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英业达宿舍照片:国家主权原则及其法律效果有哪些?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高校问答 时间:2024/04/29 09:3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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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主权原则

指尊重各国主权或各国相互尊重主权是处理国与国之间关系的基本原则。在现代国际法和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中,国家主权原则是最基本、最重要的原则,其他原则均以此为基础。国际法上所称的主权是指国家独立自主地处理自己对内对外事务的最高权力。
按照近代国家的概念,国家和主权是不可分的,主权是国家区别于其他社会集团的特殊属性。近代国际法就是主权国家之间的法律,主权也是国家作为国际法主体所必须具备的条件。主权作为国家的固有权利,表现为3个方面:对内表现为最高权,即除国际法另有特殊规定的以外,国家对其领土内的一切人和事物以及领土以外的本国公民实行管辖的权利;对外表现为独立权,即拥有行使权力完全自主的自主性和排除外来任何干涉的排他性;还有为防止侵犯的自卫权,即国家为了维护政治独立和领土完整而对外来侵略或威胁进行防卫的权利。国家主权对任何国家来说都是重要的,所以国家主权原则便成为整个国际关系的基础,也是国际法的基础。1970年《国际法原则宣言》对主权原则的内容作了详细的阐述,其中心思想是各国主权平等,即:各国不问经济、社会、政治或其他性质有何不同,均有平等权利与责任,并同为国际社会的平等成员。但是,任何权利都不可能是绝对的,国际法上的国家主权也不是绝对不受限制,《国际法原则宣
言》也是坚持权利与义务相统一的观点来解释主权原则的。国家享有主权,每个国家都是国际社会的平等成员,有权自由决定自己的命运;但同时每一个国家都有尊重别国主权的义务,都不得以行使自己的主权为借口去侵犯他国的主权,破坏公认的国际法原则。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国家主权原则随着国际形势的发展又不断地得到了充实和发展。在广大发展中国家的推动下,联合国大会通过了一系列维护国家主权的决议。目前,国家主权的范围
已从政治扩及到经济,从陆地扩展到海洋以至外层空间。这是主权原则的新发展,也是当代国际法发展的新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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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主权平等原则的法律效果

http://www.52angell.com/htmldata/124/129/2005_11/article_23810_1.html

国家主权原则 指尊重各国主权或各国相互尊重主权
是处理国与国之间关系的基本原则。在现代国际法
和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中,国家主权原则是最基本、最重要
的原则,其他原则均以此为基础。国际法上所称的主权是
指国家独立自主地处理自己对内对外事务的最高权力。
按照近代国家的概念,国家和主权是不可分的,主权是国
家区别于其他社会集团的特殊属性。近代国际法就是主
权国家之间的法律,主权也是国家作为国际法主体所必
须具备的条件。主权作为国家的固有权利,表现为3个方
面:对内表现为最高权,即除国际法另有特殊规定的以
外,国家对其领土内的一切人和事物以及领土以外的本
国公民实行管辖的权利;对外表现为独立权,即拥有行使
权力完全自主的自主性和排除外来任何干涉的排他性;
还有为防止侵犯的自卫权,即国家为了维护政治独立和
领土完整而对外来侵略或威胁进行防卫的权利。国家主
权对任何国家来说都是重要的,所以国家主权原则便成
为整个国际关系的基础,也是国际法的基础。1970年《国
际法原则宣言》对主权原则的内容作了详细的阐述,其中
心思想是各国主权平等,即:各国不问经济、社会、政治或
其他性质有何不同,均有平等权利与责任,并同为国际社
会的平等成员。但是,任何权利都不可能是绝对的,国际
法上的国家主权也不是绝对不受限制,《国际法原则宣
言》也是坚持权利与义务相统一的观点来解释主权原则
的。国家享有主权,每个国家都是国际社会的平等成员,
有权自由决定自己的命运;但同时每一个国家都有尊重
别国主权的义务,都不得以行使自己的主权为借口去侵
犯他国的主权,破坏公认的国际法原则。第二次世界大战
后,国家主权原则随着国际形势的发展又不断地得到了
充实和发展。在广大发展中国家的推动下,联合国大会通
过了一系列维护国家主权的决议。目前,国家主权的范围
已从政治扩及到经济,从陆地扩展到海洋以至外层空间。
这是主权原则的新发展,也是当代国际法发展的新趋势

