诛仙3副本报名:出口到退税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高校问答 时间:2024/04/28 04:03:18
我公司这个月第一次出口,请问从出口到退税的分录该怎样做?谢谢
我公司是贸易公司

目前,我国对生产企业出口自产货物的增值税一律实行“免、抵、退”税管理办法。税法上,对“免、抵、退”税办法有三步处理公式:一是,当期应纳税额=当期内销售货物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当期免抵退不得免征和抵扣的税额)-当期留抵税额;二是,免抵退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出口货物退税率;三是,当期免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当期应退税额。

  会计上,实行“免、抵、退”政策的账务处理也相应有三种处理办法。

  一是,应纳税额为正数,即免抵后仍应缴纳增值税,免抵税额=免抵退税额,即没有可退税额(因为没有留抵税额)。此时,账务处理如下: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二是,应纳税额为负数,即期末有留抵税额,对于未抵顶完的进项税额,不做会计分录;当留抵税额大于“免、抵、退”税额时,可全部退税,免抵税额为0。此时,账务处理如下:
  借:应收补贴款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三是,应纳税额为负数,即期末有留抵税额,对于未抵顶完的进项税额,不做会计分录;当留抵税额小于“免、抵、退”税额时,可退税额为留抵税额,免抵税额=免抵退税额-留抵税额。此时,账务处理如下:
  借:应收补贴款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通过以上三种情况的分析与处理可看出,如果不计算出“免抵税额”,会计处理上将无法平衡。下面,笔者举例说明。

  某具有进出口经营权的生产企业,对自产货物经营出口销售及国内销售。该企业2005年1月份购进所需原材料等货物,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85万元,内销产品取得销售额300万元(不含税),出口货物离岸价折合人民币2400万元。假设上期留抵税款5万元,增值税税率17%,退税率15%,则相关账务处理如下:
  1. 外购原辅材料、备件、能源等,分录为:
  借:原材料等科目 5000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850000
  贷:银行存款5850000

  2. 产品外销时,免征本销售环节的销项税分录为:
  借:应收账款 24000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24000000

  3. 产品内销时,分录为:
  借:银行存款 3510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3000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510000

  4. 月末,计算当月出口货物不予抵扣和退税的税额。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当期出口货物离岸价×人民币外汇牌价×(征税率-退税率)=2400×(17%-15%)=48万元。
  借:主营业务成本 480000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480000

  5. 计算应纳税额。本月应纳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当期内销货物的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上期留抵税款-当期不予抵扣或退税的金额)=51-(85+5-48)=9万元。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90000
  贷: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90000

  6. 实际缴纳时。
  借: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90000
  贷:银行存款90000

  依上例,如果本期外购货物的进项税额为140万元,其他不变,则1至4步分录同上,其余账务处理如下:

  5.计算应纳税额或当期期末留抵税额。本月应纳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当期内销货物的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上期留抵税款-当期不予抵扣或退税的金额)=300×17%-〔140+5-2400×(17%-15%)〕=-46万元。由于应纳税额小于零,说明当期“期末留抵税额”为46万元,不需作会计分录。

  6. 计算应退税额和应免抵税额。免抵退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出口货物退税率=2400×15%=360万元。当期期末留抵税额46万元<当期免抵退税额360万元时,
  当期应退税额=当期期末留抵税额=46万元,当期免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当期应退税额=360-46=314万元。
  借:应收补贴款 460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 3140000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3600000

  7. 收到退税款时,分录为:
  借:银行存款 460000
  贷:应收补贴款460000

  依上例,如果本期外购货物的进项税额为494万元,其他不变,则1至4步分录同上,其余5.6.7步账务处理如下:

  5.计算应纳税额或当期期末留抵税额。本月应纳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当期内销货物的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上期留抵税款-当期不予抵扣或退税的金额)=300×17%-〔494+5-2400×(17%-15%)〕=-400万元,不需作会计分录。

  6. 计算应退税额和应免抵税额。免抵退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出口货物退税率=2400×15%=360万元。当期期末留抵税额400万元>当期免抵退税额360万元时,
  当期应退税额=当期免抵税额=360万元,当期免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当期应退税额=360-360=0万元。
  借:应收补贴款 3600000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3600000

  7. 收到退税款时,分录为:
  借:银行存款 3600000
  贷:应收补贴款3600000

出口货物退税的计算

一、会计制度

1、
实行“免、抵、退”办法有进出口经营权的生产性企业,按规定计算的当期出口物资不予免征、抵扣和退税的税额,记入出口物资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2、
按规定计算的当期应予抵扣的税额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3、
因应抵扣的税款大于应纳税款而未全部抵扣,按规定应予退回的税款
借:应收补贴款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收到退回的税款时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补贴款

二、税法

a、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额
当期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额=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出口货物征税率-出口货物退税率)-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和抵减额
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和抵减额=免税购进原材料价格×(出口货物征税率-出口货物退税率)
进料加工免税进口料件的组成计税价格=货物到岸价+海关实征关税和消费税

b、免抵退税额
免抵退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出口货物退税率-免抵退税额抵减额
免抵退税额抵减额=免税购进原材料价格×出口货物退税率

c、应退税额和免抵税额
期末留抵税额<=免抵退税额
应退税额=期末留抵税额
免抵税额=免抵退税额-应退税额
(期末留抵税额=0,免抵税额=免抵退税额)
期末留抵税额>免抵退税额
应退税额=免抵退税额
免抵税额=0