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万州区商务局:注册及合同问题???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高校问答 时间:2024/05/08 19:44:57
朋友开了间公司,法人是我,可是严格说来,这公司是他说的算,业务也是他跑,我只是挂名.我们在领取营业执照后,又签了份补充协议,以明确责任___公司所有纠纷由他一人承担.请问,这份补充协议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如果出现纠纷,他是否应该承担全部责任?

你们这样的处理方式是存在问题的。
你们签署的协议,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但是在发生问题的时候,并不能免除你的责任,因为你是公司的法人代表,所以对于公司的问题,你负有直接责任,这种责任不是通过签署私人之间的协议就可以免除的,这是不可推卸的法律责任。所以,如果发生什么问题,你是一定要承担责任的,如果到时候你的朋友突然失踪,那么剩下的所有问题都要你一个人来承担(包括可能追究的法律责任)
我不是吓你,这是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