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阳现场秀广播频率:社会道德和经济发展的关系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高校问答 时间:2024/05/06 07:38:20

亚当·斯密论市场经济与道德的关系 在当前的市场经济与道德关系的讨论中,有些人把市场经济与道德“划界说”的源头追溯到英国18世纪经济学家兼伦理学家的亚当·斯密。如果通观亚当·斯密的经济伦理思想,我们就会看到,亚当·斯密并不是市场经济与道德“划界说”的倡导者。
在当前的市场经济与道德关系的讨论中,有些人把市场经济与道德“划界说”的源头追溯到英国18世纪经济学家兼伦理学家的亚当·斯密。如果通观亚当·斯密的经济伦理思想,我们就会看到,亚当·斯密并不是市场经济与道德“划界说”的倡导者。

伦理学家对经济活动进行研究,亚当·斯密并不是鼻祖。古希腊的哲学家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都曾在其著作中对经济活动给予论述。但亚当·斯密提出的自由放任的经济思想却对经济伦理思想产生着深刻的影响。
经济自由的思想是亚当·斯密经济论著《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以下简称《国富论》)一书的中心。他认为,除了分工能提高劳动生产率增进国民财富和资本增加扩大劳动就业生产更多的社会财富外,经济学说及国家采取的经济政策也直接关系着国民财富的消长。如流行一时的重商主义学说,由于它代表的是商业资本的利益,并且片面认为财富只是金银货币,仅产生于流通领域,否认社会财富包括各种生产物品和消费品,看不到工农业是社会财富生产的源泉,因而这种经济学说不利于发展社会生产。同样,国家对经济生活采取的各种限制政策,对商人经济活动的干预,也会阻碍资本扩大投资和广泛就业,从而影响社会财富的生产。而在客观上,斯密的时代正是英国资本主义的成长时期,一方面,残余的封建制度和过去的重商主义的限制政策仍在束缚着英国产业革命的进一步发展;另一方面,基督教的谦恭、顺从、禁欲、忍耐等传统道德信条也在束缚着商品生产者和经营者的进取心和创造力。正是在英国资产阶级力求实现商业上的自由竞争的呼声中,斯密从理论上系统地论述了资产阶级经济自由的思想。
斯密认为,分工一经完全确立,每个人的劳动产品只能满足自己极少部分的需要,其它大部分生活需要必须依靠他人的劳动产品。即每个人都要依靠交换而生活。交换不是恩惠和赠给,而是有偿的物品流转。商品交易的规则是等价交换。所以,如果人们要享受更多的物品,就必须能够生产更多的东西获取交换的媒介———货币;要使自己的产品迅速转化为贷币且有盈利,必须投资和生产社会上最需要的东西,这样,每个人愈是追求个人的利益,就愈是为社会生产更多的产品,社会的财富增长就愈快。有鉴于此,斯密主张,“每个人,在他不违反正义的法律时,都应听其完全自由,让他采用自己的方法,追求自己的利益,以其劳动及资本和任何其他人或其他阶级相竞争。”这就是说,国家应废除一切特惠或限制,采取自由放任的政策,让每个人在平等自由和正义的公平制度下,按着各自的路线,自由经营,谋求各自的利益,从而使其劳动和资本得到充分利用,并增长社会财富。这样,斯密把“自由”放在第一位,就找到了市场经济的“秘诀”。值得注意的是,斯密所说的自由是把资本所有者、生产者推到经济规律中去,服从“看不见的手”的导引,并遵守正义的法则,而不是为所欲为的放任。
斯密的经济自由的思想,既是资本主义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也是破除封建专制束缚的资本主义时代精神的反映。如说划界,斯密的“自由说”是为资本主义道德与封建主义道德划了界限,是为新的资产阶级道德开辟了道路。

