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仲马轶事:寻找刑法案例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高校问答 时间:2024/04/30 18:49:29
急寻5个刑法案例,要有2种以上不同意见的~谢谢各位了!
谢谢你们的参与,不过我没有找到想要的~谢谢了!

张某、孙某、吴某均系某金笔厂职工,三人曾多次密谋盗窃该厂仓库内存放的铱粒。某日深夜,三人共同前往该厂作案。行至途中,吴某因惧怕,借口胃痛不能前往而返回家。当晚十一点钟,张、孙二人趁值班人员不备,潜至仓库门口。张叫孙在门外隐蔽处放风,自己撬开门锁进入仓库。孙在门外等了十多分钟不见张出来,以为张盗得铱粒后从别的出口溜走,遂离开仓库门口,翻墙出厂。厂值班人员听见响动,便前去仓库查看,将正在库内盗窃铱粒的张某抓获。
问题:
张某、孙某、吴某的行为是否属于共同犯罪?如是共同犯罪他们各自的行为属于犯罪的哪一种形态?

李某深夜潜入本单位财务室意图盗窃保险柜中的财务,李某用尽了各种方法也未将保险柜打开感到十分沮丧,正要离开是时恰碰到保安人员巡逻到此,保安人员发现财务室的门虚掩随即进入查看与李某碰个正着,李某用木棍把保安员打昏逃走,回到家中后李某害怕保安人员醒来后认出自己,就拿了一把匕首欲将保安人员杀死灭口,刚刚返回单位门口既被接到报案的公安人员抓获.
1.李某盗窃未遂后将保安打昏的行为如何定性?
2.李某返回作案现场欲将保安人员杀死的行为属于犯罪的那种形态?
3.对李某如何定罪处罚?

1999年3月16日晚,王某和李某相约去偷某商店。王某在店外望风,李某进入店内行窃。李某在偷窃过程中,发现店内只有某妇女郭某一人值班,于是就心生歹念,准备强奸郭某。郭某被惊醒后,极力反抗。李某害怕被郭某认出,就顺手拿起桌子上的一把刀,将郭某刺成重伤。李某随后拿走现金3000元和5条香烟。李某在店外给王某3条香烟,二人准备离开之际,被联防队员发现。王某和李某分开逃跑。王某见联防队员紧追不舍,就拿出随身携带的匕首进行威胁,后被赶到的警察抓获,而李某则趁乱逃走。王某被抓后,交代了自己和李某共同盗窃的犯罪事实以及自己1年前的诈骗4000元的犯罪事实,并告发李某在三年前有一起故意杀人行为,后经查纯属捏造。
问王某和李某如何定罪?

薛某从沈阳窜来广州,于某日下午潜入越秀公园,抢劫了英籍商人、香港商人美金5000元、港币1500元以及护照等财物。案发后,广州市公安局组成破案组,并发出《协查通知》,布置侦查。薛返回沈阳后,吹嘘在广州抢劫容易,抢得财物的情况,在场群众(公安局“耳目”)听后,向公安局举报。公安局根据这一线索,迅速开展侦查,查实薛当时到过广州,怀疑有作案的可能,即进行拘传,经教育薛交代出那日在广州越秀公园抢劫的全部事实。 问:薛能否成立自首?

甲乙两对夫妇因卖鱼长期有矛盾。一天,乙夫妇带人去甲夫妇家里打他们,同时把住在甲家的甲的弟弟也给打了。第二天,甲夫妇及甲弟气不过,商量要去教训乙夫妇,于是甲弟打了个电话,叫来三名男青年,一起赶到乙家。这三名男青年衣服各藏一把来福枪(当时是八月份,应是穿衬衫或T恤)。六个人赶到乙家后,和乙家人扭打。其中一男青年朝天放了一枪。在扭打过程中六人被乙家人推出铁门外(铁门边是围墙)。这时,三名男青年朝乙家的三楼打了三枪,结果把一个在阳台上看热闹的租住户打死了。甲夫妇看到男青年放枪,吓得赶紧跑回家去了,后来才听说把人打死了。现在三名男青年和甲弟在逃,问甲夫妇应定什么罪?
我认为:
1、乙夫妇带人去甲夫妇家里打他们,同时把住在甲家的甲的弟弟也给打了,此位邻里之间的纠纷,没有构成犯罪。
2、首先,要看甲夫妇与甲弟是否有相同的意思表示,甲弟打了个电话,叫来三名男青年一起去乙家,而甲并没有反对,表明甲是默示同意。
其次,《刑法》第二十九条:教唆他人犯罪的,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教唆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应当从重处罚。
所以,甲乙夫妇应为教唆犯,应按照三名男青年犯的罪来处罚

第十四条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
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
犯罪。

故意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第十七条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
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
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
减轻处罚。

CCTV上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