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魔烈焰:关于遗产的问题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高校问答 时间:2024/04/28 04:20:06
我的奶奶八十几岁了,有一个儿子(50岁),一个女儿(60多岁),两个孙子,一个外孙,两个外孙女,重外孙有三个,大孙子已经结婚,但是没有孩子。老人一直由儿子赡养,女儿不怎么管,最多是逢年过节或是老人生日给买点奶粉,蛋糕之类的,金额没有超过一百元。逢老人生病也不愿意前来探望,其外孙们也从未来看过老人,全是儿子在照顾。因孙子是老人一手带大,所以比较喜欢大孙子,大孙子工作了,也一直都很孝顺老人,吃穿都大多都是大孙子购买。因国家占地,他们住的地方有可能要被占用,我想问老人的女儿有没有权利继承,如果老人不同意女儿继承,立遗嘱可以吗,立遗嘱需要什么证件?因儿子是二婚,另一个孙子今年17岁,是儿子再婚所生,大孙子是儿子头婚所生,小孙子是未年成人有没有继承权?如果老人同意把所有财产分给儿子和大孙子,他们各应该得多少?
立遗嘱需要全体人员都在场吗,如果遗产全归儿子和孙子,女儿会质疑遗嘱的真实性,

土地补偿金是按户发放的,以老人现在所在家庭户口为准,已因结婚、分家,升学、工作等原因迁出户口的都没有资格获得补偿,这种获得补偿权不是“继承权”。
已经分配到老人手上的补偿金,属于老人的个人财产,支配权在老人自己。
老人如果在世时没有对自己的财产进行分配或立下遗嘱,身后的遗产按法定继承来分配,即:第一顺序继承人就是父母、配偶和子女,只要有一个第一顺序继承人还在,此范围以外的人就不能继承财产。
针对楼主的具体情况,老人八十多了,第一顺序继承人应该只有其一子一女,孙子和外孙都不是第一顺序继承人。原则上是平均分配,对于儿子承担赡养较多的实际情况,可以主张适当多分。从已知条件看女儿除了管得少以外,并无其他应该剥夺其继承权的事由。

如果老人立下遗嘱,遗嘱形式可以是自书,录音,口头,公证等形式。以公证效力最高,录音和口头都要有两名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

是问遗嘱问题吧?不用想那么复杂,叫奶奶去公证处立一份公证遗嘱,奶奶想怎么分配自己的财产就在遗嘱里面怎么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