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户喜好调查表:一般侵占罪的处理程序跟量刑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高校问答 时间:2024/05/05 10:52:05
我自己开货运代理公司的,上月底我公司一业务员拿着从客人那边收来的1万2千多块钱的代理费出走,之前一直谎称客人还未汇款。走时还以无钱买车票为由向我借了600块钱。我发现后多方联系他跟他的亲戚,得知他根本就没回家而是带着钱去了四川见网友。后我打电话给他的网友,联络上他,他还一直在用各种谎言骗我,后我一直坚持下,他还了其中的5500块钱给我,剩下的7000多却说拿不出。我报警后,被告知这样的情况要直接到法院去起诉才行。这样的情况是一般侵占罪还是职务侵占罪呢?我该通过什么程序来要回我的钱呢?如果我起诉了,他却不应诉,那我又该怎么办?还有请问一般侵占罪的量刑是怎样的?他这样的情况应该怎么量刑?

公安机关的法律素质太差了,这是属于公诉案件的职务侵占罪,而不是属于自诉案件的侵占罪。公安机关应当提起公诉。建议你要求公安机关按照职务侵占罪立案侦察。自己去提起自诉不仅浪费时间,而且还要支付诉讼成本,毕竟这是公诉案件而不是自诉案件。如果你报案的公安机关不作为,你可以向其上级公安机关投诉。

  附:职务侵占罪与侵占罪的区别:

      1、职务侵占罪的主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且非国家工作人员,为特殊主体;而后者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2、职务侵占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明知是单位的财物而决意采取侵吞、窃取、欺诈等手段非法占为己有;而后罪的主观内容则明知是他人的代为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埋藏物而决意占为己有,拒不交还。

      3、职务侵占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职务之便将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即化公为私。但行为人必须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采取的是侵吞、窃取、骗取等手段,但财物是否先已为其持有则不影响本罪成立;而后者则必先正当、善意、合法地持有了他人的财物,再利用各种手段占为己有且拒不交还,行为不必要求利用职务之便。

      4、职务侵占罪所侵犯的对象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财物,其中既有国有的,也有集体的,还有个人的:后罪所侵犯的仅仅是他人的3种特定物,即系为自己保管的他人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他人仅是指个人,而不包括单位。

      5、职务侵占罪所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而后罪所侵犯的仅是他人财物的所有权。

      6、职务侵占罪不属于告诉才处理的案件,而后者则只有告诉的才处理。

关键是看货运代理公司的性质
如果是公司或其他企业,那么属于职务侵占罪,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具体的数额认定要根据当地规定.
如果是个体工商户,那么构成普通侵占罪,要向法院自诉,被告如果不到庭法院会强制拘传,如果被告下落不明,那么法院会建议撤诉,否则裁定驳回.

这种情况应该属于职务侵占。

法律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已有,数额圈套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侵占公司、企业财物5000~20000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

中国刑事辩护网 赵荔律师

我是专门从事刑事辩护的。不知道你说的是哪里的案子。根据刑法规定和我的经验,你说的情况确实已经涉嫌构成职务侵占罪。你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要求查处.不过我建议你还是给对方一个机会.否则,是要判刑的.这不是小事情啊 .建议你们尽早委托刑事辩护专家介入提供法律帮助和辩护。祝你好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