帝王之友txt百度云:韩非子 简介 谁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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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非(约公元前280一前233)韩国人,韩王室诸公子之一,战国末年杰出的思想家和法家的集大成者。他针对当时韩国日益危弱的情况,曾多次上书韩王,主张“明其法制,执势以御其臣下”(《史记·韩非列传》),进行改革,但都未被采纳,遂退而著书,“观往者得失之变”(同上),总结春秋以来各个诸侯国盛衰兴亡的经验教训,以斥时弊。他的著作传至秦国,秦王政读后,十分钦佩,赞叹道:“嗟夫,寡人行见此人与之游,死不恨矣!”(同上)公元前233年秦国急攻韩国,韩王命他出使秦国,终因他是韩国宗室,未得信任。不久遭李斯、姚贾等谗言诬害,下狱被迫自杀。他的著作很多,主要收集在《韩非子》一书中。

韩非主要生活在战国末期。当时人口已增加不少,尤其他所在的韩国,早在商鞅时就已“地狭而民众”,“其土不足以生其民”(《商君书·徕民》)。到了他生活的时代,更是人口繁多,仅宜阳一地,就有“城方八里,材土十万”(《战国策·周策》)。因此,在人口问题上,他首先提出了人口不是少了而是多了的观点。“今人有五子不为多,子又有五子,大父未死而有二十五孙。是以人民众而货财寡”(《韩非子·五蠢》。本辞条以下引文,凡引自本书的,只注篇名)。认为人口不是少了而是多了和人口在几十年内可以几倍甚至几十倍的增加,虽然并不符合当时的实际情况,但远在公元前三世纪,他就提出了与近代资产阶级人口学家马尔萨斯所说的人口按等比数列增加很相类似的看法,是值得注意的。

韩非还第一次提出了用财货与人口对比来说明人口是多了还是少了的观点。他说:“古者丈夫不耕,草木之实足食也;妇人不织,禽兽之皮足衣也。不事力而养足,人民少而财有余,故民不争。是以厚赏不行,重罚不用,而民自治。今……人民众而货财寡,事力劳而供养薄,故民争。虽倍赏累罚而不免于乱。”(《五蠢》)用财货与人口对比,比之以往用土地与人口对比,不仅是一个很大发展,且能更确切说明人口是多了还是少了。其次,韩非离开了社会的基本矛盾去寻找社会治与乱的原因,认为古代财货有余,人民就不发生争夺,他生活的时代财货不够,社会就动乱不安,固然是错误的,但他敏锐地看到了人口的再生产必须适应于物质资料的再生产,看到了人口的多寡在一定生产力条件下会影响到人民生活水平的高低,则是很有见地的。

韩非从“富国以农”(《五蠢》)的观点出发,还十分强调增加农业人口,减少非农业人口。他说:“夫明王治国之政,使其商工游食之民少而名卑”(同上)。韩非认为农业是治国之本,只有增加农业人口,才能富国强兵,一统天下,做到“无事则国富,有事则兵强”(同上)。至于商工之民、搞学问的人、游说为事的人、游侠剑客和逃避兵役的人等非农业人口,都是“邦之蠢也”(同上),是有害于国的坏人,应该把他们统统从社会生活中清除出去。“人主不除此五蠢之民,不养耿介之士,则海内虽有破亡之国,削灭之朝,亦勿怪矣。”(同上)增加农业人口,减少非农业人口,商鞅虽然早已提出,但韩非比他更为偏激。

为了推行农战政策,建立最高统治者的绝对权威,韩非还把老子和商鞅的愚民主张推向了极端,反对提高人们的知识和文化。他说:“博习辩智如孔、墨,孔、墨不耕耨,则国何得焉”(《八说》)。韩非认为一切知识和文化都是没有用的,人们有了它,既不利于国,又有害于农战政策的实行。因此,他除了把一切“文学之士”、“有能之士”和“辩智之士”等全部看成是“奸伪无益之民”(《六反》),应该全部清除外,甚至还主张禁止私人著作流传和私人讲学,严格控制人们的思想言论,只准学习地主阶级政权公布的法令,只准以地主阶级政权的官吏为师。“故明主之国,无书简之文,以法为教;无先王之语,以吏为师”(《五蠢》)。韩非反对人们有知识和文化的思想,不但为后来秦始皇的“焚书坑儒”和结束春秋以来的“百家争鸣”提供了重要根据,而且对于提高我国人民的知识和文化水平,进而提高整个人口质量,也有恶劣影响。