斯密自己没有明确提出过“经济人”的概念,但由于他在伦理学著作《道德情操论》中提出了“道德人”概念,并又在《国富论》中对专门从事商品生产和经营的商人的行为给予了详尽的分析和描述,故一些人便把他所描述的商品生产者和经营者概括为“经济人”。
在斯密看来,“经济人”是商业社会的产物。人类所特有的互通有无、物物交换的倾向逐渐导致了劳动分工并产生了交换,其结果使人类脱离自然经济进入商品社会。在少交换的小农经济社会,人们需要的一切物品基本上是依靠自己的劳动创造,人人都力图靠自己的劳动来满足自身随时发生的需要,自耕而食,自织而衣,自制而用,但在实行彻底分工的商品经济社会,由于每个人只能专职于某一行业,他的绝大部分生活用品需从社会上各种才能所生产的共同资源中购取自己需要的产品,以致于“一切人都要依赖交换而生活。”于是,在商业社会中便产生了专门从事商品生产和经营的“经济人”。
斯密认为,经济活动遵循的是等价交换原则。在商业社会中,除乞丐的一部分需要可以靠道义上的恩惠、慈悲的施舍得到满足外,人们的需要全部都是通过交换而得,以致于“人类几乎随时都需要同胞的协助,要想仅仅依赖他人的恩惠,那是一定不行的。”即是说,人们在商业社会中生活需要的满足基本上是通过互通有无的契约、交换和买卖来实现的,而人们从中表现出的“互相帮忙”不是出于仁爱利他的动机而是由于利己的企图,因为交易的通义是:“请给我以我所需要的东西吧,同时,你也可以获得你所要的东西”。所以,你要与他人作买卖获得你需要的东西,你必须首先刺激他的利己心,使其明白做这事是对他自己有利的。因此,斯密指出“我们每天所需的食料和饮料,不是出自屠户、酿酒家或烙面师的恩惠,而是出于他们自利的打算。我们不说唤起他们利他心的话,而说唤起他们利己心的话。我们不说自己有需要,而说对他们有利。”在斯密看来,尽管人人都有同情和怜悯之心,甚至是元恶大凶之人也不例外,但在交换的买卖活动中,人们不是遵从无私奉献的伦理原则,而是奉行等价有偿的互惠互利原则。
斯密指出,“经济人”的行为动机是个人私利,其合理行为是主观为己客观为人。按照斯密的观点,经济人活动的动机和出发点虽然是出于一己私利,但在价值规律的作用下,其活动往往有利于社会和他人的利益。因为等价交换的原则决定了商品生产者和经营者要想获利赚钱,必须投资、生产、经营那些供不应求的社会需要的产品,否则,无法获利。进言之,商品生产者和经营者必须通过满足他人、社会的需要而实现自己的特殊利益。尽管经济人想的只是他自己的个人利益,并没打算促进公共利益,也不知道在什么程度上促进那种利益,但由于“他受着一只看不见的手的指导”,总把资本选定在最有利于社会的用途而促进公共利益,他就会在客观上达到一个并非他本意要达到的目的。一旦他把资本投资在利润低的行业,用不着法律的干涉,个人的利害关系与情欲会自然引导他把资本投资在通常最有利于社会的用途。准此,经济人的行为动机是自利的,甚至丝毫没有考虑公共利益,但价值规律这只看不见的手,就会引导经济人在盈利驱动下投资于最有利于社会的事业。本意是个人的利欲,客观上却有利于社会,这就是商业社会中经济行为的模式。斯密在此,从商品经济的正常发展的本质要求出发,以为人们的获利只有一种途径和方式,完全排除了损人利己的不正当的谋利手段,以致于在他看来,无论商品生产者和经济者活动的动机如何,其行为结果必定会促进公共利益的实现,也就是说,个人的利益和社会的利益在价值规律的作用下是同向一致的,越是追求个人利益,就越会促进公共利益,所以,在斯密的眼里,尽管经济行为不是出自无私利他的伦理动机,但它也不是损公害人的不道德行为,而是一种为己利人的应该得到道德肯定的行为。这表明,斯密并不认为市场经济与道德完全对立,不是市场经济发展,道德一定要堕落。

