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净沙秋的意思及赏析:"汉奸"的来历????为什么叫汉奸?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高校问答 时间:2024/05/01 10:58:21

汉,是大汉的意思,古代管男人叫大汉。

从字义上理解,汉奸应该是指汉民族的败类,但仔细一想,却又好像也并不一定是这么回事。《辞海》给“汉奸”下的定义是:原指汉族的败类;现指中华民族的叛徒。因此,“汉奸”这词还有个古今、专利之分(只属于中国人的专利)。

汉奸这词起源何时,恐无法考证,但西汉以前肯定还不曾出现过,因为那时还没有“汉”;甚至汉朝以后到北宋以前恐怕也不存在这个词,因为在历史记载的一些民族败类中,秦桧以前统称“败类”,秦桧以后才有“汉奸”这个词出现。

不但字义上不够清晰,而且在应用上有时也很困惑。按照定义去理解,历史中有些应该被归入汉奸行列的人物,却并没有人骂他们汉奸;有些一直在骂着的汉奸的,却还真有些情有可原。

譬如说范文成。满清能够灭李、灭明,他的作用实不可低估;但他是汉人无疑吧?而且当时的满清尚不能算“中华民族”。但后人有骂他汉奸的吗?另外如洪承畴、祖大寿,后人除对他们所表现的气节不屑外,也没见什么骂他们呀。

而同一时期的吴三桂却是人人皆骂的大汉奸。但看看吴三桂做汉奸的历史,有些却实处无可奈何。当时大明、大顺、满清三足鼎立。以兵力计,李最多,号称百万;明次之,但已不足自保;满最少,却也有十万。而吴只有区区四万兵马,想要立足而保明,非联李不足以抗清,非联清不足以平闯,无有独身的。但无论是那种选择,他都受制于人,非两全之策。而且从名节上讲,投清是背明,落汉奸之骂;降李则背主,负不忠之名。

吴三桂也选择过忠君,领命后他卷甲赴关阻清,但明被李忘,崇祯已吊死煤山;想护南明弘光,又鞭长莫及自己还无可退路。他选择过投李,但农民军入城后,疯狂捕拷明朝降官,大肆抢掠金帛美女;更何况,他老父遭刑讯,爱妾被霸占,亲属受凌辱。他选择过成仁,却又被部将所劝,而且成仁也决不是一件轻易下得了决心的事,对道学家来讲,成仁是可以保住名节,但作为一个三军统率,他手下有四万将士,自己成仁了,他们什么办?这种不负责任也不是大丈夫的所为。试问一下,倘若换了其他人处在此种境地,又能够怎样?他没得选择但又必须选择,而无论他怎样选择,反正横竖不会是好人。此等尴尬,不是身处其中之人,恐怕永远不能体会。

更为复杂的是,据现代学者考证,吴三桂当时降清(本意是想联清),是想用明朝实际上已经不复存在的京畿地区换取清兵来灭大顺,以期达到清、明南北而治。这也是“阶级仇”超过了“民族恨”,和南明弘光政权“攘外”必先“安内”的立场基本一致。

从以上历史条件来看,吴三桂也算是“时势”逼就了他这个“汉奸”,和范文成、洪承畴、祖大寿比,实在也算有点委屈。

但这种委屈却并不是理由,因为当时汉民族被异属所蹂躏,终归是由于他的降清起了关键作用。吴三桂的被归入汉奸(而且是中国十大败类之一)也属应该。

再来看看被我们骂得最狠、最久,且具有卖国贼代名词的秦桧。即使再过上百年、千年,秦桧的汉奸罪名恐怕也无法洗刷。但倘若你深入到秦桧当时所处的环境,却也恐怕有许多他自己想申诉的理由吧。

关于秦桧是内奸,许多书中均有这么一说。但说归说,证据却并不充分,人们大多只是从秦桧的所作所为推断而定他可能是内奸;而秦桧的这些所作所为,难道真是他一个人的过错?其他人就没有责任了吗?