名非,战国时韩国人,出身没落贵族家庭。《史记·老子韩非列传》说他早年曾向韩王建议变法而未被采纳,于是“观往者得失之变”,总结前期法家进行变法的经验教训,从事著述。后来,遭到李斯等人的陷害而在狱中被迫自杀。韩非生活在战国末年,当时,建立大一统的封建国家的条件已经成熟,适应这一历史潮流,韩非站在地主阶级的立场,在政治上,主张通过暴力夺取政权,建立地主阶级法治为基础的中央集权制度;在经济上、军事上,他竭力提倡“耕战”;在思想上,他主张用法家实行来统一人们的认识,排斥各种相互矛盾的学说。韩非的上述思想,后来都被秦始皇一一接受了,成为秦始皇统一中国的理论基础。现存《韩非子》一书是研究韩非思想的主要材料。 韩非提出了以法治为中心,法、术、势相结合的政治思想体系。法,就是统治者公布的政策、法令、制度,前期法家代表商鞅首先提出“……

韩非子
韩非子有两个解释,一指人物战国末期韩国的哲学家、法家学家韩非;二指一本书,也就是韩非的作品《韩非子》

韩非(约前280-前233),是战国末期韩国[今河南新郑]的贵族,“喜刑名法术之学”,后世称他为韩非子。有人说他口吃!

他和李斯都是荀子的弟子。当时韩国很弱,常受邻国的欺凌,他多次向韩王提出富强的计策,但未被韩王采纳。韩非写了《孤愤》《五蠹》等一系列文章,这些作品后来集为《韩非子》一书。秦王嬴政读了韩非的文章,极为赞赏。公元前234年,韩非作为韩国的使臣来到秦国,上书秦王,劝其先伐赵而缓伐韩。李斯妒忌韩非的才能,与姚贾一道进谗加以陷害,韩非被迫服毒自杀。

韩非注意研究历史,认为历史是不断发展进步的。他认为如果当今之世还赞美“尧、舜、汤、武之道”“必为新圣笑矣”。因此他主张“不期修古,不法常可”“世异则事异”“事异则备变”(《韩非子 ž 五蠹》),要根据今天的实际来制定政策。他的历史观,为当时地主阶级的改革提供了理论根据。

韩非继承和总结了战国时期法家的思想和实践,提出了君主专制中央集权的理论。他主张“事在四方,要在中央;圣人执要,四方来效”(《韩非子 ž 物权》),国家的大权,要集中在君主(“圣人”)一人手里,君主必须有权有势,才能治理天下,“万乘之主,千乘之君,所以制天下而征诸侯者,以其威势也”(《韩非子 ž 人主》)。为此,君主应该使用各种手段清除世袭的奴隶主贵族,“散其党”“夺其辅”(《韩非子 ž 主道》);同时,选拔一批经过实践锻炼的封建官吏来取代他们,“宰相必起于州部,猛将必发于卒伍”(《韩非子 ž 显学》)。韩非还主张改革和实行法治,要求“废先王之教”(《韩非子 ž 问田》),“以法为教”(《韩非子 ž 五蠹》)。他强调制定了“法”,就要严格执行,任何人也不能例外,做到“法不阿贵”“刑过不避大臣,赏善不遗匹夫”(《韩非子 ž 有度》)。他还认为只有实行严刑重罚,人民才会顺从,社会才能安定,封建统治才能巩固。韩非的这些主张,反映了新兴封建地主阶级的利益和要求,为结束诸侯割据,建立统一的中央集权的封建国家,提供了理论依据。秦始皇统一中国后采取的许多政治措施,就是韩非理论的应用和发展。

《韩非子》是战国末期韩国法家集大成者韩非的著作。

《韩非子》一书,重点宣扬了韩非法、术、势相结合的法治理论。韩非“法”“术”、

“势”相结合的理论,达到了先秦法家理论的最高峰,为秦统一六国提供了理论武器,同

时,也为以后的封建专制制度提供了理论根据。

韩非的朴素辩证法思想也比较突出,他首先提出了矛盾学说,用矛和盾的寓言故事,说

明“不可陷之盾与无不陷之矛不可同世而立”的道理。

值得一提的是,《韩非子》书中记载了大量脍炙人口的寓言故事,最著名的有“自相矛

盾”、“守株待兔”、“讳疾忌医”、“滥竽充数”、“老马识途”等等。这些生动的寓言

故事,蕴含着深隽的哲理,凭着它们思想性和艺术性的完美结合,给人们以智慧的启迪,具

有较高的文学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