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式香水排行榜:如何认识评价台湾的政治选举?(作业,高手救命!!!)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高校问答 时间:2024/05/04 15:42:38

选战大得火热,台湾特有的选举招数也全数倾巢而出,许多荒谬的、完全不符法令的选举文化此刻活生生的摆在选民面前,同时也摆在执法者面前;不过奇怪的是,大家彷佛都已司空见惯,视而不见。
台湾选举文化最大特色之一,就是钱。虽然号称民主,但台湾的选举是有钱人才玩得起的游戏,从开始参选得向中选会缴交动辄上百万保证金(新台币,下同)起,之后竞选总部、工作人员、看版、布条、广告板、电视广告、广播广告、平面广告、竞选文宣品、创意人员、各地桩脚……没有一个过程不需要靠钱堆砌而成。选总统副总统的竞选经费几亿元肯定跑不掉,选个县市长也要好几千万才能搞定,一般候选人哪有这般家财万贯的身家,钱从哪里来大成问题。
于是有个名词出现了,叫做“政治献金”。虽然政治献金制在各地民主国家皆然,但台湾的政治献金法规定得极其严格,而台湾的选举文化又是靠钱堆叠起来的,因此要在台湾打成功的选战,就一定得触法,不触法的候选人,等于没有曝光机会,也就几乎等于笃定落选。于是,要选举的人,人人都触法,执法单位也见怪不怪睁只眼闭只眼,于是就成了这样荒谬的画面:每到选举就有一大票人已“实质违法”,但既没人检举也没人取缔,大家相安无事;这些“犯法者”一但当选,坐享权力呼风唤雨,就更没人敢办这些高官的案了。
事实上,依照政治献金法第十五、十六及二十六条规定,以个人身份对同一拟参选人的政治献金不得超过十万元,营利事业(公司企业)则不得超过一百万元;个人对同一政党捐款不得超过三十万元、营利事业对单一政党捐款则不得超过三百万元。违者将按捐赠金额处以两倍罚锾。
但光从这次选举的超级选区台北县为例,就可看出这项法条形同虚设。
国民党立法院党团日前召开记者会,指控民进党台北县长候选人罗文嘉阵营光花在电视广告的竞选经费,就高达两亿元,但遭到罗文嘉驳斥指出,竞选文宣经费约四千余万元,其中有三分之二花在电子媒体,并反控国民党台北县长候选人周锡玮十一月份的电视广告费用比罗阵营还高出七、八百万元。
周锡玮阵营则强调,由于没有执政党奥援,只能靠自己募款,“还不及对方十分之一”。周锡玮阵营表示电视竞选广告经费为两千一百余万元。
无论是罗文嘉阵营所谓的文宣经费四千余万,还是周锡玮阵营宣称的电视广告两千一百余万,事实数目肯定都不仅只于此;就算是,再加上竞选总部租金、广告看版、旗帜、人员等林林总总费用,总计金额绝对不是政治献金法规范的上限所能支付的。更何况,依照中央选举委员会公告,台北县长竞选经费是以两千六百万为上限,若此以为准,两位候选人皆已不符合规范。
在台湾的选举文化中,钱对候选人来说,是子弹、是粮秣,无法或缺,促使政治人不可避免须仰赖企业对其贡献大笔捐款,好用来打一场成功的选举。而当政治人物当选后,对这些提供捐款的企业自然得另眼相待,许多政商勾结、利益输送弊端,也就在这样的背景下形成。冲击府院高层的高雄捷运弊案,就是政治献金后遗症中最典型的例子。
台湾选举文化中另一个荒谬,就是所谓的“竞选期”。以这次三合一选举来说,正式竞选是在选前十天开跑,也就是说,参选人依法在竞选期之前不得从事任何竞选活动。但是,显然这项法令也没有实质效果,所有候选人早在几个月前就开始拜票、布桩、成立竞选总部、插挂旗帜,更有两位执政党政务官早在一年前就辞官准备参选。台湾某位名嘴以“赛跑”来比喻这项规定的荒谬:等到裁判正式鸣枪起跑时,候选人事实上早已跑完了赛程三分之二,有些还都已经冲到终点了。
但也真有人依法等到选前十天才开跑,不过准是几位为了“理念”每到选举必参选的人士,这些人的特异性足以吸引媒体采访,但除此之外,做一个遵守竞选期规定、以及竞选经费上限,却没有任何知名度的好公民,并没有让他们获得选民多一点青睐,总还是以落选收场。
另外依照选举罢免法规定,竞选期间媒体不得公布民调,但事实上民调仍然在做,也在公布,只是不透过媒体,而是透过政党在各地的党部、竞选总部、传单,成为候选人在最后关头打策略性选战的工具之一。因此有所谓“弃保效应”,就是以民调为基础,劝选民放弃较不看好的一方,投给较有机会当选的一方。规定不能做,但仍堂而皇之的做,并成为选战工具之一,这也是台湾选举文化的荒谬现象一景。
还有一个选举文化奇景则是候选人的赠与上限。前法务部长陈定南在台湾素有“陈青天”之称,他在法务部长任内严格规定候选人送给每位选民的物品金额不得高于三十元,超过则视为贿选。许多候选人对此规定哀鸿遍野,因为招待选民旅游、请客、送稍有价值的物品,是地方型民代“与民交心”的重要模式之一。有趣的是,陈定南这次回到故乡宜兰参选县长,由于选情告急,日前席开千桌大宴选民,只不过餐券上都印有“只卖不送”的字样,试图避开贿选的质疑。陈定南自己订法却游走在法律边缘固然可议,但由此也可看出法律规定与现实间遥远的距离。
台湾选举相关法规往往订得有些不食人间烟火,但台湾选举文化却是十足的入世产物,于是形成了人人知法却无人守法的情况。很多国外人士喜欢在选举期间到台湾旅游参访,因为台湾的选举就像一个大型嘉年华会,街上旗海飘扬、晚会锣鼓喧天很是热闹,但这些金钱堆砌的景象,背后暗藏了多少日后官商勾结、盗卖国产的危机,又有谁人知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