国家主权原则 指尊重各国主权或各国相互尊重主权
是处理国与国之间关系的基本原则。在现代国际法
和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中,国家主权原则是最基本、最重要
的原则,其他原则均以此为基础。国际法上所称的主权是
指国家独立自主地处理自己对内对外事务的最高权力。
按照近代国家的概念,国家和主权是不可分的,主权是国
家区别于其他社会集团的特殊属性。近代国际法就是主
权国家之间的法律,主权也是国家作为国际法主体所必
须具备的条件。主权作为国家的固有权利,表现为3个方
面:对内表现为最高权,即除国际法另有特殊规定的以
外,国家对其领土内的一切人和事物以及领土以外的本
国公民实行管辖的权利;对外表现为独立权,即拥有行使
权力完全自主的自主性和排除外来任何干涉的排他性;
还有为防止侵犯的自卫权,即国家为了维护政治独立和
领土完整而对外来侵略或威胁进行防卫的权利。国家主
权对任何国家来说都是重要的,所以国家主权原则便成
为整个国际关系的基础,也是国际法的基础。1970年《国
际法原则宣言》对主权原则的内容作了详细的阐述,其中
心思想是各国主权平等,即:各国不问经济、社会、政治或
其他性质有何不同,均有平等权利与责任,并同为国际社
会的平等成员。但是,任何权利都不可能是绝对的,国际
法上的国家主权也不是绝对不受限制,《国际法原则宣
言》也是坚持权利与义务相统一的观点来解释主权原则
的。国家享有主权,每个国家都是国际社会的平等成员,
有权自由决定自己的命运;但同时每一个国家都有尊重
别国主权的义务,都不得以行使自己的主权为借口去侵
犯他国的主权,破坏公认的国际法原则。第二次世界大战
后,国家主权原则随着国际形势的发展又不断地得到了
充实和发展。在广大发展中国家的推动下,联合国大会通
过了一系列维护国家主权的决议。目前,国家主权的范围
已从政治扩及到经济,从陆地扩展到海洋以至外层空间。
这是主权原则的新发展,也是当代国际法发展的新趋势
国家主权原则

指尊重各国主权或各国相互尊重主权是处理国与国之间关系的基本原则。在现代国际法和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中,国家主权原则是最基本、最重要的原则,其他原则均以此为基础。国际法上所称的主权是指国家独立自主地处理自己对内对外事务的最高权力。
按照近代国家的概念,国家和主权是不可分的,主权是国家区别于其他社会集团的特殊属性。近代国际法就是主权国家之间的法律,主权也是国家作为国际法主体所必须具备的条件。主权作为国家的固有权利,表现为3个方面:对内表现为最高权,即除国际法另有特殊规定的以外,国家对其领土内的一切人和事物以及领土以外的本国公民实行管辖的权利;对外表现为独立权,即拥有行使权力完全自主的自主性和排除外来任何干涉的排他性;还有为防止侵犯的自卫权,即国家为了维护政治独立和领土完整而对外来侵略或威胁进行防卫的权利。国家主权对任何国家来说都是重要的,所以国家主权原则便成为整个国际关系的基础,也是国际法的基础。1970年《国际法原则宣言》对主权原则的内容作了详细的阐述,其中心思想是各国主权平等,即:各国不问经济、社会、政治或其他性质有何不同,均有平等权利与责任,并同为国际社会的平等成员。但是,任何权利都不可能是绝对的,国际法上的国家主权也不是绝对不受限制,《国际法原则宣
言》也是坚持权利与义务相统一的观点来解释主权原则的。国家享有主权,每个国家都是国际社会的平等成员,有权自由决定自己的命运;但同时每一个国家都有尊重别国主权的义务,都不得以行使自己的主权为借口去侵犯他国的主权,破坏公认的国际法原则。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国家主权原则随着国际形势的发展又不断地得到了充实和发展。在广大发展中国家的推动下,联合国大会通过了一系列维护国家主权的决议。目前,国家主权的范围
已从政治扩及到经济,从陆地扩展到海洋以至外层空间。这是主权原则的新发展,也是当代国际法发展的新趋势。

