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泡的竹笋怎么炒好吃:交通事故处理?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高校问答 时间:2024/04/27 23:50:52
在吉林省省内发生的交通事故,那天是晚上8点多,正下着大雨,天很黑,路上没人,车正常在路上行驶,突然前面有一位女子横穿马路跑(可能是当时雨太大),肇事者见后下车报120,120到场后鉴定被撞者当场死亡,肇事者后有又报110,肇事者现被拘留,但在被撞者死亡的第三天,死者家属说有证人证明肇事者伪造现场,(在马路边上撞的人但又把死者搬到马路中间),肇事者本人表示并没有伪造现场,死者家属表示要求索赔50万元(死者的家属是公安,并有意告肇事者有意撞人)。
请资深人士解答,肇事者现在该怎么办?
有没有相关法规,肇事者要做多少年的牢以及赔偿多少合理?

看来死者家属很狡猾,因为下大雨,所以尸体有无备妥懂得痕迹被大雨冲刷干净了,肇事方可谓百口莫辩,死者的家属又是公安。不过,他若状告你有意撞人是要有证据和动机的,一般来说是不会成立的,所以不大会坐牢,而且撞人后已经及时打120并报警,可以适当减轻处罚,也从另一个侧面证明了不是故意撞人。但既然对方家属是公安,赔偿方面肯定是比较吃亏的,只要不坐牢,就当作破财免灾吧,不过50万好像多了点。大概十几二十万左右比较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