答案是否定的。

文征明有过这样一首《满江红》:“岂不念,中原蹙?岂不惜,徽、钦辱?但徽、钦既返,此身何属?千古休夸南渡错,当时自怕中原复。笑区区一桧亦何能,逢其欲!”从文征明的词中我们可以看出,文对于秦亡岳的理解,更多的责任是归究于了宋高宗赵构。“笑区区一桧亦何能,逢其欲!”事实上也是如此,如果没有赵构的纵容和同意,秦桧有这个胆量害岳并对金曲膝下跪出卖民族利益吗。想想“四人帮”,我们或许也能领会,到底应该由谁来真正承担“文化大革命”的责任了。

从已知的资料我们知道,秦桧是一个极善于察言观色揣测别人心理的人。他猜透了赵构怕徽、钦归后,自己皇位不定的心理;因此,时时处处提防宋胜金败后把徽、钦送回的尴尬处境。而秦桧的这种担心也不是多余的,300多年后,明景帝迎归了他的亲哥哥英宗,却害死了一代民族英雄于谦便是事实。

另外还有一层关系。秦桧在赵构手上贵为宰相,倘若迎来了新主子,不但旧主子不会再行帮他,新主子也不见得一定会再用他;从他个人的利益出发,选择战、和的好处不言自明。

这是秦桧个人的品德问题,只不过,由于他的失德而使整个民族受辱,以整个民族长久的利益换取个人一时的荣辱,罪孽太重太深罢了。因此才会在他死了50年后被夺爵谥“谬丑”,到了明代又被视为大奸了。甚至于我们现在每天要用到的印刷字,也把本应该定为“秦”体的却改叫成“宋”体字了。

写到这里,我想起了和汉奸相对立的另一个词——“民族英雄”。

前年出版的《全日制普通高级中学历史教学大纲》(试验修订版)曾说,要用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科学地分析对待我国历史上的民族战争,这类国内民族之间的战争是“兄弟阋墙,家里打架”,因此对岳飞、文天祥等人只能算作中华民族的杰出人物,而不能称之为“民族英雄”。

倘若这个理论存在,那么我想,我们不但不能定秦桧、吴三桂之流为汉奸,而且还应该定他们为英雄了。因为吴三桂的开关迎清,应该算作顺应了历史的潮流;秦桧的卖国求荣也可算作忠君和为了和平了。

这岂不是天大的笑话。而这笑话却又实实在在地存在过了,大家说是不是我们被弄得很糊涂了呀!

前段时间还看到过一篇评论汪精卫的文章。当然,我们确实不能拿今人的眼光去看古人。汪精卫前期的革命,只能代表他的过去,晚节的不保却是他实实在在的结果;更何况,汪的甘愿做汉奸并没有人逼他或者如吴三桂般万难选择。这一点,连汪精卫自己也清清楚楚。不然,他又何必死前指定要葬在中山陵,以向世人表白自己仍是孙中山的追随者,却又怕后人对他毁棺鞭尸而用了5吨坚硬的碎钢块掺在混凝土里浇筑成厚厚的墓壳呢?但尽管如此,一年多后,他的坟墓仍然还是给蒋介石炸了。现在中山陵上的那个小亭,又有几人知道这里的泥土曾被卖国巨奸玷污过呢?

要想为汪精卫、周佛海之流翻案恐怕是很难的,原因之一就是日本人现在仍不属于“中华民族”。而对秦桧、吴三桂之流的被定义为汉奸,除有着许多历史的曲折外,当时他们所“卖”的主子们,现在却已经是“中华民族”的一员了。

这或许就是构成“汉奸”这词复杂性的原因吧!

“汉奸”一词起于何时,惜无考证,但它无疑是咱们汉民族但它无疑是咱们
中国人“唯一指定,享有专利”的词汇。据《辞海》定义,“汉奸”本指汉族
的败类,现在则指中国的叛徒。视点完全是以我们的“国族”(随其不同的历
史内涵)为转移。对汉奸大家都骂,但骂来骂去,全是些古人、死人,最晚离
现在也有几十年光景。余生也晚,就连抗日战争也没赶上。在我印象里,汉奸
形象的定位大概与宋以来的忠奸之辩有关。宋以来,“精忠报国”家喻户晓,
爱国主义高唱入云。可是每当“中华民族到了最危险的时候”,汉奸也就层出
不穷。国难当头,恨奸思忠,大家不免凝感情于“气节”二字。但这类讲法之
于男人就象贞操之于女人,其实是配套概念。道学家对女人失节,关注点一向
不在原因(缘何失身,被谁强暴),而在后果(是否处女,可曾上吊)。同样,
他们对男人失节,也是只责个人,不问环境。其逻辑的如出一辙还影响到文学
表现,典型手法是拿刚烈女子臊失节男子(比如李香君与侯方域),让人觉得
“侠谷刚肠剩女儿”,“几个男儿非马牛”。我们看历史,只问个人的“有骨
头”、“没骨头”,往往失诸空洞抽象、虚假失真。