http://www.52angell.com/htmldata/124/129/2005_11/article_23810_1.html

国家主权原则 指尊重各国主权或各国相互尊重主权
是处理国与国之间关系的基本原则。在现代国际法
和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中,国家主权原则是最基本、最重要
的原则,其他原则均以此为基础。国际法上所称的主权是
指国家独立自主地处理自己对内对外事务的最高权力。
按照近代国家的概念,国家和主权是不可分的,主权是国
家区别于其他社会集团的特殊属性。近代国际法就是主
权国家之间的法律,主权也是国家作为国际法主体所必
须具备的条件。主权作为国家的固有权利,表现为3个方
面:对内表现为最高权,即除国际法另有特殊规定的以
外,国家对其领土内的一切人和事物以及领土以外的本
国公民实行管辖的权利;对外表现为独立权,即拥有行使
权力完全自主的自主性和排除外来任何干涉的排他性;
还有为防止侵犯的自卫权,即国家为了维护政治独立和
领土完整而对外来侵略或威胁进行防卫的权利。国家主
权对任何国家来说都是重要的,所以国家主权原则便成
为整个国际关系的基础,也是国际法的基础。1970年《国
际法原则宣言》对主权原则的内容作了详细的阐述,其中
心思想是各国主权平等,即:各国不问经济、社会、政治或
其他性质有何不同,均有平等权利与责任,并同为国际社
会的平等成员。但是,任何权利都不可能是绝对的,国际
法上的国家主权也不是绝对不受限制,《国际法原则宣
言》也是坚持权利与义务相统一的观点来解释主权原则
的。国家享有主权,每个国家都是国际社会的平等成员,
有权自由决定自己的命运;但同时每一个国家都有尊重
别国主权的义务,都不得以行使自己的主权为借口去侵
犯他国的主权,破坏公认的国际法原则。第二次世界大战
后,国家主权原则随着国际形势的发展又不断地得到了
充实和发展。在广大发展中国家的推动下,联合国大会通
过了一系列维护国家主权的决议。目前,国家主权的范围
已从政治扩及到经济,从陆地扩展到海洋以至外层空间。
这是主权原则的新发展,也是当代国际法发展的新趋势
国家主权原则

指尊重各国主权或各国相互尊重主权是处理国与国之间关系的基本原则。在现代国际法和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中,国家主权原则是最基本、最重要的原则,其他原则均以此为基础。国际法上所称的主权是指国家独立自主地处理自己对内对外事务的最高权力。
按照近代国家的概念,国家和主权是不可分的,主权是国家区别于其他社会集团的特殊属性。近代国际法就是主权国家之间的法律,主权也是国家作为国际法主体所必须具备的条件。主权作为国家的固有权利,表现为3个方面:对内表现为最高权,即除国际法另有特殊规定的以外,国家对其领土内的一切人和事物以及领土以外的本国公民实行管辖的权利;对外表现为独立权,即拥有行使权力完全自主的自主性和排除外来任何干涉的排他性;还有为防止侵犯的自卫权,即国家为了维护政治独立和领土完整而对外来侵略或威胁进行防卫的权利。国家主权对任何国家来说都是重要的,所以国家主权原则便成为整个国际关系的基础,也是国际法的基础。1970年《国际法原则宣言》对主权原则的内容作了详细的阐述,其中心思想是各国主权平等,即:各国不问经济、社会、政治或其他性质有何不同,均有平等权利与责任,并同为国际社会的平等成员。但是,任何权利都不可能是绝对的,国际法上的国家主权也不是绝对不受限制,《国际法原则宣
言》也是坚持权利与义务相统一的观点来解释主权原则的。国家享有主权,每个国家都是国际社会的平等成员,有权自由决定自己的命运;但同时每一个国家都有尊重别国主权的义务,都不得以行使自己的主权为借口去侵犯他国的主权,破坏公认的国际法原则。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国家主权原则随着国际形势的发展又不断地得到了充实和发展。在广大发展中国家的推动下,联合国大会通过了一系列维护国家主权的决议。目前,国家主权的范围
已从政治扩及到经济,从陆地扩展到海洋以至外层空间。这是主权原则的新发展,也是当代国际法发展的新趋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