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奇传说神喵战队:请法律高手帮忙啊,关于民诉的论文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高校问答 时间:2024/05/13 16:22:40
请简单的谈下我国民诉审判与调解的关系.
请问这样的题目,可以写到调解的弊端吗?怎么写啊??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九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根据自愿和合法的原则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所以调解历来被民事诉讼法研究领域视为民事诉讼的一条基本原则。

诉讼调解是我国重要的诉讼制度,是人民法院行使审判权的重要方式。调解作为重要的诉讼机制,具有解决纠纷的独特优势,被国际司法界称为“东方经验诉讼调解作为《民事诉讼法》一项基本原则,在民事诉讼中具有广泛的适用性。根据《民事诉讼法》第9条、第155条,《民诉法适用意见》第201条的规定,调解适用第一审普通程序、简易程序,第二审程序和审判监督程序。《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调解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更作了进一步的阐释,第2条用列举和概括的方式,规定了除6类案件不适用调解外,其他案件均可以调解。这6类案件是:特别程序、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破产还债程序案件,婚姻关系、身份关系确认案件,以及其他依案件性质不能进行调解的民事案件。

所以,没有把握,尽量不要去写调解的弊端啊,反正我觉得很不好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