中国的汉奸史,汉以前没法讲,因为那时还没有“汉”。早先与“胡汉”相
当的概念是“夷夏”。可那时的“夷夏”,关系实在乱。二者不但领土是犬牙
交错,血缘是水乳交融,就连文化也是打成一片。后来秦并六国,统一者并非
中原诸夏,而是他们视为夷翟的“秦戎”。再后来六国亡秦,陈涉、吴广是楚
人,项羽、刘邦也是楚人。“汉”者,不过是他们反秦复楚的结果,本来也是
替“荆蛮”出气。

不过在早期的中国历史上,同我们关心的主题有关,有两个例子很值得注意。

一个例子是伍子胥灭楚和申包胥救楚。伍子胥,父兄被谗,惨遭杀害,他不
惜搬兵入郢,掘平王之墓,鞭尸出气。这要放在宋以来,那是汉奸没跑。但也
许是吴楚蛮荒,无关华夏,后来海内混一,也被咱们“共荣”,大家对子胥非
但不恨,反觉其情可悯,有如“夜奔”的林冲。申包胥是子胥之友。子胥出亡,
咬牙切齿,扬言“我必覆楚”。他说“子能覆楚,我必兴楚”,竟如秦乞师,
许愿哀公,说只要秦肯出兵,楚虽裂地分土或倾国相送,亦甘心所愿。不答应
就倚秦庭而哭,日夜不绝声,水米不进,达七天七夜。终于感动哀公,出兵救
楚。此举若搁到宋以来,也大有“引狼入室”之嫌。幸好吴师既逐,秦师亦退,
楚竟因此而复。所以“申包胥”也就成了救国英雄的代名词。

另一个例子是夫差灭越和勾践覆吴。吴越是报仇雪耻之乡。夫差报仇,憋了
三年的劲,已经不得了。勾践更行,不惜“尝大王之溲”、“尝大王之粪”,
卧薪尝胆,终于灭吴。后人叫“君子报仇,十年不晚”。报仇要有十年的忍功,
如果未经识破而终于得手,倒也值了。但一味地忍,风险太大,如果老是“身
在曹营心在汉”,没有下手之机,就得一辈子委曲当卖国贼。

我觉得这两个例子之所以重要,就在于“汉奸发生学”的原理已埋伏于此。
“一失足成千古恨”的危险也埋伏于此。

要讲汉奸,照例得从汉朝讲起,特别是从汉征匈奴讲起。因为《满江红》的
“饥餐”、“渴饮”,《苏武牧羊》的“留胡节不辱”,都是出典于此。司马
迁为汉将军立传,《李将军传》和《卫将军传》是鲜明对照。卫青、霍去病、
李广利,凡出征主帅,都是一色的皇亲国戚、宠爱嬖幸,其他人本事再高,也
得甘当配角,任其摆布。这些人都很乖巧,专拿“奉法守职”、“少言不泄”
取媚于上,即使指挥无能也数数益封,故地位虽高,而口碑极差,“天下贤大
夫无称焉”。相反,李广地位虽卑,性格虽暴,“悛悛如鄙人,国不能道辞”,
但“及死之日,天下知与不知,皆为尽哀”。

