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的七夕节:请问如果中国定都不是在北京,那么当语言会不会推广成普通话?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高校问答 时间:2024/05/02 04:19:20
比如定在了河南,河南话会不会成为普通话?

普通话不是北京话
  普通话”这个概念,最早是清朝末年“切音字运动积极分子朱文熊提出来的。他在1906年写了一本叫《江苏新字母》的书,把汉语分成三类,其中之一就是“普通话”。他还注明:普通话是“各省通用之话”,当时人们称之为“蓝青官话”。元明清以来,北京一直是全国政治、经济、文化的中心。各地赴京赶考、做官、经商的人日渐增多,天长日久,就都学会了北京话,却又多少带有地方口音,人们就用“蓝青”比喻它。开始,这种话只能在官场使用,所以称为“官话”。后来会说“官话”的人越来越多,再称之为“官话”已不合适了。于是,后来又有了一个新名称叫“国语”。
  1931年瞿秋白同志曾反对用“国语”一词,并且对普通话作了比较科学的解释。建国后,人民政府非常关心汉字的改革工作,不仅使普通话成了有严格定义的学术名词,而且把推广普通话作为文字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
  普通话是现代汉民族共同语的通俗叫法,是现代汉民族共同用来交际的语言。在台湾称为国语,在新加坡。马来西亚称为华语,而在中国大陆则称为普通话。 1955年10月,全国文字改革会议和现代汉语规范问题学术会议相继召开,从语音、词汇、语法三个方面确定了现代汉民族共同语的标准,为普通话下了科学的定义:普通话是以北京语音为标准音,以北方方言为基础方言,以典范的现代白话文著作为语法规范的现代汉民族共同语。
  普通话这个定义从语音、词汇、语法三个方面阐述了普通话的内涵。在语音方面,普通话以北京语音为标准,而不是“以京音为主,也兼顾其他方音”。同时,语音标准是就整体而言的,并非北京话中的每一个音都是规范的、标准的。在词汇方面,普通话是以北方话(词汇)为基础,而不是以北京话为基础,也不是以北京话为标准。因为词汇的流动性大,相互渗透力强,系统性不如语音那么严整,所以它不能用一个地点的方言为标准或基础,若那样就太狭窄。在语法方面,普通话是以典范的现代白话文著作为语法规范,典范的现代白话文著作是指现代优秀作家、理论家的优秀作品(如鲁迅、郭沫若、茅盾等人的代表作,毛泽东、周恩来等人的论著)和国家发布的各种书面文件(如法律文本、通告、政令等)。我们这里所讲的普通话训练着重指的是普通话的语音训练。

       也会的,国民党倒是没有定“都”北京,你听台湾的广播电台电视台、电影电视剧说话、对白,不也基本上是我们现在所说的“普通话”么?
       普通话是现代汉民族的共同语,是现代汉语的标准语,是现代汉民族各方言区之间进行交流的工具,也是我国各民族之间进行交流的工具,即我们国家的通用语言。
       1955年,“全国文字改革会议”和“现代汉语规范问题学术会议”在北京召开。这两个会议确定了现代汉民族共同语的名称、定义和标准,将它正式定名为“普通话”,意思是“普通”“共通”的语言,同时从语音、词汇、语法三方面确定了普通话的内涵,即“以北京语音为标准音,以北方话为基础方言,以典范的现代白话文著作为语法规范”。
       语言的发展有它自身的规律,是使用它的全体成员共同作用的结果,不会以某一个政党的意志为转移。执政党的干预,最多只能增加一些特定的词汇罢了。如果当初其他政党执政、定都另外一个地方的话,也许对“普通话”的叫法会有所不同,也会糅合进一些当地的语音,但是因为汉民族是我们国家的主体民族,其语言从语音、词汇、语法方面大致方向是不会改变的,所以不可能将当地方言推举为“普通话”。就像现在的“普通话”也并不是北京话一个道理。

以北京话为标准,以东北话方言为基础,这就是1955年国家当时确定中国的普通话的定义。为什么要以东北方言为基础呢,因为东北的方言讲的人太多了,在东北走出几千里,说话的口音都基本不变,中国的任何一种方言也无法和讲东北方言的人数相比,所以,不论谁来定都,不论定都在什么地方,都会这样选择。

不会,普通话不是北京话。

普通话是以哈尔滨话为基础在结合一些其他的,并不是北京话就是普通话
北京话都多难听啊

不会的,普通话是普通话,北京话是北京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