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庆妈妈套装:再次悬赏!请法律专家和同仁进!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高校问答 时间:2024/04/29 21:15:10
合同上没有签定试用期,只是口头通知一年,这是合法的么?

公司太狡诈了,我签合同的时候让我们不用管适用期,但是告诉我们适用期间是一年,我一年就挣一个工资,现在我想离开了,公司开始百般阻挠,叫我交纳违约金!
我还有三个月就合约期满了, 关键是再这个期间公司把我们掉到外地去,我就觉得没有去的必要了!
我要现在解除合同!通过怎样的法律手段来解决?
那就是说,我的合约上写的是一年,但是既没有转正,也没有拿到正式员工的工资!我现在如果毁约,还必须接受相应的处罚!
专家的意思我懂,但是专家好象没有明白我的意思!
我概括一点的说就是:我现在是试用期的员工,待遇和适用期的没有区别,但是合约上没有体现,只是有了一年的合同! 我现在辞职是否要交纳公司高额的违约金?

你需要保留你的对于是和试用期一样的证据,比如工资,保险之类的。你也可以仔细研究一下公司的规定,他们这样属于霸王条款,不符合国家的相关规定,可以通过这一点入手。

合法但是没有法律效力。
按合同办事,没有约定就不用遵守一年的试用期。

按照劳动法规定,试用期最多六个月.如是一年的合同,试用期最多三个月.

通过合同法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