士看视频:拿去维修的电脑商家可以保管多久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高校问答 时间:2024/05/01 23:22:36
我是搞电脑维修的,经常有客户那来修了就不来拿了.有一次一个客户拿个坏硬盘来修,没修好.当时跟他回了话喊他来拿.结果他半年都没来拿.我以为他不要了,店子上这中不来拿的东西又多我就扔了.那晓得他半年以后又跑来拿了,当时我给他开的单子上写明了的最多保管半年.但他鼓到要我陪他一个.我给他个相同的坏的又不要,要原来那个.最后喊我赔个好的给他.连消协的也喊我要赔.我想问下这种情况国家法律是怎样规定的.客户送修的配件我应该保管多久.我总不能一直无限期的保管下去吧.有知道的请帮帮忙.最好说明是那一部法律.有全文更好。
东西放久了有的客户连当时留下的联系电话都停机了,很多都联系不上.
向公证处进行提存是什么意思?.要费用么.拿来修的东西本来就是坏的.修好以前根本不值钱.难到对这些东西我不但赚不到钱反而还要支付保管费用?

你可以适用留置权,但是,留置权必须书面告知对方,留置时间必须双方合意,你的提货单上如果注明取货时间,并在提货单上注明由双方合意留置宽限期。那么超过宽限期后,你就可以行使留置权了。

就是说,超过宽限期的物品,你可以按当时价值进行处理,处理的费用超过修理费用的,超出费用必须退还(如果货主回来索要),不足的还可以向货主追讨(实践中基本不可能,这只是担保法法理上的规定)。

法律规定宽限期最短不得低于2个月。如果你的单据上注明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那么,对方就无法用取货单向你索要原物了。最好要注明货物的成色和品牌等详细资料,以方便到时候对方认为你处理留置物的价格偏低。向你讨要差价。

法律建议:一定要书面注明宽限期,否则你就增加了通知的义务,如果你通知不到,就遇到法律瓶颈了。你处置留置物的留置权就存在瑕疵了,所以,一定要在提货单上注明宽限期!!!!!并一定要写明超过宽限期后的法律后果(就是变卖),否则对方会抗辩说你没告知清楚后果。这两个最关键,如果做到了,基本就不会有什么法律问题了。

法律依据:《担保法》关于留置权的所有法条

第五章 留置

第八十二条
本法所称留置,是指依照本法第八十四条的规定,债权人按照合同约定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债务人不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依照本法规定留置该财产,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第八十三条
留置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留置物保管费用和实现留置权的费用。

第八十四条
因保管合同、运输合同、加工承揽合同发生的债权,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留置权。

法律规定可以留置的其他合同,适用前款规定。

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不得留置的物。

第八十五条
留置的财产为可分物的,留置物的价值应当相当于债务的金额。

第八十六条
留置权人负有妥善保管留置物的义务。因保管不善致使留置物灭失或者毁损的,留置权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第八十七条
债权人与债务人应当在合同中约定,债权人留置财产后,债务人应当在不少于两个月的期限内履行债务。债权人与债务人在合同中未约定的,债权人留置债务人财产后,应当确定两个月以上的期限,通知债务人在该期限内履行债务。

债务人逾期仍不履行的,债权人可以与债务人协议以留置物折价,也可以依法拍卖、变卖留置物。

留置物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其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债务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第八十八条 留置权因下列原因消灭:

(一)债权消灭的;

(二)债务人另行提供担保并被债权人接受的。

第六章 定金

第八十九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第九十条
定金应当以书面形式约定。当事人在定金合同中应当约定交付定金的期限。定金合同从实际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

第九十一条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

你可以向公证处进行提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