亚当·斯密在《国富论》中尽管看到了人类的道德活动和经济活动受着不同原则的支配,并分析了经济行为动机的自利性,但他并没有把这种追逐个人利欲的行为排除在道德领域之外。他不仅承认出于同情、仁爱动机的行为具有道德价值,而且也认为出于自利动机的行为也同样具有道德价值。他在《关于法律、警察、岁入及军备的演讲》(简称法律学)中,不仅重申了资本主义的商业精神能促进社会财富的增长,而且认为商业的本质中有道德的基础,会对社会习俗和道德风尚起促进作用。
第一,商业社会打破了陈旧的传统道德标准。在过去的基督教的道德习俗中,一味地提倡“爱人如己”,要求人们具有同情、仁爱、献身的品质和精神,光把给人无酬地服务或把东西白送给别人的行为才视为是道德的和高尚的,一旦有偿服务或把东西与人交换,往往就视为是不道德的,并受到鄙视。斯密认为,这种道德评价不适合商业社会的道德价值观。因为在商业社会中,人们的需要和利益的满足大部分是通过交换和买卖取得的,不可能无偿赠送,这意味着人们的生活不能仅仅求助于他人的仁慈,必须依靠互利互惠的原则。所以,商业社会的道德观念不同于基督教的绝对排斥利益的传统道德观念,它不仅认为社会领域的无私奉献的利他行为是道德的,而且也认为经济领域的为己不损人的行为也同样是道德的。
第二,商业活动培植了人们许多优良的道德品质。交换作为分工、技艺和贸易的结果,不仅使人们的不同资质才能交相为用,增进了人们生活的便利,而且加强了人们之间的相互联系和互助协作,有利于人们的团结和友谊;交换的实现,使人们的劳动得到了报酬,就会鼓励人们勤勉,精神勃勃的工作,避免闲荡、偷懒、耍猾的恶习;通过契约完成的商品交换,就会使交易双方养成诚实无欺、守时信用的习惯,以致斯密感叹到“在野蛮民族之内,诚实是极其希罕的美德,推广诚实和遵守时间的道德乃是商业”。斯密还认为,在交易的活动中,双方为获取自己的利益而讨价还价、斤斤计较,这不是庸俗不堪的东西,恰是商品交换的正常现象。也正是经济人的自利动机和赚钱欲望,驱使他们注重经济效益,减少生产成本,降低商品价格,并形成了勤奋节俭、改革创新的品质。
第三,商业交往造就了自由、平等、和平的社会。在斯密看来,商业是自由、平等与和平的发祥地,因为商业交换和契约是人们在平等基础上自愿缔结的结果,它排斥外在的强制和特权,人们拥有平等的地位和交换的自由;人们之间的贸易往来、互通有无,则使人们之间及国与国之间相互依存,这种共同的利益就会使人们之间、国与国之间和平相处;而商业贸易又使每个地方的人们有机会了解他国的风俗习惯,有利于本土文化与外来文化的相互借鉴和融合,改掉不良的陋习。
总之,亚当·斯密不仅论证了商业促进人类社会文明的进步,而且认为商业蕴含了互助友爱、自由平等、诚实守信、勤奋节俭等美德。尽管斯密所说的这些美德都是按照资本主义经济要求的理想道德,在资本主义的经济活动中常常不能得到很好的贯彻,甚或有背道而驰的现象,也不排除斯密作为忠诚的资产阶级理论家,会自觉或不自觉地掩饰资本主义文明的腐败方面,但他的思想核心始终坚持市场经济能够培育出不同于封建社会的新的道德品质,经济活动的成功同与之相适应的道德品质是协调一致的。还有,从历史的角度来考察,亚当·斯密的这种思想是17、18世纪英法思想家的普遍看法。法国的孟德维鸠在《论法的精神》及伏尔泰在《风俗论》中都有论述。在英国,许多经济学家也都有相关的论述,如托马斯·孟、巴尔、诺斯。这表明,商业精神对社会的促进作用及商业蕴含着道德的思想在当时已是公论,斯密不可能再提出划界的观点。有些人把他视为“划界论”的首创者,可能是基于他的“二元论”的人性论思想。斯密在人性问题上,一方面主张人性是自私的,一方面主张人性是仁爱的,二者并列起作用,所以,他的经济学以自私论为根据,他的伦理学以同情、仁爱为基础,有所谓的“经济人”和“道德人”之说,以致于一些人由此得出斯密是“划界论”的倡导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