司马迁是因“李陵之祸”才发愤著书,当然对李陵充满同情,但《史记》作
武帝之世,不免讳言陵冤,反不如《汉书》敢讲话。据《史》、《汉》二书,
陇西李氏本是有名的军人世家,生于边塞,长于边塞,善骑射,得士卒心,匈
奴畏之。可他这一家子真是一代比一代惨:广心高命奇,自结发大小七十于战,
反无尺寸之功以封侯,竟跟卫青赌气自杀。广有三子:当户、椒早死,敢被霍
去病(卫青之侄)暗杀。及陵(当户子)为将,但愿一取单于,重振家声,反
而身败名裂。天汉二年,陵自告奋勇,为贰师(李广利)分兵,汉武帝惜骑不
予,路博德羞为陵踞,他竟提步卒五千,深入大漠。结果遇匈奴主力(八万人
),血战浚稽山。虽威震匈奴,重创单于,然道穷矢尽,陷围无救。不得已,
遣余卒溃围,己独出降(当时所谓“降”者乃俘非叛)。李陵生降,并非贪生
怕死,乃思得其当,有以报汉。武帝不察其隐,只恨其败(恨他不给李广利长
脸遮羞),竟把为李陵打抱不平的司马迁处以腐刑。后来武帝虽悔陵无救,派
公孙敖将兵迎陵,敖无功而还谎言陵叛。武帝又不察其诬,收陵母弟妻子尽诛
之(古代军人的家属往往是人质),使陵绝望于汉终不归。

李陵由降而叛亦属“逼叛”。如果只从“叛”字着眼,你只能说李陵是“汉
奸”。因为他毕竟娶了匈奴公主作了匈奴王,毕竟死在胡地没回来。但是如果
能体谅他的“叛”出于“逼”,你还不如说他背后的那只手,即由用人唯亲的
汉武帝,指挥无能的李广利,老奸巨猾的路博德,善为谣言的公孙敖,以及墙
倒众人推,“随而媒孽其短”的满朝大臣,他们汇成的那股力,才是真正的“
汉奸”。〖注1〗

读《史》、《汉》二书,你会发现,那时的军人太苦。文帝时冯唐有言:“
陛下法太明,赏太轻,罚太重”,军人“终日力战,斩首捕虏,上功幕府,一
言不相应,文吏以法绳之”,赏可不行,罚则必用。武帝时,地方吏治虽号称
“破觚为圜,斫雕为朴,网漏于吞舟之鱼”,但在军队中却依然是“法若凝脂
”,密不透风。汉《军法》规定:“畏懦当斩”,“逗桡当斩”,“失期当斩
”,“失道当斩”,生俘也在死罪之列。李广就因生俘逃归,坐法当斩,赎为
庶人,打发回家。后经启用,亦不得志。最后竟因期会失道,不堪再受刀笔吏
之辱,引刀自刭。陵若生还,可想而知。所以若从“组织”的观点看问题,李
陵倒也并不冤枉。

不过,在李陵故事的结尾有一戏剧性场面。李陵不是铁板钉钉的汉奸吗(而
且即使是在“民族大团结”的今天也还没有得到历史学家的原谅?)〖注2〗
可是汉武帝死后你猜怎么着?汉政府却特意差他的老乡到匈奴去看他,告之“
汉已大赦,中国安乐”,请他“来归故乡,无忧富贵”。而李陵也真倔,居然
说“归易耳,恐再辱”,“大丈夫不能再辱”,硬是不肯成全汉政府的良心。
在他看来,大丈夫贵在从一,忌在反覆。逼叛是辱,平反也是辱。

陵自尊如此,仍有广之风。

中国的南北之争或“胡汉之争”一直贯穿于民元以前的历史。但它的高潮是
宋元,特别是明清之际。中国的汉奸史重头戏正在这一段。最近,读李治亭著
《吴三桂大传》,我发现吴三桂真是关键时刻的关键人物。他既不是寻常所见
贪生怕死、寡廉鲜耻的末流汉奸,也不是如诗人所想象,“冲冠一怒为红颜”,
全是为了一个女人才叛变。

吴三桂的一生(一六一二--一六七八年)几乎全都是在马背上度过。前半
生(从一岁到三十二岁)在明末,是“旧朝之重镇”;后半生(三十三到六十
七岁)在清初,是“新朝之勋臣”。这个人,事明背明,降清叛清,就连本阶
级视为寇雠的李自成,他也考虑过投降。以气节论,似一无足取,从过程看,
则震撼人心。荣也人所不及,辱亦人所不及。

