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高考物理改革:关于遗产分割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高校问答 时间:2024/05/10 11:36:52
父亲生前的住房是由我与弟弟各支付1/2的房款购得,但产权证署的是父亲的名子。后来父亲住院时弟弟曾要求我签定协议,内容大致为父亲住院期间所产生之费用由双方各承担1/2,等父亲去世后,如果父亲的住房由其中一人继承,继承的一人应支付另一人房屋款的1/2。后来父亲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立下遗嘱,将房屋产权给了我的弟弟。我想请问一下,我与弟弟所签订的协议是否有效?我是否可以要求弟弟将房屋款的1/2归还于我?我并非父亲亲生,是否享有继承权?

我国房屋实行等级制度,登记在说的名下就是谁的,至于你原来的出资如果没有证据证明是你借给你父亲的,可以理解为你赠与你父亲的。你父亲当然有权利立遗嘱把房屋给你弟弟。

至于你和你弟弟的协议并不符合目前的情况,将来可以要求旅行,但会有很大的争议,目前的情况对你很不利。如果你很小的时候和你父亲形成抚养关系你有继承权,不过你父亲立了遗嘱就应该按照遗嘱办理。

当然有效,即使不是亲生的,但是你们的确是父子关系,没有问题的,如果你弟弟想独吞这套房子是不可能的,你绝对可以向法院起诉的.

要肯定的是,你父亲百年之后首先要根据遗嘱进行继承,然后才涉及到你们之间协议的问题(严格来说已不再是继承的问题),说实话,判决结果很难预料。

你与弟弟的协议有效..
你也有继承权,但是有继承权的不一定会继承财产.而是以遗嘱为准.
你可以依你和弟弟的协议提出要求弟弟支付房款给你.

本人修法律不精,仅供参考.

你和你弟弟的协议应属待定效力,即协议中约定的事实发生时(你父亲去世)方生效。如你弟弟按照遗嘱继承了该房产,你可依据此协议要求你弟弟履行。
关于继子女的继承问题主要看你是否与被继承人形成了抚养关系,一般情况下,未满18周岁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或已满18周岁但被继承人由你赡养可享有继承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