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土世界阴影魔多抓人:单位二手房转让问题.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高校问答 时间:2024/04/29 08:22:44
单位房子要转手过户给第三人.房改办要求需经原单位批准并盖章方可上市交易.可原单位迟迟未批准〔好像不愿意.又不见他们优先购回〕。我该怎么办?有什么办法不经过这个批准程序而跟购房人达成买卖协议.我主要是想拿到房款还债.只要拿到钱房子可以由购买人任意使用处分.房子产权可以转让也可以保留并且房子无限期交给对方使用.这样以后会什么麻烦吗/比如原单位找茬或法律不能保障购买人对房屋的合法权.哪样的方法可以让交易双方都满意.抵押合同可以吗。希望各位多多帮忙。本人感谢万千
请回答的详细点。谢谢

单位的房改房私有化以后,有一些会有一个约束性的规定,如几年之内不能上市,或者买卖要优先考虑本单位职工等等.因此,有没有这类约束性的规定是一个重要问题.如果有这类规定(从你说的情况看应该有),单位是不可能在约束期间同意上市的.
解决的办法是,你直接与买家以合同形式交易,委托中介和通过亲戚朋友熟人介绍都可以,但必须说明暂缓产权过户.对方若不放心,可以去公证处作个公证(试一试看).等约束期限过后,再办理过户手续.
本来你已经有完整产权,单位和房改办是不能干涉的.而且办理过户手续也不是房改办.你直接去房管局(或房产交易中心)咨询一下是否必须要单位批准才能上市.

双方可以签订协议并到公证处公证,并对原房主所在单位实施房改时费用划分以及房改后过户事宜作出规定,但在单位房改前是不可能过户的,即先通过出让使用权获得房款,这样成交的例子有很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