李先生把吴三桂的一生他分为三段:“明末悍将”、“清初藩王”和独树一
帜,正好是三部曲。其变形之迹耐人寻味。

作为“明末悍将”,三桂有点像汉陇西李氏。他出身辽东豪族、武功世家,
不但弓马娴熟,以力战名;还世受皇恩,幼承庭训,满脑子全是忠孝节义(他
十六岁时曾闯围救父,有忠孝之名)。手下的子弟兵也是明军中的王牌,战斗
力最强。可是当明清鼎革之际,官军同流寇交攻,外患与内忧俱来,他所处环
境太微妙。当时明、闯、满成三角之势,螳螂捕蝉,雀在其后,他非联闯不足
以抗清,非联清不足以平闯。况以兵力计,闯兵号称百万,满兵也有十万,三
桂之兵则仅四万,无论与谁联合,都势必受制于人。三桂置身其间,实无两全
之策。再者,从名节讲,他投闯则背主,降清则负明,也是横竖当不成好人。
这样的困境,我想大概只有张学良、马占山一类人才能体会得到。

在历史是紧要关头,三桂别无选择又必须选择。事实上,但凡人能想到的他
都一一试过。最初,闯围京师,崇祯决定弃宁远而召吴入卫(“先安内而后攘
外”),他卷甲赴关,事已后期,想救明而明已亡。接着,他也考虑过投降李
自成,但农民军穷疯恨极,入城后到处抓捕拷打明降官,专以抢掠金帛女人为
事,令他望而却步。当他得知老父遭刑讯,爱妾被霸占,亲属备受凌辱之后,
只好断息此念。然后,死他也想过,但被众将吏劝阻。对道学家来讲,自杀不
但是保存名节之上策,还兼有正气浩然的美感,但对一个统率三军的将帅来说,
却往往是最不负责的表现。只是在所有的路都走不通,并且面临李自成大军叩
关的千钧一发之际,他才决定接引清兵。

情况更复杂的是,据学者考证,即使吴三桂的接引清兵在初也并不是降清而
只是联清。现在我们知道,他在威远台与满人盟誓,完全是效申包胥救楚,实
际上只是以明不能有的京畿地区换取清出兵平闯,达成分河而治的南北朝局面。
这与南明弘光政权的立场其实完全一致,也是“阶级仇”超过“民族恨”,“
安内”胜于“攘外”。因此以王朝的正统观念来看,非但无可指责,还受到普
遍赞扬,以为“克复神京,功在唐郭(子仪)、李(光弼)之上”,是一位了
不起的救国大英雄。

吴三桂作出其最后选择,内心一定痛苦。因为我们知道,吴三桂早就是满人
物色已久,必欲得之的将材。在此之前,他的舅父、姨父、兄弟、朋友,很多
人早已降清,皇太极本人和他的亲友曾去信劝降,许以高官厚禄,他都没有降。
后来闯陷京师,他宁肯考虑降闯,也没有打算降清。我推测,这中间固有利害
之权衡,但也不乏名节的考虑。因为他的家属,包括老父、继母、弟妹共三十
余人,俱困北京,于明于闯都是人质,如果当初弃土降清,不但全家遇害,还
落个“不忠不孝”。而现在情况有所不同。它的代价仍然很大,为此他不惜挥
泪作书,与父诀别,忍看全家被杀,但至少名节无亏(为明平闯是“忠”,舍
父讨贼是“义”)。然而三桂的悲剧在于,虽然从愿望上讲,他本人想作申包
胥,南明也把他视为申包胥,但多尔衮却不是秦哀公。满人夺取北京后并没有
打算就此罢手,而是长驱直入,席卷天下。多尔衮的主意很清楚:你吴三桂不
是想报“君父大仇”吗?好,我就让你去报。正好让他“为王前驱”。三桂既
然选定了这条险道,“马行在夹道内我难以回马”,当然也就身不由己,越滑
越远,从剃发为号到拒见南使,从追杀李闯到进军西南,终于一步步变成最大
的汉族降臣。闯是平了,仇是报了,但明也灭了,节也毁了。实际上当了个伍
子胥。

对明朝的灭亡,吴三桂当然起了关键作用。但我们与其说它亡于清,不如说
它亡于闯;与其说它亡于闯,不如说它亡于己。明朝上下,从廷吏到边将,从
流寇到遗臣叛服无定,内讧不已,乃自取灭亡。三桂本想救明却导致覆明,正
说明了它的不可救药。

