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皮手工编织包包:刑事案例分析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高校问答 时间:2024/05/14 12:05:52
甲刚满22岁 在外打工 乙24岁 无业游民
2005年10月甲通过他人得知乙想要二手捷达车 便产生了抢车挣钱的想法 开始寻找女司机驾驶的出租车作为抢劫的对象 2005年12月22日下午2时许 甲在失去市区骗出租车女司机丙驾驶的红色捷达出租车到甲的住处 又以帮忙搬东西为由将丙骗至屋内 趁收拾东西的丙不备 甲用斧子 猛砍其头部数下 致丙死亡 甲在丙身上找到车钥匙和手机一部 当甲与乙相约见面看车后 乙明知该捷达车没有手续 仍愿意以6000元的价格购买此车 而他又声称自己手中只有1000元 做贼心虚的甲只好先接手了这些钱 并要乙一定将其余的钱打到他指定的银行卡号上 乙将车开走后 将车身颜色改为银灰色 车架号挫掉 后因外出形迹可疑 被公安机关查扣
请就次案做简要分析

甲:抢劫罪
其杀人行为属于抢劫的方法行为,不单独定罪量刑。
其销脏的行为是抢劫行为的附属行为,不单独定罪量刑。

乙:收购赃物罪
主观方面是间接故意。

一楼的简直一个法盲,胡乱定罪。

让我吹吹水~~

甲是该死的,乙是该坐牢的。甲在死前一定大喊不公平,因为他还有5000没有到帐,哈哈~~

根据〈刑法〉第263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以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
....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

所以甲是一定要死的

甲抢劫罪,有抢劫致人死亡的加重情节
乙收购脏物罪,

甲:故意杀人罪.抢劫罪
乙:销脏罪.包庇罪

那乙怎么办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