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人30岁还没工作迷茫:违约金问题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高校问答 时间:2024/05/09 07:54:47
我于2006年应届毕业生,在3月15日到一家私人企业报道,报道后跟公司签定了就业协议,没有签劳动合同,协议上面没有写上试用期的具体时间,只是在口头是说是一个月(但协议上写了工作5年,工作时间不生本,违约金4000每年800),但过了一个月公司开除了几名我们一起来的同事,是否算是违约,在他们走之后的2天我们提出辞职,是否算是违约,如果算是违约应怎样赔偿?

劳动法规定: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按你的说法,只有口头协议,没有签定劳动合同,如果在六个月内公司解除合同,应该不算违约的。而你们提出辞职,也应当是可以的,不算违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