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事如意佳品52度价格:某甲在某公司游览时,丢失价值500元的进口手表一块。某乙拾得后将表交公安机关招领。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高校问答 时间:2024/05/06 00:06:18
招领期满后,公安部门依法对该表进行拍卖,被某丙购得。某丙在商店购物时,该表被小偷偷去,某丁从小偷处购得此表后不久又遗失,被人拾得交公安机关,公安机关招领失物时,某丁、某丙、某甲均到公安机关认领该表,三人发生争议,诉诸法院。
问:谁有权取得该表?为什么?

某丙

某丁从小偷处收购赃物,不能取得所有权。
某丙在拍卖中取得所有权,属于所有权的继受取得。
某甲在招领期内没有前去认领,依法丧失所有权。

丙。从拍卖的时候起,甲已然对此物失去了所有权,而丁属于购买赃物。故属于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