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7mini升级5.0:我离职,单位让我赔偿一个月工资,不然不给我保险办转移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高校问答 时间:2024/05/10 08:56:13
我去年1月份在某单位工作,已经一年多了。
单位给我缴纳保险各项费用。但是一直没有跟我签用工劳动合同。
今年4月份,我决定离职,单位要求我再工作一个月,我拒绝了。
现在我在新的单位,但是保险还在原来的单位,现在需要办转移,但是原单位拒绝,说让我缴纳一个月的工资,2700元,不然不给我办转移。

我问一下,单位这么做合理吗?我应该怎么做呢?真的要交纳这么高的费用吗?那个单位一直没有跟我签订劳动合同,但是他们说这是事实劳动合同。小女子请大家给我个解决办法。

只存在事实劳动关系,没有什么“事实劳动合同”的说法。

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劳社部发〔2005〕12号)文件规定:
一、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
(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
(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二、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其中,(一)、(三)、(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三、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符合第一条规定的情形的,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补签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由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一致的,任何一方均可提出终止劳动关系,但对符合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条件的劳动者,如果劳动者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订立。
用人单位提出终止劳动关系的,应当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因此,只存在用人单位辞退你时需要按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给你补偿金,个人提出离职是不需要交任何补偿金的。

既然用人单位没有和你签定劳动合同,你随时可以辞职。无须交纳违约金。如果用人单位无故克扣你的工资,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能和你联系么?高度强律师,我正面临这样的问题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