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里斯的情人做过吗:汉字“做” 和 “作” 的用法到底有什么区别?请简明、准确回答。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高校问答 时间:2024/04/27 01:55:37
“做” 和 “作” 的用法到底有什么区别?
请简明、准确回答。我一直把它们混用的。

做”与“作”古代音同通用,但并不是异体字,所以“做作”不写作“作做”或“做做”“作作”。至于在现代,根据商务印书馆出版的《现代汉语词典》所收词语来看,“做”与“作”的用法也并不相同,可惜该词典未涉及以“贡献”为宾语的例子。我认为,“贡献”前应用“作”而不宜用“做”。因为“作”的不及物意味较浓,其后面所跟的词语往往表示该行为所产生的事物或结果,如“作案”“作罢”“作对”“作恶”“作废”“作梗”“作古”“作怪”“作乐”“作乱”“作美”“作难”“作孽”“作曲”“作色”“作势”。而“做”的及物意味较浓,其后所跟的词语往往是该行为的处置对象或制造物,如“做工”“做事”“做人”“做官”“做衣服”“做买卖”“做生日”“做梦”。正因为“做”的及物意味较浓而“作”的不及物意味较浓,所以我们只用“做作”而不用“作做”。正因为“做”“作”的词义及词语搭配有别,所以我们用“作客”时,一般表示其行为使其成为客人;用“做客”时,则侧重于表示如何使自己做个像样的客人(塑造客人的形象)。而用“作文”时,表示其行为产生了文章;说“做文章”,则往往能表示玩弄手段处置“文章”。由此我们再回头来看“贡献”一词,它显然属于行为所产生的事物或结果而非处置对象或制造物,所以其前当用“作”而不该用“做”。

一般认为,“做”表示具体的动作,“作”表示抽象的动作。
我也一直这样认为,虽然心下有一个疑惑,具体和抽象是相对的,如果遇到具体、抽象分不清的时候怎么办。最近使用北京语言学院编、商务印书馆出版的《实用汉语课本》(第3册),才发现混淆的情况超出我的想象:
在老队长家里做客(148页)
老队长的老伴田大娘和女儿小华,正在家里作饭,听说有客人来了,连忙从屋里走出来。(149页)
按说,“做客”比“作饭”抽象,“作饭”比“做客”具体,可是,课文的写法刚好是颠倒的。还有的时候书里的写法好像是随机的:
我要是有点儿不舒服,他就忙着请大夫、买药,作这作那让我吃。(107页)
丁大娘说:“要是我有点儿不舒服,他就忙着做这做那让我吃。”(122页)
布朗太太看到一个个的饺子整整齐齐地摆在那里,称赞地说:“作得多好啊!……”(151页)
一会儿请大家尝一尝我们做的中国饺子。(167页)
有的人吃过,说外边是面做的皮儿,里边是肉和菜做的馅儿,很好吃;(167页)
这不能不让我们想到,“做”和“作”到底有没有分别呢?
作谓语的动词都写“做”,固定的词都写“作”。这样可以保证现有的词都保持目前的写法,如:
写作、工作、作文、作业、作风、作用、作为(名词)、作为(动词)、作者、作品、作对、作废、作乐、作罢、作息、作伪、作孽、作战、作东、作主、作案、作法(=方法)……
而下面的写法就无须犹豫了:
做饭、做菜、做饺子、做针线、做作业、做作文、做工作、做解释、做报告、做计划、做方案、做这做那、做东做西、做法(道士做法)……
另外,“动词 + 作(做)”一律写“作”。这一类的形式都表示一种观念上的、或者动作结果的意义而不是加在宾语上的具体动作。这样写也和目前多数人的使用习惯相合。
比较困难的是那些分不清是词还是词组的情况,比如:
作诗~做诗 作人~做人 作事~做事

简单说就是,前者是及物的,也就是后面必须加宾语(名词),后者不及物,后面不加名词

做:表示动作,可直接接宾语

作:表示状态;不可以直接接宾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