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条件能监外执行:营业收入的计算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高校问答 时间:2024/04/27 18:14:33
本人一财务菜鸟,有一菜问题要问:
例:5月货款应收10万元,收回9万元,欠1万元;
6月货款应收10万元,收回6万元,但5月所欠的1万元于6月收回,那么6月份的营业收入应该是10万元?还是11万元?还是7万元?

呵呵,这问题简单不?(假设无营业外收入)

在现代企业会计制度下,企业是否收到货款,与企业营业收入的确认没有关系。企业收入的确认,根据企业的销售情况来确定,对于企业已经提供了商品或者劳务的行为,应当确认为企业的当期销售收入,至于是否已经取得了相应的货款,不在考虑之列。

简单一点,一般情况下,要知道营业收入是多少,你只要看你该月发票开了多少就是了.不要去管它收没收回款项.
当然也有例外的:有的企业有视同销售的货物(不开票的销售,福利等领用),那么你就要加上该部分算收入了.这种情况比较少.

营业收入就根据你销售货款的金额来核算的,不是根据你回收货款的金额来核算的.根据你的提问,你五月的营业收应该是10万,而6月的营业收入应该为10万.你没有收到的货款就进行应收帐款,没有收到那也是你的营业收入

现代的会计制度又不是以收付实现制来确定企业的营业收入的呀,你当月销售了10万元,不管你是否收到了这笔货款,你都应当作为当期的销售收入的.

10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