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皮鼠和大脸猫]:刑事起诉的条件及主犯从犯的认定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高校问答 时间:2024/04/28 08:02:31
我有一朋友,和别人一起偷盗公家财物,价值4000多元。它是别人打电话叫去的,但是在偷盗过程中是他拆的机器,请问他能认定为主犯吗?另外,他们能分开审判吗?
我的朋友现在癫痫病发作,在未移送检察机关之前能否保外就医?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除开以上的情形,任何犯罪行为都会被起诉。
主犯是指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犯罪分子。
刑法第27条规定:"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

从你的叙述来看,你的朋友是被人叫去的,所以他不会被认定为主犯。共同犯罪通常为一起审理。对于你朋友的癫痫病如果严重的话,可以申请保外就医。

首先这属于共同犯罪,通常作为一个案件一起审理。也正因如此,才有主犯从犯的问题。主犯从犯要看在全案中所起作用 的大小,不是看某一个细节。而是综合认定。也有可能都被认定为主犯。建议你的朋友尽早委托行使辩护律师介入和提供刑事辩护。祝你们好运

是否被叫去不是判断主犯的标准,但可以作为参考,要综合整个犯罪过程来看。
申请保外就医可不是那么简单的,可怜啊,建议尽快委托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