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padmini4删除应用:关于养老保险中断补交的问题,急!麻烦帮帮忙!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高校问答 时间:2024/04/27 20:20:42
我公司是刚成立城镇企业,公司有位员工是下岗工人,在下岗期间一直都是以自由职业者身份自己交纳社保,2005年12月公司为他办理交纳了养老及医保,对于2005年7月至2005年11月期间中断交纳的社保及医保该不该补交,如果补交需要我公司承担吗?我公司于2005年11月才聘用他的,如果不补交会有什么影响?

1.这位员工2005年7月至2005年11月期间中断交纳的社保及医保,可以进行补缴,由个人到社保部门办理补缴手续,和你们单位现在的社保帐户合并,以保障这位员工的缴费年限的连续性和将来的社会保待遇;
2.这位员工对2005年7月至2005年11月期间中断交纳的社保,也可以不补缴,个人写出申请,自愿放弃期间的缴费年限;从时间上看间断时间短,采取补缴费用也不大,补缴合适啊!!
3.间断期间,他没在你单位工作,如果补交也不需要你公司承担,应当由个人承担!
4.如果不补交,他的缴费年限间断,少了5个月的时间,对将来退休养老待遇用一定影响,但间断时间短,影响不大!关键是办理他以前社保手续的转移,和现单位社保进行合并.把他以前的社保转到你单位的社保帐户,你单位也不多付出,他的缴费年限也好保障!

1、首先要明确的是此保险已缴纳了,中间已开始有间断的部分,那么非单位的单方面责任单位是可不予补缴的。
2、不补社保,可以其参保人会在养老金最后核算的时间吃点亏,但问题不大。
另,提醒楼主一点,此事一定要向参保人讲明,否则将来反口便是事。

不补交了 现在直接转移过来继续交纳就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