吴三桂的后半生约有三十年是属于“清初藩王”,只有最后六年是属于“独
树一帜”,死后并有两年是属于“三藩之乱”的尾声。康熙平定三藩,是效汉
高祖诛韩信、彭越、英布,乃改朝换代的例行节目,“逼”有“逼”的道理,
“反”有“反”的道理,我们可以不去管。问题是吴三桂替清朝卖了三十年的
命,现在起兵造反,何以号召天下?在吴三桂的讨清檄文中,我们可以读到:

…本镇独居关外,矢尽兵穷,泪干有血,心痛无声,不得已歃血
定盟,许虏藩封,暂借夷兵十万,身为前驱,斩将入关,李贼遁
逃,痛心君父重仇,冤不共戴,誓必亲擒贼帅,斩首太庙,以谢
先帝之灵。幸而贼遁冰消,渠魁授首,政(正)欲择立嗣君,更
承宗社封藩,割地以谢夷人。不意狡虏逆天背盟,乘我内虚,雄
踞燕都,窃我先朝神器,变我中国冠裳,方知拒虎进狼之非,莫
挽抱薪救火之误。本镇刺心呕血,追悔无及,将欲反戈北逐,扫
荡腥气,适值周、田二皇亲,密会太监王奉,抱先皇三太子,年
甫三岁,刺股为记,寄命托孤,宗社是赖。姑饮泣隐忍,未敢轻
举,以帮避居穷壤,养晦待时,选将练兵,密图恢复,枕戈听漏,
束马瞻星,磨砺竞惕者,盖三十年矣。……

这段话,前半是真后半是假。吴三桂为把自己的破碎人生璧全圆满,不惜编造
离奇故事,但是他的解释却有个时间的麻烦:三十年的委屈心酸,三十年的卧
薪尝胆,现在还有人相信吗?

当吴三桂举事时,有个叫谢四新的人写过一首诗,表示拒绝合作。诗云:

李陵心事久风尘,三十年来讵卧薪?
复楚未能先覆楚,帝秦何必又亡秦。
丹心早为红颜改,青史难宽白发人。
永夜角声应不寐,那堪思子又思亲。

这首诗除过于强调“红颜”,余皆平实之论。它不仅概括了吴三桂的一生,也
揭露了他的人格矛盾。特别是诗中用典正好集合了上文提到的各种历史角色,
还浓缩了“汉奸发生学”的曲折微妙。

吴三桂为他的后半生付出的代价也很惨重,不仅自己的儿孙妻妾被凌迟处死,
还使多年追随的部下,副将以上几乎都被杀头。他一生两叛,兼取其辱,并非
昏君奸臣所逼,乃是环境所迫。这在汉奸史上是又一种典型。

现在,因“胡汉之争”的消亡,“汉奸”的内涵已发生变化。尽管伴随现代
化的席卷全球,人们正在向新一轮的“车书一统”步步逼近,但是种族、民族
间的仇杀仍不知何时是了。特别是那些后发类型的国家,因被动适应,往往不
免有遭受强暴之感。如果其文明曾经古老而辉煌,如果其对手又是前仇或夙敌,
即使没有战争,哪怕一场球赛,也照样萦系着此类脆弱和敏感。比如近来人们
大骂何智丽为“吴三桂”便是明显的一例。

现在的“汉奸”是什么标准?我不知道。不过历史的教训很清楚:正像俗话
说“时势造英雄”,其实“汉奸”又何尝不是如此呢?

一九九五年三月二十六日作于北京蓟门里寓所

〖注1〗:当然准确地说,这是一种“汉奸机制”。因为通常意义上的汉奸都
是个人而不是组织,都是明摆在面上而不是隐藏在背后。
〖注2〗:只有痛诋我们“汉奸传统深厚”的一位少数民族作家曾到外蒙凭吊
李陵,不但把卫青、霍去病骂了,就连苏武也没好辞,反而说“当他无家可归,
祖国执行不义的时候,叛变也许是悲壮的正道”,见张承志《杭盖怀李陵》(
散文)
参考资料:(原载《读书》1995年10月号)

汉奸这个词被压缩后很让人误会为汉族人的奸细,让人觉的只有汉族才有奸细,其实大误,这个把我中华大汉民族给上个大污点,那么请君开清了,古代外族易犯我中华,并冒充客商前来刺探清况,被抓后会被各种体罚,比如哈密嗤就被割了鼻子,后来我大汉民族就把这些冒充汉人的奸细称做汉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